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6-05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资产评估 备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置出资产及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以 2016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对拟置出资产及拟注入资 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所涉及的部分资产及负债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 0836077 号) 及《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鑫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0837077 号),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获得上海市国资委备案。 评估机构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的备案结果对《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0837077 号)之“八、评估方法/III.资产基础法介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P18): 对于其所持西安市商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的法人股,本次按核实后账面值确 1 定其评估值。 修订后(P18): 对于其所持西安市商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的法人股,本次按被投资单位会计 报表列示的每股净资产结合持股数量确定评估值。 评估机构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的备案结果对《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 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0837077 号)之“十一、评估结论/I.概述/1.资产基础 法评估结论”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P23-24):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为 3,929,658,571.28 元;其中:总资产账面值 16,196,976,189.50 元,评估值 16,629,320,069.01 元,增值额 432,343,879.51 元,增值率 2.67%;总负债账面值 12,699,661,497.73 元,评估值 12,699,661,497.73 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 面值 3,497,314,691.77 元,评估值 3,929,658,571.28 元,增值额 432,343,879.51 元, 增值率 12.36%。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货币资金 754,526.88 754,526.88 结算备付金 214,497.34 214,497.34 拆出资金 融出资金 338,597.26 338,597.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870.02 30,870.02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313.92 27,313.92 应收款项 3,338.38 3,338.38 应收利息 8,567.32 8,567.32 存出保证金 5,584.67 5,584.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78,437.23 78,437.2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28,175.66 155,947.06 27,771.40 21.67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635.00 2,432.00 1,797.00 282.99 固定资产净额 9,567.86 20,222.91 10,655.05 111.36 在建工程净额 668.63 668.63 无形资产净额 2,762.11 8,025.20 5,263.09 190.55 商誉净额 3,397.68 -3,397.68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17.32 4,717.32 其他资产 8,040.34 9,185.87 1,145.53 14.25 2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合计 1,619,697.62 1,662,932.01 43,234.39 2.67 评估基准日: 负债合计 1,269,966.15 1,269,966.15 2016 年 8 月 31 日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49,731.47 392,965.86 43,234.39 12.36 修订后(P23-24):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值为 3,934,108,075.54 元;其中:总资产账面值 16,196,976,189.50 元,评估值 16,633,769,573.27 元,增值额 436,793,383.77 元,增值率 2.70%;总负债账面值 12,699,661,497.73 元,评估值 12,699,661,497.73 元,无评估增减值;所有者权益账 面值 3,497,314,691.77 元,评估值 3,934,108,075.54 元,增值额 436,793,383.77 元, 增值率 12.49%。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货币资金 754,526.88 754,526.88 结算备付金 214,497.34 214,497.34 拆出资金 融出资金 338,597.26 338,597.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870.02 30,870.02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7,313.92 27,313.92 应收款项 3,338.38 3,338.38 应收利息 8,567.32 8,567.32 存出保证金 5,584.67 5,584.6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78,437.23 78,882.18 444.95 0.57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128,175.66 155,947.06 27,771.40 21.67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635.00 2,432.00 1,797.00 282.99 固定资产净额 9,567.86 20,222.91 10,655.05 111.36 在建工程净额 668.63 668.63 无形资产净额 2,762.11 8,025.20 5,263.09 190.55 商誉净额 3,397.68 -3,397.68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17.32 4,717.32 其他资产 8,040.34 9,185.87 1,145.53 14.25 (金额单位:万元) 资产合计 1,619,697.62 1,663,376.96 43,679.34 2.70 评估基准日: 负债合计 1,269,966.15 1,269,966.15 2016 年 8 月 31 日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49,731.47 393,410.81 43,679.34 12.49 上述修订调整了资产基础法的部分数据,主要调整内容为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值进行了更正。由于上述修改,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 3 权益价值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发生了变动,修改后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93,410.81 万元,比原资产基础法评估值 392,965.86 万元增加了 444.95 万元。上述 调整不影响市场法评估结论,由于评估报告最终评估结论采用的是市场法的评估值, 此处更改不影响最终评估结论,最终评估结论仍为 535,490.00 万元。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注入资产的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的调整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置出资产及注入资产的交易价格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 成影响。 根据备案的资产评估结论调整后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 东洲资评报字【2016】0837077 号)及相应修订后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等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1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