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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19-005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下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 8 号二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监事 5 人,
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孝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规定;
    2、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审核、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会字(2019)第 2282 号”《审
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846,336.34
元。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8,135,802.79 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
定,在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 4,813,580.28 元后,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 为 1,561,032,388.88 元 , 扣 除 年 内 已 实 施 的 2017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1
233,397,844.24 元后,2018 年年末可用作分配的利润为 1,370,956,767.15 元。
    201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060,899,292 股(每
股面值 1 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
计派送现金红利 7,426,295.04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 33.99%),尚余 1,363,530,472.11 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18 年末资本公积为 3,396,361,801.47 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五、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鉴于: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修订;
    2、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公司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
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
营成果,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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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融资融券款、应
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 年度全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共计人民币 8,123.47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各项减值准备余额
18,092.47 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名称       2017 年年末余额        2018 年变动金额       2018 年年末余额
  融出资金                     813.42               -382.40                   431.0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7.33                 97.16                   264.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86.27                4,228.86              11,315.13
  应收融资融券款                    -              4,052.00               4,052.00
  应收款项                 1,696.98                  127.85               1,824.83
  固定资产                     205.00                         -               205.00
  合计                     9,969.00                8,123.47              18,092.47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与会监事还听取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内容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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