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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7-0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华鑫股
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30 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71,637,170 股股份、
向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34,012,096 股股份、向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 11,167,675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20,000,000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核准你公司作为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股东的资格。


    四、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
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七、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八、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
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及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
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事
宜,并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