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前向独立董事提供 了公司关于终止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现就相关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材料详实完备,系公平、合理、合法 的经济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认可并同意将《公司关于终止托管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