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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鑫股份:华鑫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1-20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3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2 月 10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二楼公司第一会议室(近地铁徐家汇
   站,地铁肇嘉浜路站)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2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2.0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3           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
            易事项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             √
            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             √
            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
            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 于 2022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
   2.09、2.10,3,4,5,6,7,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
     2.07、2.08、 2.09、2.10,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0、2.01、2.02、2.03、2.04、2.05、2.06、
   2.07、2.08、 2.09、2.10,3,4,6,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华鑫置业(集团)
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

         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

         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

         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21        华鑫股份            2023/2/3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股东于 2023 年 2 月 7 日(上午 9:00-
11:00,下午 1:30-4:0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靠近江
苏路)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传真
或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7 日,书面通讯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二)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联系人:张建涛
      联系电话:021-54967667
      邮箱:zhangjt@shchinafortune.com
      传真:021-54967032
      邮编:200030
    (三)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上海立信维一软
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2 月 10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
                  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0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0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
       期

3      关于《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上
       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
       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