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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关于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暨关联交易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审核意见2020-06-2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于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暨关联交易并由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
管理委员会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昆
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对外融资暨关联交易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昆山嘉宝网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嘉宝”)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嘉宝神马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马”)的
全资企业。昆山嘉宝主要在售楼盘是嘉宝梦之悦项目。昆山嘉宝拟将
其持有的嘉宝梦之悦项目中剩余未售货值及已售尚未回笼的资金作
为标的,向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代
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信托融资贷款,综合资金成本 10%,贷
款金额为人民币 7 亿元,主要用于归还股东借款等。本次融资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同时,为确保本次融资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为昆山嘉宝的该
笔信托融资贷款提供以下担保措施(以下简称“担保事项”):
    1、为该笔信托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上海神马将其持有的昆山嘉宝 100%股权质押予光大信托管理
的上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光大信托以季度为节点对昆山
嘉宝累计净现金流进行考核,未达考核标准时公司需履行净现金流差
额补足义务。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 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担
保期限为不超过 18 个月,本次担保事项的实施需以股东大会通过本
次融资事项为前提。
    我们认为: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决
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系公司合理利
用子公司现有资产获取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流动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后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