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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2017-04-18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编号:临 2017-005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
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
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
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
附加”项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
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
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
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
附加”项目。同时,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
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
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税金及附加”项
目增加 76,367,484.45 元,“管理费用”项目减少 76,367,484.45 元。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调整,不影响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前年度的
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
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调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