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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业企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07-17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 3 号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万业企业                     证券代码          600641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              Kingstone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苏州卓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公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是 □    否√
变更                                            约收购义务

                      万业企业拟向 Kingstone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苏州卓燝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凯世通 49%的股权。
                      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凯世通 49%股权交易作价为 47,530.00
                      万元。万业企业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Kingstone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
                      持有的凯世通名 34.00%股权,股份对价为 33,950.00 万元;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苏州卓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凯世通 15%股权,股份对价为
                      13,580.00 万元。
方案简介
                      经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
                      份发行价格为 12.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 90%。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8 年 7 月 16 日)决议公告日。
                      按照确定的交易价格 47,530.00 万元和发股价 12.00 元/股计算,万业企业拟向
                      Kingstone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苏州卓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
                      发行股份 39,608,332 股。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确定。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
                                                               √
           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1.1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
           争,增强独立性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2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不适用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1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
         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          不适用
         予以消除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晰
1.3      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   √
         移手续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
1.4                                                     √
         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
2.1.1    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否   √
         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2.1.3                                                        不适用
         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1.4                                                   √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2.2.1                                                   √
         真实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是
2.2.2    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          不适用
         情况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2.2.3                                                   √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2.3.1                                                   √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
2.3.3                                                   √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

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
         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行
2.4.1    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   √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2
         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
                                                        √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
2.4.2    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情
         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             不适用
         题

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                 √


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交易对方是否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
2.5.2                                                   √
         理人员的情况
         交易对方是否承诺在限定期限内不以任何形式转
2.6                                                     √
         让其所持股份

2.7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为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


三、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所购买资产的情况

         购买资产所属行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范
                                                        √
         围
3.1
         若不属于,是否不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因
                                                                  不适用
         素

3.2      购买资产的经营状况

         购买的资产及业务在最近 3 年内是否有确定的持
3.2.1                                                   √
         续经营记录
         交易对方披露的取得并经营该项资产或业务的时
3.2.2                                                   √
         间是否真实

3.2.3    购买资产最近3年是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3.3      购买资产的财务状况


3.3.1    该项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盈利能力                   √

         收入和利润中是否不包含较大比例(如 30%以上)
3.3.2                                                        √
         的非经常性损益
         是否不涉及将导致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增加且数额
3.3.3                                                   √
         较大的异常应收或应付账款
         交易完成后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的负债比例过大
3.3.4                                                   √
         (如超过 70%),属于特殊行业的应在备注中说明
                                            3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将承担重大担保
3.3.5                                                    √
          或其他连带责任,以及其他或有风险
          相关资产或业务是否不存在财务会计文件虚假记
3.3.6                                                    √
          载;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3.4       购买资产的权属状况


3.4.1     如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不适用


3.4.1.1   权属是否清晰                                                     不适用

          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应的权属证明,包括相关资产的
3.4.1.2   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知识产权或其                     不适用
          他权益的权属证明
          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转让前述资产是否不存在政
                                                                           不适用
          策障碍、抵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
3.4.1.3
          是否不会产生诉讼、人员安置纠纷或其他方面的重
                                                                           不适用
          大风险
          该资产正常运营所需要的人员、技术以及采购、
3.4.1.4                                                                    不适用
          营销体系等是否一并购入
          如为完整经营性资产(包括股权或其他可独立核算
3.4.2
          会计主体的经营性资产)
          交易对方是否合法拥有该项权益类资产的全部权
3.4.2.1                                                  √
          利
          该项权益性资产对应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
3.4.2.2                                                  √
          属是否清晰
          与该项权益类资产相关的公司发起人是否不存在
3.4.2.3                                                  √
          有出资不实或其他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股权注入上市公司是否
3.4.2.4   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有证据表明,该股东已                     不适用
          经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对应的资产权属是否清晰                     √
3.4.2.5
          是否已办理相应的产权证书                       √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离子注入装置及方法专利
                                                                         权(专利号
                                                                   ZL200910201387.6)、热阴
                                                                   极离子源系统专利权(专
                                                                             利号
          该项资产(包括该股权所对应的资产)是否无权利
3.4.3                                                         √   ZL201110202481.0)、真空
          负担,如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权
                                                                     移动装置及方法专利权
                                                                           (专利号
                                                                   ZL201010234547.X)以及
                                                                   离子注入系统及方法(专
                                                                   利号 ZL201010157012.7)
                                                                     离子束传输装置专利权
                                             4
                                                                      (专利号
                                                              ZL200910248008.9)以及
                                                              真空移动装置及方法专利
                                                                    权(专利号
                                                              ZL201010234547.X)质押
                                                              给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
        是否无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者被采取强制保全措
                                                         √
        施的情形
        是否不存在导致该资产受到第三方请求或政府主
                                                         √
        管部门处罚的事实
3.4.4
        是否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形式的纠纷             √

