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17-01-25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7-00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5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
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5 号)具体
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