华鑫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11-19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6-05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
与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毛辰先生、樊志强先生、李鑫先
生于审议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魏嶷先生曾任交易对手方上海飞乐
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审议相关议案时进行了回避。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关于批准重新报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评估报告的
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发布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拟置出资产及拟注入资产的评估结果
已按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完成了备案,拟注入资产的相关评估结果亦作了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临 2016-058”号公告),董事会同意批准重新报出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 0837077 号《上海华鑫
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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