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1994-12-31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年度简要报告
说 明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业务试行规则》的规定。公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核、鉴证的一九九四年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并愿就报告之内容进行解释和承担一切责任。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名称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 HAI ZHONG CHENG INDUSTRIAL CO.,LTD.
2。公司法定地址 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
3。公司法代表人 王安德
4。公司电话号码 (021)8872672
传真号码 (021)8871998
邮编号码 200122
5、公司为股东提供的咨讯服务地址 上海浦东东方路818号25楼公司办公室
二、简化的财务报表及编制说明
3、财务状况变动表 金额单位:千元
流动资金来源
本年净利润 65101.00
不减少流动资金的费用和损失
其他来源小计 122451.72
流动资金来源合计 195281.40
流动资金运用
利润分配小计 61472.90
其他运用小计 74145.53
流动资金运用合计 135618.43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59662.97
流动资产本年增加数
货币资金 -45790.05
短期投资及应收票据 27795.45
应收帐款净额及预付货款 -16761.73
存货净额 141563.58
流动资产增加净额 97482.68
流动负债本年增加数
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 22000.00
流动负债增加净额 37819.71
流动资金增加净额 59662.97
注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1994)161号第8眯规定,我公司所属六家子公司均为年度中间控股的子公司,帮不予合并报表。
注2:1994年5月公司通过送配股,使公司注册资本增加80%,由此引起公司年末资产较年初变化较在大,对各项变化原因在此不一一说明。
4、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简化的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数据取自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石人瑾、陆永炜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度审计报告华业字(95)第005号
(2)基本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有关财务管理规定。
2、报表合并:由于公司上海东城商都实业公司所点权益仅为30%,外高桥发展公司处筹建期;另外三家子公司为94年4季度开始经营,合计营业收 仅为母公司0.4%,故不予合并。
3、会计报表反映期间:为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4、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5、外币换算:年初各外币帐户由于汇率并轨,产生的汇兑损失计入“待转销汇兑损益”,在5年内摊销。年内,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按发生时的汇率记帐,年末按年末外币市价汇率进行调整,调整前后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财务费用。
6、固定资产折旧:现行固定资产标准: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房地产行业标准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残值率为4%。固定资产主要是汽车、办公设备用品,折旧年限均为5年。
7、存货计价标准和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按五五摊销法摊入费用;开发项目按工程实际履忝本记帐核算,出售时即按出售面积和预算结算成本。由于部份工程款尚未支付并预计竣工结算时可能增加一些费用,根据稳健原则,将这部分予提计入成本。
8、坏帐计提:因无应收帐款,故未计提。
9、短期投资计价方法:成本法。
10、长期投资中的股票、债券投资的投资收益按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中为其他单位投资,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实收资本51%以上的(包括51%),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50%以下的,投资收益按成本法核算。
11、递延资产摊销:公司递延资产为待转销汇兑损益和开办费,按五年分期摊销;
12、销售收入确认原则:以房屋移交并已将发票提交买主时作为收入的实现;
13、利润分配: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税后提取法定公积金10%任意公积金30%,法定公益金10%。
三、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1994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1993年度增长% 1993年实际完成指标 比92年度增长%
主营业务收入 15689.85 +116.65 7442.12 成倍增长
净利润 6510.10 +18.64 5487.25 +2916.31
资产总计 39399.05 +59.77 24657.38 +414.47
股东权益 27560.72 +66.02 16601.02 +206.13
股本收益率 48.77% -34.09 73.99% +1293.43
每股净资产 2.06 -8.04 2.24 +66.13
股东权益比率 69.95% +3.89 67.33% -30.00
净资产收益率 29.48% -34.85 45.25% +945.39
注:根据股本确定原则,本公司1994年按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本为11000.4万股。则股本收益率为59.18%。
四、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末持股数(股) 变化原因
王安德 董事长 2160 10股送5股配股3股
顾敦清 副董事长 4320 同 上
司安佩 副董事长 0 同 上
殷友田 副董事长 4320 同 上
郑尚武 董事 4320 同 上
江惠舫 董事 4320 同 上
刘燕宾 董事 0 同 上
王德荣 董事 4320 同 上
宋亦强 监事长 4320 同 上
葛惠忠 总经理 4320 同 上
张 湘 副总经理 4320 同 上
