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09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
的预案》。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万业企业第
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万业企业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
案》。该预案已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
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5 亿元(含 4.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含 9 亿元),且回购股
份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含 6,000 万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
民币 15.00 元/股(含 15.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的,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3 个月。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
下: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9 年 1 月 16 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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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
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
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中国邮政 EMS 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相关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19 年 1 月 1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现场申报
接待时间:工作日 9:00-17:00)
(2)申报地点:上海市浦东大道 720 号 9 楼
(3)邮政编码:200120
(4)联系人:孔旭
(5)联系电话:021-50367718
(6)传真号码:021-50366858
(7)其它:
1)以中国邮政 EMS 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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