        相关公司章程中是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
3.4.5                                                    √
        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
        易
        相关资产的评估或者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价格相
                                                         √
        比是否存在差异
3.4.6
        如有差异是否已进行合理性分析                     √

        相关资产是否在最近 3 年曾进行资产评估或者交
                                                         √
        易是否在报告书中如实披露

3.5     资产的独立性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的经营独立性,是否未
3.5.1   因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安排约束,如特许经营权、   √
        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等而具有不确定性
        注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是否直接参与其经营管
3.5.2                                                    √
        理,或做出适当安排以保证其正常经营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以与主业无关资
3.6                                                      √
        产或低效资产偿还其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的情况
        涉及购买境外资产的,是否对相关资产进行核查,
        如委托境外中介机构协助核查,则在备注中予以说
3.7                                                                  不适用
        明(在境外中介机构同意的情况下,有关上述内容
        的核查,可援引境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意见)
        交易合同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是否不存在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       √
3.8     对价的风险

        相关的违约责任是否切实有效                       √


3.9     拟在重组后发行新股或债券时连续计算业绩的

        购买资产的资产和业务是否独立完整,且在最近两
3.9.1                                                                不适用
        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5
         购买资产是否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实际控
3.9.2                                                             不适用
         制人之下持续经营两年以上
         购买资产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是否实行独立核算,
3.9.3    或者虽未独立核算,但与其经营业务相关的收入、             不适用
         费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能够清晰划分
         上市公司与该经营实体的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不适用
         签订聘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方式确定聘用关系
3.9.4
         是否就该经营实体在交易完成后的持续经营和管
                                                                  不适用
         理作出恰当安排
         交易标的的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是否与上市
                                                        √
         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3.10
         存在较大差异按规定须进行变更的,是否未对交易
                                                                  不适用
         标的的利润产生影响
         购买资产的主要产品工艺与技术是否不属于政策
3.11                                                    √
         明确限制或淘汰的落后产能与工艺技术

3.12     购买资产是否符合我国现行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     √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4.1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定价是否不低于董事会就定
4.1.1                                                   √
         向发行做出决议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上市公司股票是否不存在交易
4.1.2                                                   √
         异常的情况
         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如以评估值为基准
4.2
         确定
         对整体资产评估时,是否对不同资产采取了不同评
                                                             √
         估方法
4.2.1
         评估方法的选用是否适当                         √


4.2.2    评估方法是否与评估目的相适应                   √


4.2.3    是否充分考虑了相关资产的盈利能力               √


4.2.4    是否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得出评估结果         √


         评估的假设前提是否合理                         √
4.2.5    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产品价格、销售量
         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是否合理,特别是交易标的为   √
         无形资产时


                                            6
         被评估的资产权属是否明确,包括权益类资产对应
4.2.6                                                   √
         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权属
         是否不存在因评估增值导致商誉减值而对公司利
4.2.7                                                   √
         润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
         是否不存在评估增值幅度较大,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司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
4.2.8                                                   √
         每年承担巨额减值测试造成的费用                           上市公司将进行商誉的减
                                                                  值测试
         与市场同类资产相比,本次资产交易定价是否公
4.3                                                     √
         允、合理
         是否对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的定价与最近 3 年的评
4.4                                                     √
         估及交易定价进行了比较性分析

五、定向发行须获得的相关批准


5.1      程序的合法性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是否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项
5.1.1                                                   √
         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和报备、审批、披露程序
         履行各项程序的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5.1.2                                                   √
         则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
         定向发行方案是否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               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
5.1.3                                                        √
         股东表决通过                                                       议
         定向发行后,是否未导致公司涉及特许领域或其他
                                                        √
         限制经营类领域
5.2      如存在前述问题,是否符合现阶段国家产业发展政
         策或者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应特别关注国家                    不适用
         对行业准入有明确规定的领域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
         化
5.3
         如发生变化,交易对方是否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
                                                                         不适用
         理办法》履行公告、报告义务
         本次定向发行是否未导致交易对方触发要约收购
                                                        √
         义务

