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公司关于转让上海金陵 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可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聚集资源, 进一步专注核心主业发展; 3、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