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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大嘉宝: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编号:临 2023-019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
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公司需要通过
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金,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增强公司及在管项目的抗风险能
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2022 年 度 实 现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8,002,895.76 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85,106,921.99 元),加
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840,611,393.77 元,扣除 2021 年已分配利润
110,976,719.75 元,公司 2022 年末未分配利润 3,787,637,569.78 元(其
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42,022,839.25 元)。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本
次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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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
经营需要及未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公司需要通过留存收益筹
集发展所需资金,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增强公司及在管项目的抗风险能
力,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资产管理、不动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业
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且投资回报期相对较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实施“聚焦资管主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战略举措,
大力发展不动产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业务,并取得一定成果。随着我
国房地产行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公司将积极主动把握行业调整期
带来的战略机遇,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战略转型,
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的不动产跨境投资和资产管理平台。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002,895.76 元,
较 2021 年度、2020 年度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为保障公司在管项目的正
常开发、运营和管理,公司在 2023 年度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未进行分红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拟不进行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通过留存收益筹集发展所需资
金,主要原因及用途如下:
    1、在公司加快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拓展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基于
行业惯例及合作伙伴合理商务诉求进行项目跟投以实现利益绑定,从而
有助于公司获取更优质的项目管理机会;
    2、公司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对已投不动产项目履行实缴出资义
务,以确保已投资项目按计划建设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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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需要预留部分资金满足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正常运作,并推
动公司平稳实现战略转型目标;
    4、公司需要预留部分资金以更好应对市场环境波动风险,进一步
提高公司流动性安全边际并加强公司偿债能力;
    5、公司需要预留部分资金以把握潜在的战略合作机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要及未
来转型发展需求,兼顾了投资者的中长期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战略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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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回报的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预案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公司经营需要及未
来转型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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