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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3-31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我们根据监管机构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
相应的职责,现将 2019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晓满先生、独立董事俞丽萍女士及董事
李军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宋晓满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9 年 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计委员
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公司 2018 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计划;2、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二)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计委员
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与治理层沟通函;2、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3、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度审计工作
计划;4、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公司关于聘任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及支付 2018 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6、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公
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9、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实施方案;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另外,公司经营班子汇报了公司 2018 年工作总结与 2019
年经营计划。
    (三)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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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六)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听
取了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介绍审计进度安排,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9 年度财
务数据预测表。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
估。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
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相
关审计工作,因此提请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年报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
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监察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我们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有关领导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以及审计监察
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和审计工作的安排。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审
计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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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使公司管理层、审计监察部及相关部门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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