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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业企业:“09万业债”(债券代码122023)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2014-09-04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14-029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万业债” (债券代码 122023)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上海万

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2023 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和“09 万业债”)将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开始支付 2013 年

9 月 17 日至 2014 年 9 月 16 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

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兑付债权登记日:2014 年 9 月 12 日

  债券停牌起始日:2014 年 9 月 15 日

  兑付资金发放日:2014 年 9 月 17 日

  摘牌日:2014 年 9 月 17 日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09 年 9 月 17 日发行了期限为 5 年、金额为 10 亿元人

民币的公司债券,并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证券代码 122023,证券简称"09 业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 2009 年 8 月 19 日、9 月 14 日、9 月 17 日、9 月 22 日和 9 月 29 日

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www.sse.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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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券名称: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09 万业债(代码:122023)。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4、核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90 号。

    5、债券期限: 5 年。

    6、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7.3%。

    7、计息期限:2009 年 9 月 17 日至 2014 年 9 月 16 日。

    8、起息日:自 2009 年 9 月 17 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

每年的 9 月 1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2010 年至 2014 年每年的 9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11、兑付登记日:2014 年 9 月 17 日之前的 3 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

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

    12、本金支付日:2014 年 9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3、信用级别: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2014 年 5 月,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

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

    14、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09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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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2009 年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票面利率公告》,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3%。每手“09 万业债”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

为 73 元(含税),派发本金人民币 1000 元。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及兑付日

   (一)兑付债权登记日:2014 年 9 月 12 日

 (二)债券停牌起始日:2014 年 9 月 15 日

 (三)兑付资金发放日:2014 年 9 月 17 日

 (四)摘牌日:2014 年 9 月 17 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9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9 万业债”持

有人。

    五、本次付息办法

    1、公司已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公司未按时足

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公告

为准。公司将在本年度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年度债券的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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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

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

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

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

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居民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

缴纳。

    (三)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等非居民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

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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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QFII 等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本期债券利

息应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请截至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4 年 9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持有“09 万业债”的 QFII 等非居民企业协助本公司办理债券利

息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事宜,具体如下:

    1、请截至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 2014 年 9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持有“09 万业债”的 QFII 等非居民企业最晚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含当日):

    (1)填写附件表格(需加盖公章)并传真至本公司联系人处,原

件请寄送至本公司联系人处。

    (2)将应纳税款项划至本公司银行账户,汇款用途注明“09 万业

债纳税款”。应纳税款划出后,请尽快与本公司联系人联系并确认。

本公司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收款银行账户名称: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1001254009004614061

    2、如上述 QFII 等非居民企业已在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上述债券利息应纳税款或已进行相应的纳税申报,除应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前(含当日)提供上述附件表格(需加盖公章)外,还应同时将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需加盖公章)、QFII 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需

加盖公章)和相关纳税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

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凭证原件、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

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原件、纳税依据)传真至本公司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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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原件请寄送至本公司联系人处。本公司审核上述资料后,将不再

安排相应债券利息应纳税款的代扣代缴事宜。

     3、如上述 QFII 等非居民企业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的

纳税或纳税申报义务导致本公司无法完成有关债券利息企业所得税代

扣代缴事宜的,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非居民企业自行承担。

     七、本期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光

住        所: 上海市浦东大道 720 号 9 楼

电        话: 021-50367718

传        真: 021-50366858

联   系   人: 吴云韶、范志燕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住        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电        话: 010-88086668

传        真: 010-88087880

联   系   人: 陈磊、马倬峻

(三)托管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楼

联   系   人: 徐瑛

电        话: 021-68870114

传        真: 021-6887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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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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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09 万业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确认表



   企业名称(中/英文)

   在其居民国名称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债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债券数量

   (张)

   债券利息(税前)(人民币元)

   债券利息所得应纳税款(人民币元)

   汇款银行

   汇款银行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及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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