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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2-04-30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本文中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
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对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核查,认为: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的或有风险,没有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
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
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
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
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
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
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
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预案》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在保证流动性
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投资理财,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一致利益。
    (四)《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
生负面影响,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五)《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
况,建立了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公司发
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的内控管理体系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
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可
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
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签署于后页)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JAY JIE CHEN(陈捷)




                            夏        雪




                         万      华   林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