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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2022-03-30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 2022-0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上
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
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的意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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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当
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的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流量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
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
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案。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
议和监督。


       五、附则
    1、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
行。
    2、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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