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关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2020-09-24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2020-059
债券代码:155736 债券简称:19嘉宝01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嘉宝”、“公司”)拟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发行总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后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
经营发展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本次拟发行的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嘉宝实业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简称“嘉宝投资”)根据《借款合同》持有的对光大嘉宝的借款为
基础资产,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
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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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始权益人:嘉宝投资。
2、借款人/优先收购权人/流动性支持机构:光大嘉宝。
3、基础资产:嘉宝投资根据《借款合同》持有的对光大嘉宝的借款
(简称“基础债权”)。
4、发行结构:分为优先级(其中包括A档、B档)和次级资产支持证
券。
5、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17亿元)。
6、发行期限:不超过18年。
7、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光控新渝置业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光渝”)偿还借款、项目开发建设及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及政策要求的经营活动。
9、发行对象:优先级(包括A档、B档)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认购。
10、增信方式:
(1)物业资产抵押:重庆光渝以其持有的部分物业资产及土地使用
权为基础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2)运营收入质押:重庆光渝运营相关物业所获物业资产运营净收
入所对应的应收账款为基础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3)优先收购权及权利维持费:光大嘉宝及其指定主体在行权条件
达成时享有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针对专项计划对光大嘉宝所享有债权的
优先收购权,作为其享有和维持前述优先收购权的对价,光大嘉宝应向
专项计划支付权利维持费,权利维持费金额等于专项计划当期相关费用
及待偿本息与专项计划当期可分配现金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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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流动性支持:在票面利率调整公告后开放退出期,每3年给投
资者一次退出选择权,由公司为投资者的退出提供流动性支持。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事宜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及存续有
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和期限、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增信
方式等有关事项;
2、根据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实际需要,聘请承销机构、律师
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修订、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法律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
书等),并办理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发行上市
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
场条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并对本次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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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
范围,授权公司总裁全权办理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一切相关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和签署合同或文件(包括出具企业征信授权书等)、
确定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等,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另行开会
讨论。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
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偿债
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或审核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同意为准。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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