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光大 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嘉宝”或“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光 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信证券与光大嘉宝签 订的关于保荐工作的协议等文件的相关约定,就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0 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 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8,302,20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 币 10.8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819,346,857.67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796,500,989.54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验资报告》(众会 验字(2016)第 0604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2,153.07 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 64,671.48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 16,7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 959.18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规定的制订和存储监管协议的签订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6年2 月3日,公司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两家项目公司----上海嘉宝联友房地 产有限公司、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嘉定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四 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 问题。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初始存 期末余额(万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 入金额(万元) 元,含利息) 上海嘉宝联友房地 中国建设银行 310501794800 产 有限 公司 (梦 之 65,500.00 0.00 上海嘉定支行 00000053 缘项目) 昆山嘉宝网尚置业 交通银行股份 325391457018 有限公司(梦之晨 有限公司昆山 36,462.00 0.00 800003465 项目) 分行 昆山嘉宝网尚置业 上海浦东发展 984301550000 有限公司(梦之悦 77,688.10 959.18 银行嘉定支行 00724 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 310019322000 公司本部 上海嘉定支行 50017700 合 计 179,650.10 959.18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 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等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 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具体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议案》,即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4,671.4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64,671.48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0549 号《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 《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该次置换行为。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 年 2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102,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关于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事 项。截至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 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 2017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53,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截至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3,000 万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2018 年 1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截止 2018 年 12 月 5 日, 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 表人。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 民币 16,7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 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 4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 还余额为 16,7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光大嘉宝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光大嘉宝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5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大嘉宝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9,650.1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543.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2,153.07 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本年度实 是否 项目可行 目 项目,含 承诺投资 后投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现的效益 达到 性是否发 部分变 总额 资总 (1) (2) 入金额的差额 (%)(4) 用状态日 预计 生重大变 更(如 额 (3)=(2)-(1) =(2)/(1) 期 效益 化 有) 昆山花桥梦 2019 年 3 注5 - 77,688.10 - 77,688.10 14,543.24 60,137.68 -17,550.43 77.41 - - 否 之悦项目 月 31 日 昆山花桥梦 2016 年 12 之晨花园项 - 36,462.00 - 36,462.00 - 36,484.19 22.19 100.06 - 是 否 月 31 日 目 上海嘉定梦 2017 年 7 - 65,500.00 - 65,500.00 - 65,531.20 31.20 100.05 89,420.64 是 否 之缘项目 月 31 日 合计 - 179,650.10 - 179,650.10 14,543.24 162,153.07 -17,497.03 — — 89,420.6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无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无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7 2016 年 2 月 3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同意以募集资金 64,671.4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4,671.48 万元。详见本报告“三、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情况(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6 年 2 月 3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 过,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102,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 50,000 万元。截止 2017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10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 情况(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2017 年 1 月 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一致审 议通过,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53,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 用闲置募集资金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3,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2018 年 1 月 5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 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2018 年 12 月 7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分别一致审议通过,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16,700 万元,使用 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 16,700.0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无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8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含利息)为 959.18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为 16,700 万元,结余原因为募投项目尚未完成。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 昆山花桥梦之悦项目原名称为“梦之晨二期”;昆山花桥梦之晨花园项目的推广名为“梦之城”项目。 注 5: 项目竣工但尚未完全结转收入,随着未来结转收入比例不断增加,效益将逐渐显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