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4】57 号《关于 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及证监发 【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及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 查询核实,并就相关问题作出专项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询核实: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内,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无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或有风险,无违规担保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有关文件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