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8-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华鑫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鑫股份”)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关于核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仪 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530 号)核准,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271,637,170 股购买置 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向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34,012,096 股、向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1,167,675 股购买资产,同时非公开 发行 120,000,000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2,000,000.00 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生的各项费用 11,166,037.74 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 669,962.26 元后,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0,164,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9 日到账,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众会 字(2017)第 4589 号)。 本报告期,公司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鑫证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间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60,164,000.00 加:报告期利息收入 5,144,236.61 1 减:报告期已使用金额 1,104,303,995.0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292.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1,003,949.6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 果,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业经 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山路支行共同签署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披 露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该协议的内容与《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华鑫证券资本金,包括发展 扩大信用交易类创新业务、证券投资业务、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华鑫证券签订了《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 日披露的《公司关 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签订三方监管协 2017 年 12 月 31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议/四方监管协议 日余额(元) 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 上海华鑫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1001271529006567124 2017 年 5 月 19 日 0.00(注) 上海市华山路 有限公司 支行 华鑫证券有限 平安银行股份 19000000008808 2017 年 5 月 26 日 161,003,949.61 2 有限公司上海 责任公司 黄浦支行 合计 161,003,949.61 注: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华山路支行开立的 1001271529006567124 号 账户已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销户。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鑫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鑫股份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3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7,2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430.4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430.40 —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 是否 项 目 项目 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承诺投入 入金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现的效益 达到 可 行 分 变 更 总额 金额(1) 金额(2) 金额与承 (%)(4) 用状态日 预计 性 是 (如有) 诺投入金 =(2)/ 期 效益 否 发 额的差额 (1) 生 重 (3)= 大 变 (2)(1) 化 开展信用 交易类创 否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0.00 100.00% 2017.05.24 — — 否 新业务 扩大证券 投资业务 否 27,200.00 26,016.40 26,016.40 26,016.40 26,016.40 0.00 100.00% 2017.05.24 — — 否 规模 发展财富 与资产管 否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4,414.00 4,414.00 -15,586.00 22.07% 2017.05.24 — — 否 理业务 合计 — 127,200.00 126,016.40 126,016.40 110,430.40 110,430.40 -15,586.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2:上表所列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续期间发生的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利息收入。 注 3: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体现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各项费用。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