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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为更好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   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内容: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五十六条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   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提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请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一)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第八十二条
                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单   制。
                独或者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监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会向董事会亦可以书面提名推荐董事、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资格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况。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非职工监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   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5%以上的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股东、监事会向董事会亦可以书面提名推荐董事、
             定执行。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
                                                  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一)公司股东在选举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
                                                  时所拥有的表决总票数,等于其所拥有的股份数乘
                                                  以应当选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
                                                  (二)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集中投向一名
                                                  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
                                                  向数名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但股东
                                                  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表决总票数;
                                                  (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应
                                                  当分别实行。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
                                                  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
             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
第八十三条                                        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
             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
                                                  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
             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
                                                  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搁置或不予表决。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