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2016-11-24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6-06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鑫股份”)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11 月 8 日进行了公告。
2016 年 11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上海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问题
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6]372 号),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华鑫股份董事会
提出的通过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 416,816,941 股 A 股股份的方式收购上海仪
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2%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 120,000,000 股 A 股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由于本次重组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