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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业企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4-30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15-010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

     鉴于本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将满,根据《公司章程》需进行换届选

举。目前公司董事会已收到持有公司在外有表决权总数 50.54%的股东

——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林逢生先生等出

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函》,提名林逢

生、程光、金永良、林希腾、林震森、蒋剑雄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另,本届董事会提名彭诚信、史剑梅、周琼为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

明详见附件二)。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详见附件三)。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现任独立董事张永岳、

潘飞、唐波对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均表示同意。以上提名程序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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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三林万业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三林万业申请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用于

归还无锡项目贷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不高于无锡项目贷款

利率。该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予以回避。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全面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 2 至 5 将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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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逢生先生简历

    林逢生先生,1949 年 10 月生。1971 年从英国 Ewell county Technical College

毕业后即加入三林集团帮助父亲林绍良先生工作,1984 年开始任执行总裁,主持

集团的全面工作。现在担任三林集团在印尼、香港、新加坡、菲律宾、澳大利亚

等地多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主席、董事,如担任香港第一太平有限公司董事局主

席等,并担任德国安联集团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现任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程光先生简历

    程光先生,中共党员,1958 年 8 月生,工学硕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高级会计师。曾任宝钢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中国国际钢铁投资公司总

经理,武钢集团公司第一副总经理,武钢股份副董事长,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

主任,上海市虹口区区长。现任三林集团中国区总裁、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金永良先生简历

    金永良先生,1948 年 2 月生,大专。1980 年加入印尼三林集团,先后在其下

属公司香港第一太平有限公司、中国太平发展有限公司任职。曾经出任香港上

   市公司元昇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同时兼任多家公司的董事。2002

年起出任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经营部总经理、董事副总

裁等职;现任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林希腾先生简历

    林希腾先生,1979 年 1 月生,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工商管理本科毕业,2004 年

进入 PT Indofood Sukses Makmur Tbk(印尼印多食品集团)工作,先后担任市场部

经理,总裁助理,现任 PT Indofood Sukses Makmur Tbk(印尼印多食品集团)董事

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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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震森先生简历

    林震森先生,中共党员,1971 年 9 月生,法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律师。曾

在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分行工作。2001 年加入三林集团,历任福建印福油脂工业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行政总监,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办公室常

务副主任、主任,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总经理、总裁助

理;现任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蒋剑雄先生简历

    蒋剑雄先生,1966 年 2 月生,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

1994-2005 年在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三联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部副经理

(主持工作)、计划财务部总监、副总经济师。2005 年进入三林集团中国总部工

作,曾任中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

产经营部总经理、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彭诚信先生简历

    彭诚信先生,1973 年 6 月生,法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在英

国牛津大学法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并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哈佛大学法学院做

访问学者、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任教以及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做

访问教授。曾任吉林大学教授、宁波大学“甬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2010 年至

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史剑梅女士简历

    史剑梅女士,1963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结业,经济中级职称。

曾任上海市财税局国资处、税政四处副主任科员、上海证管办上市公司处主任科

员、上海证监局案件调查处、稽查一处、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正处级调研员。

2010 年 11 月加入东方证券(600958)。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首席

风险控制官、上海梅林股份有限公司(600073)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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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琼女士简历

    周琼女士,1963 年 10 月生。1985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具备执

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及证券业从业资格。曾就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深圳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艺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金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至凡

实业有限公司、中国诚信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中诚信信用管理有

限公司、深圳市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曾任深圳伟志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恒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现提名彭诚信先生、史剑

梅女士、周琼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万

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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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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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包括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

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

六年。

    六、三位被提名人中周琼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

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三: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我们彭诚信/史剑梅/周琼,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公开声明,我们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我们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我们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7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我们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我们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8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

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我们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

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我们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我们中周琼女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

资格。

    我们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我们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我们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我们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我们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我们承诺:在担任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我们承诺:如我们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我们将自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彭诚信/史剑梅/周琼
                                                       201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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