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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业企业: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2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雪球类金融衍生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也
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投资金额: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额度范围。
          投资期限:期限为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度董事
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
格把关,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
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业企业”)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不受
影响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额
度范围内开展雪球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
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取得一定投
资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
的利益。
    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雪球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
数,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拟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事宜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具体办理上述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至 2022 年度董事会召开前一日(不超过 12 个月)。
    3、交易对手方
    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公司与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融
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原
则。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
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地介入,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其它风险
    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
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
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和安全的
原则,有效规避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业务持续监控,定期向公司管理层
报告: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
第一时间报告给公司管理层以便积极应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公司财务部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
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
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
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
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相关项目。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公司投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所使用
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
生负面影响,同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