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8-03-3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度与其他
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1、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由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
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
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预案的程序合
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二、公司关于受让仪电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65%
股权的预案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该预案的程序合
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1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受让仪电思佰益 65%股权完成后,仪电思佰益将纳
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仪电思佰益将作为公司发展产融结合业务的
载体之一,其融资租赁业务与公司业务具有较高的协同效应,能够进
一步补充公司在产融结合领域的业务能力;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审议《公司关于预计 2018 年
度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时,关联委员俞洋先生
回避了表决。
(以下无正文)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