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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业企业: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事前审核意见2013-07-1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相关债权的事前审核意见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

体独立董事于 2013 年 7 月 1 日收到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三次审计

委暨全体独立董事沟通会的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7 月 8 日出席该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提请控股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回购新加坡春石有限公司、新加坡银利

有限公司各 60%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关

于此次回购的有关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独立的立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

下:

       1、印尼相关矿业政策变动导致塔岛铁矿项目开发建设面临较大的
不确定性,加上近几年国际铁矿石价格不断走低,如果继续开发,塔

矿项目盈利前景将远不及预期。为有效规避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控股股东三林万业的承诺,同意公司提请其启动股权及相关债权
回购事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交易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和《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
在表决时关联董事林逢生、程光、金永良、郑志南、林震森、蒋剑雄

应予以回避,亦不能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3、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希望公司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保证本次回购价格的合理和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