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光
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
员会勤勉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人员组成情况
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将达到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陈乃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之职
务。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即同意陈乃蔚先生
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张光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根
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议精神,张光杰先生亦担任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目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晓
岚女士、独立董事张光杰先生和董事严凌先生三名成员组成,主任委
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张晓岚女士担任,上述委员的任期届满时间均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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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等十二项议案。同时,会议还审议了《关
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费支出标准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观音桥大融城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等四项议案。委员严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
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
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三、履行职责概况
除了以会议形式履行职责外,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还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内外协调,做好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公司审计和风险管委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
实施细则》、《关于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年报
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开展年度审计管理工作:
1、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
排,讨论、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关键审计事项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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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对审计进展情况等
事项进行持续跟踪,并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预定的工作计划及时完
成年报审计工作。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召开沟通会议,就公司年度审计中所有重大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并同
意将审计报告初稿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实施监督检查,履行审核评价职责。
1、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评价
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对公司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执行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众华所在审计期间
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
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众华所能够通过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审计
和风险管委会、内审部进行充分讨论、保持有效沟通,提供良好的服
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众华所在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等方面均能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需求,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
部审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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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
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能够公允反
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亦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审核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了一系列规
范性文件。公司根据该等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审计和风险管委会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2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诚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
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
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和风险管委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
易事项,包括《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费
支出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
案》、《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审
核意见。
对于上述第一项关联交易议案,全体委员需回避表决,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于上述第二项关联交易议案,我们一致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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