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4-17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为更好地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
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 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内容: 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第五十六条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 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提出。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请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一)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
第八十二条
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单 制。
独或者合并持股 5%以上的股东、监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
会向董事会亦可以书面提名推荐董事、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资格 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序号 修改前章程的内容 修改后章程的内容
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况。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一)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非职工监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 事候选人的提名议案。单独或者合并持股 5%以上的
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股东、监事会向董事会亦可以书面提名推荐董事、
定执行。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
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累积投票制的操作细则如下:
(一)公司股东在选举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
时所拥有的表决总票数,等于其所拥有的股份数乘
以应当选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人数之积;
(二)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集中投向一名
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
向数名董事、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但股东
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表决总票数;
(三)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应
当分别实行。
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
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
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
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
第八十三条 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
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
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
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
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搁置或不予表决。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