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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光
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
员会勤勉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晓岚女
士、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和董事严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
会计专业人士张晓岚女士担任。根据相关规定,陈乃蔚先生的任期届
满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其余两名委员的任期届满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2021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总结》等九项议案。委员严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两
项议案。其中委员严凌先生对于会议第二项议案即《关于公司为中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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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以“相关单位提供的反担保不具有实际承
担能力”为由投反对票,其余两名委员投赞成票。
    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等六项议案。其中委员严凌先生对于会议第五项议案即《关于公司为
光证资管-光控安石商业地产第 4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静安大融城)
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表示附条件同意,所附条件为:“相关主体需
为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予以反担保,以确保公司的利益。”,其余两名
委员对该议案投赞成票。会议第六项议案即《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嘉
宝联友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涉及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严凌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其余两名委员对该议
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
公司光控兴渝提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履行职责概况
    除了以会议形式履行职责外,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还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内外协调,做好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公司审计和风险管委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实施细则》、《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年报
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1、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
排,讨论、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

                               2
容。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对审计进展情况等
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预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完
成年报审计工作。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年度审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同
意将审计报告初稿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实施监督检查,履行审核评价职责。
    1、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评价
    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对公司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执行过去一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
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众华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
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
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众华所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审计和风险管
委会、内审部进行充分讨论、保持有效沟通,提供良好的服务,较好
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众华所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求,建
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
部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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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
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能够公允反
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亦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同时根据自
身发展需要,持续梳理、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审阅
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了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的关联交
易事项,包括《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宝联友按股权比例向其股东提供资金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宜兴光控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兴渝提
供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对于上述第一项关联交易议案,全体委员需回避表决,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于上述第二项关联交易议案,我们一致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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