王国光 副总经理 4320 同 上
刘燕宾 副总经理 4320 同 上
五、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1994年3月26日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增资送醑凤决议,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4)52号文批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共送股3708万股,配股2224.8万股,配股资金5339.52万元。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于1994年5月9日至1994年5月18日法定配售和1994年5月27日,5月30日为因特殊原因未配股的股东办理补配手续后,配股已全部结束。经此次增资醑凤,本公司股本已由原7416万股增至13348.8万股(每股面值1元)。
2、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股权类别 94年末 占总股本 93年末 占总股本 上市时 占总股本
% % %
发起人单位股 11188 83.82 6216 83.82 5180 83.82
社会个人股 2160 16.18 1200 16.18 1000 16.18
股本合计 1334.48 100 7416 100 6180 100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年末持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516.48 26.34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557.44 19.16
建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557.44 19.16
中房上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2557.44 19.16
4、年末股东户数:24043万户。
六、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地址 主营业务 本公司持有的权益
上海众城外高桥发展有限公司 外高桥保税区内 房屋的经营.仓储.商业性简单加工.国内外贸易代理 100%权益
上海众城大酒家 东方路818号二楼 中西餐饮业 100%权益
上海众城俱乐部 东方路818号三楼 保龄球.桌球.网球.歌舞厅.镭射影视厅 100%权益
上海众城超公司 东方路818号二楼 百货.五金交电烟.酒 100%权益
上海众神娱乐有限公司 东方路818号三楼 游戏机娱乐酒吧 54%权益
上海东城商都实业公司 潍纺路275号 百货.文化用品.针织品五金机构.家电.房屋租赁 30%权益
七、重要事项揭示
1、本公司1994年3月26日于上海召开第二届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我股东占总股份的84.93%,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1993年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的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说明;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公司配股事宜的说明。
2、公司原董事余力、王益民先生因工作调动,不担任本公司董事,增补刘燕宾先生为公司董事。
3、1994年6月本公司获得陆家嘴金融区龙阳小区内4-1-9(b)地块上七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投资兴建建筑面积为21210平方米的众城花苑,目前已进入扩初阶段,总投资1213.21万美元。
4、公司利用众城大厦9000余平方米的裙房,兴办了上海众城大酒家、上海众城俱乐部和上海众城超市三家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计2100万人民币,同时还引进外资创办了中日合作上海众神娱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376万美元,上述公司地9月28日开张营业。三个月营业收入累计已达572.23万元。
5、1994年公司发展规模日益拓展,生产经营 效能、效率和效益连创历史最好水平,形成了较显著的规模效益。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569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95.12%(根据1994年1月20日(94)财会二字第02号文规定,商品房已经移交,作为销售实现,方可确认营销收入,故公司今年预售款5000余万元没有结转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总额7622.2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7.3%,实现税后利润6510.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107.82%。
6、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我国实现新外汇管理体制,公司年初外币资金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产生汇兑净损失3478.84万元,按照财政部和上海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入“待转销汇兑损益”科目。在会计处理上,本公司按财政部规定采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摊销,今年已摊销695.77万元。
7、公司1994年经增资配股后,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7416万元调整为13348.8万元。
8、公司在1994年度中实施的93年分配情况:A.以每10股送5股的比例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于1994年5月9日自动转入各股东帐户;B.以每10股派发1.2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红利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于1994年5月30日代理发放。
9、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提议1994年4月上旬召开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股东代表大会,有关大会召开的日期、地址、出席会议方法及一九九五年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届时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中详尽披露。
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