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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谊集团: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2020-05-20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华谊 B 股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
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
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
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从事能源化工、绿色轮胎、先进材料、精细化工和化
工服务五大核心业务。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378.31 亿元,同比下滑 15.18%;
归母净利润为 6.36 亿元,同比下滑 63.12%,公司按照化工制造、轮胎制造、化
工服务进行分行业主营业务披露;分产品披露的主营业务中,甲醇、醋酸、丙烯
酸及酯毛利率均出现下滑,甲醇业务亏损。请公司补充披露:(1)能源化工等
五大业务与分行业披露的化工制造等三大业务的具体对应关系,化工制造、轮胎
制造、化工服务具体对应的主要产品,并说明相应产品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
率的金额及其占比、相较去年同期的情况;(2)结合原材料及产品价格、行业
表现、竞争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醋酸、丙烯酸及酯等产品毛利率下
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甲醇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3)在甲醇毛利率为负
的情况下,说明其期末库存商品、主要原材料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计提依
据,并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公司 2019 年各季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归母
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差异较大,且变动趋势不一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较
为稳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但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 61.64 亿
元,环比下滑 41.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大幅增加至 22.64
亿元;同时,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3.10 亿元、1.96 亿元、3417.18 万元、8511.56
万元,差异较大;扣非后净利润上半年为正而下半年转负。请公司:(1)结合
各业务板块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业务特点、经营模式、成本费用、收入确认情况
等补充披露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
流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各季度归母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扣非
后净利润上半年和下半年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各季度营业
收入、经营现金流、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主要原因
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化工服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141.30 亿元,同比减少 31.27%,
毛利率 0.56%,毛利率较低。请公司补充披露:(1)化工服务业务的具体收入
确认方式是总额法还是净额法,以及相应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2)结合化工服务的具体业务内容、涉及的主要产品,说明化工服
务收入收入下滑的原因;(3)在低毛利率下维持化工服务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
未来业务的发展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为 3.43 亿元,其中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
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为 1.57 亿元,去年同期为负,变动较大。请公司补充披
露上述项目的具体构成,报告期内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公司财务状况
    5.年报披露,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122.36 亿元,占流动资产比重为
51.26%,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合计为 97.25 亿元,财务费用中利息费用为 4.72 亿元,金额较大。请公司:(1)
补充披露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以及保证财务公司
独立性的相应内部控制措施;(2)剔除财务公司影响后公司自有货币资金的金
额,是否存在限制性安排或其他潜在限制性安排,并说明具体情况;(3)结合
公司业务规模、财务费用规模及融资成本、日常资金需求、投资支出,以及融资
的长短期限结构,说明相关融资的用途情况,融资规模与公司业务的匹配性及合
理性;(4)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
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9.40 亿元,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
22.30 亿元,应收票据余额为 1086.68 万元,合计金额 41.81 亿元,同比下滑
1.63%,同期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15.18%。此外,应收款项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11.14%,同比增加 1.53 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新
增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形成原因、对应产品及其金额;(2)公司的销售
政策、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并说明其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3)结合公
司业务的具体收入确认方法,说明销售商品的主要风险与报酬是否已转移,是否
存在售后回购或退货等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相关安排,进一步说明应收款项合
计金额降幅小于营业收入降幅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的
出票人信用及公司业务管理模式等,补充披露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原因和依据;
(5)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前五名的对象、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形成
原因、账龄、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69 亿元,坏账准备余额 2.65
亿元,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72%。请公司补充披露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涉及的主要项目及原因,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及时性和充分性。请会
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期末在建工程余额 10.34 亿元,减值准备 1.54 亿元,账面价
值 8.8 亿元。其中载重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3.28 亿元,累计计提减值 1.44 亿
元,公司未披露预算数和工程进度。请公司补充披露:(1)载重厂设备更新改
造项目涉及的主要实体或产品,预算及工程进度,目前项目进展情况;(2)报
告期内计提减值的依据和方法;(3)相应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的计提状
况和充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披露,公司商誉期末余额为 1.28 亿元,系 2014 年收购双钱集团(新
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钱轮胎)形成,收购以来未计提过商誉减值。
请公司补充披露:(1)双钱轮胎近三年的业绩情况;(2)本期商誉减值测试过
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
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3)结合双钱轮胎
经营业绩及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说明本期不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披露,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包含对基金投资,期末余额为 5.01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
所投资基金的具体明细及其资产状况、业绩情况;(2)结合公司对主要基金享
有的权利和回报说明是否具有控制的判断理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其他
    11.年报披露,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 3.03 亿元,其中逾期借款
共两笔,合计金额为 1117.17 万元,逾期时间分别为 1999 年 12 月和 2005 年 12
月,已多年挂账。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款项逾期未偿还的原因,目前借
款状态及相应的还款措施;(2)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显示,“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中,公司对上海双钱轮胎销售有限
公司、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等多个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小于 50%,公司未按照相
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该主体的相关判断和依据。请
公司补充披露将上述实体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和判断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显示,公司存在多板块业务,但分部信息勾选“不适用”。请公司
说明未披露分部信息的原因和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
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
以答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