5.4      如是,交易对方是否拟申请豁免                                    不适用


         股东大会是否已同意豁免其要约义务                                不适用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1      上市公司定向发行后,是否符合上市条件           √

         如果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该变更是
6.2                                                                      不适用
         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7
        如果未变更主营业务,定向发行的目的与公司战略
                                                       √
        发展目标是否一致

        是否增强了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6.3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盈
6.3.1                                                  √
        利能力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否不为现金或
        流动资产,或主要资产的经营是否具有不确定性,
6.3.2   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确定性(例如   √
        主要资产是上市公司不能控制经营的股权投资、债
        权投资等)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确定的资产及业
6.3.3   务,该等资产或业务是否未受到合同、协议或相关   √
        安排约束,从而具有确定性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不需要取得相应领域的
                                                       √
        特许或其他许可资格
6.3.4
        上市公司获取新的许可资格是否不存在重大不确
                                                            不适用
        定性
        本次交易设置的条件(包括支付资金、交付资产、
        交易方式)是否未导致拟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带有
6.3.5   重大不确定性(如约定公司不能保留上市地位时交   √
        易将中止执行并返还原状等),对上市公司持续经
        营有负面影响或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各种假设是否具有现实性          不适用
6.3.6
        盈利预测是否可实现                                  不适用

        如未提供盈利预测,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是否充分反
6.3.7   映本次重组后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持续经营能力   √
        和存在的问题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6.3.8   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订补偿协议的,相关补偿安排   √
        是否可行、合理

6.4     对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影响


        相关资产是否整体进入上市公司                   √


6.4.1   上市公司是否有控制权                           √

        在采购、生产、销售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是否保持独
                                                       √
        立
        关联交易收入及相应利润在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润
6.4.2   中所占比重是否不超过 30%,未影响公司经营的     √
        独立性


                                           8
         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是否包括生产经营所必需的
                                                        √
         无形资产(如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
6.4.3    上市公司是否已取得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批
         准和资质证书(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
         药品生产许可证等)

6.4.4    是否需要向第三方缴纳无形资产使用费                  √

         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交易对方及其
6.4.5    关联方通过交易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增加上市公     √
         司风险的情形

6.5      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潜在控股股东是否与上市公
6.5.1    司保持独立,是否不存在通过控制权转移而对上市   √
         公司现有资产的稳定性构成威胁
         定向发行后,是否能够做到上市公司人员、财务、
6.5.2    资产完整,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   √
         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是否能够做到与控股股东分
6.5.3                                                   √
         开
         如短期内难以完全做到,是否已做出合理的过渡性
6.5.4                                                                    不适用
         安排
         定向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
                                                        √
         间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6.5.5
         如有,是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不适用

         定向发行后,是否不存在出现因环境保护、知识产
6.5.6    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发生纠纷   √
         的情况;如存在,在备注中说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七、相关事宜

         各专业机构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
         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法律
7.1                                                     √
         顾问是否由上市公司聘请(具体情况在备注栏中列
         明)
         相关当事人是否已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
         行了报告和公告义务

         相关信息是否未出现提前泄露的情形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7.2                                                               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证
         相关当事人是否不存在正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者               监会立案调查;本次发行
                                                             √
         证券交易所调查的情形                                     股份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
                                                                            查



                                              9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否出具过相
                                                             √
            关承诺

7.3         是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的情形                   √


            如该等承诺未履行是否对本次收购不构成影响                              不适用


7.4         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情况

            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是否未出现异常波
7.4.1                                                                √
            动
            是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7.4.2                                                        √
            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7.4.3                                                        √
            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嫌疑
            是否不存在参与本次定向发行的各中介机构(包括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
7.4.4                                                        √
            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内幕交易的
            嫌疑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承诺或
                                                             √
            声明是否涵盖其应当作出承诺的范围

7.5         是否表明其已经履行了其应负的诚信义务             √


            是否不需要其对承诺的内容和范围进行补充           √

            定向发行报告书是否充分披露了定向发行后的经
            营风险、财务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     √
7.6         险及其他风险

            风险对策和此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


七、相关事宜


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及结论性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及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
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万业企业、万业企业聘请的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经过充
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26 号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
合法;


                                                 10
   3、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的完成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1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
表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签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