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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年报摘要2000-04-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九年年报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0年四月十五日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LESHANELECTRICPOWERCO.,LTD.
    英文缩写:LEP
    2、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江
    公司授权代表人:吴烃忠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联系电话:(0833)2445800  2445801
    传真:(0833)2445900
    4、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公司办公机构地址)
    公司电子信箱:lslep@ls-public.sc.cninfo.net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公司董
                         事办
    6、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合并报表)
    1、本年度利润总额及构成单位:元
利润总额                    41476813.62
净利润                      29117360.51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0922453.58
主营业务利润                76604920.13
其他业务利润                 8954315.63
营业利润                    37969825.71
投资收益                      201048.53
补贴收入                     5137982.54
营业外收支净额              -183204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26444.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429774.16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A、合并价差报销582868.07
    B、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1222225.00
    以上共涉及金额1805093.07
    2、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1999年             1998年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1997年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265786854.35 185612349.61 185612349.61 
130251141.24 130251141.24
净利润             29117360.51  30729333.04  28599179.13  
 27849132.28  13538310.74
总资产           1036820184.87 710737363.70 667659818.35 
610706989.41 569758915.83
股东权益          447787558.52 301387924.10 258332506.39 
274126357.16 233201093.36
每股收益(摊薄)            0.19         0.24         0.22         
        0.21         0.10
每股收益(加权)            0.19         0.24         0.22         
        0.30         0.15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
后的每股收益(摊薄)        0.20         0.21         0.19 
        0.21         0.10
每股净资产                2.87         2.31         1.98 
        2.10         1.7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6         2.27         1.95 
        1.97         1.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25         0.02         0.02
净资产收益率(%)           6.50        10.20        11.07        
       10.16         5.81
股本              155835312.00 130289520.00 130289520.00 
130289520.00 130289520.00
    注: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1)摊薄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固定)财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2)加权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按月份加权股份数
    3、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 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130289520.00  63338672.91  58268256.94 12279365.13  
 6436056.54 258332506.39
本期增加  25545792.00 135056009.37  14692188.56  3125833.88    
14425171.95 189719161.88
本期减少                 264109.75    
               264109.75
期末数   155835312.00 198130572.53  72960445.50 15405199.01  
20861228.49 447787558.52
    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的增加是因为1999年1月实施了增资配股,以1997年末总股本13028.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每股配售价6.50元,共计配售2554.5792万股。
    2、资本公积增加原因是增资配股溢价造成;减少是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将资产增值部分多提折旧从资本公积转营业外收入所致。
    3、盈余公积增加是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所致。
    4、未分配利润的增加是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所致。
    5、股东权益期初数258,332,506.39元比1998年年报数301,387,924.10元少是因为按财政部有关计提四项减值准备进行追溯调整所致。
    三、股东情况介绍
    股东情况介绍
    (1)截止1999年12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61788户:
    其中:国家股股东1户;
         法人股股东9户;
         社会公众股股东61778户。
    (2)前十名股东年末持股及变动情况(万股)
                      持股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①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 4512.1139 国家股      29.34
②四川信都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666.6625 法人股      10.70
③四川川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996.2787 法人股       6.39
④成都华冠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              155.8953 法人股       1.00
⑤四川金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77.9476 法人股       0.50
⑥ 陶萱                39.9000 社会公众股   0.26
⑦ 新疆宏信            32.0000 社会公众股   0.21
⑧ 乐山碱厂            31.1791 法人股       0.20
⑨ 兴华基金            28.5635 社会公众股   0.18
⑩ 傅宝双              23.7385 社会公众股   0.15
    (3)公司第一大法人股东,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二大法人股东。
    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况。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二大法人股东,为公司主要电力用户,截止99年12月31日,该股东欠本公司购电款9093.32万元。
    四、股东大会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于1999年5月6日在乐山市公司本部召开,详见一九九九年五月七日之《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五、董事会报告
    1、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属公用事业行业,本公司拥有并控制乐山市地方主力电力电网系统,电力生产的三个环节(发电、供电、用电)均由公司通过该系统自主完成。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水电发电厂10座,装机容量4.11万KW,控股水力发电厂3座,装机容量2.8万KW;公司电网上网发电厂装机容量27.386万KW;拥有35KV以上输电线路701KM,35KV以上供电变电站容量16.55KVA。公司下属全资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拥有完整的乐山市市中区供水管网系统和乐山市第一、二、三水厂,日供水能力十万立方米。市中区的生产和居民用水均为该公司提供;公司控股的乐山市煤气总公司拥有乐山市市中区及五通桥区完整的供气管网系统。公司1999年在四川省工业企业中获最佳效益100强;最大纳税100强;最大规模100强;电力、蒸汽、热水供应10强。(以上资料来源于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省统计局、省经贸委、省工业经济评价办公室统计资料及证书)。
    (2)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①公司主营业务为地方中小水(火)电力开发、生产经营和电力调度,城市自来水供应。一九九九年度完成发电量31743万KW.H,(含公司控股的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发电量14595万KW.H)完成年度计划的144.29%;电网供电量84898万KW.H,完成年度计划的126,89%;年发供电收入23518.89万元;完成供水1580立方米,年供水收入1828.53万元,完成供气1159.29万立方米,供气收入1231.27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578.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0.81%;实现年度主营业务利润7660.49万元,年度利润总额4147.68万元,年度税后净利润2911.74万元。
    ②一九九九年度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的方法
    报告期内,四川省及乐山市电力生产经营形成的电力经营的买方市场未变,加之公司电网与国家电网交叉供电,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过去形成的价格优势已经不再具备。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困难和难题。公司供电用户主要是冶金、化工类企业,这类企业虽然能减少公司供电的峰谷矛盾、减少弃水损失,但是受到行业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开工不足,加之受国家电网电价下调的影响,公司相应下调了高耗能企业的电价,相应减少了公司的主营利润;用户拖欠大量电费,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年末,公司被拖欠的电费累计已达23249.42万元,虽然公司采取了停电、限电及诉讼手段,使电费回收率达到82.32%,较1998年提高了1.3个百分点,但由于用户多为大型冶金企业,货款回收不好,导致公司电费所欠金额仍在增加。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采取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一是公司加强对用户的优质服务,争取了更多的新用户上网,积极拓展了峨眉山市和夹江县的企业上公司电网,扩大了供电营业区,增加了公司的效益;二是针对高耗能用电企业下调电价,公司相应的对上公司电网的径流式电站丰水期上网电价相继下调,降低了公司购电成本;三是成立了电费催收办公室,并与各分厂、分公司经济考核紧密结合,对部份欠电用户实行了限电催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对欠电大户川投控股和一些小用户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强制执行,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公司将采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强化电费催收;四是进一步加强了公司管理,新制定和实施了一些制度,减少管理费用,降低成本。
    2、公司财务状况
    (1)公司财务状况
    ①总资产:年末为1036,820,184.87元较年初667,659,818.35元,增加369,160,366.52元,增加55.29%。主要原因是:本年元月配股增加净资产160,601,801.37元。实现净利润29,419,597.87元。新并表的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市煤气总公司并入增加22,991,012.20元所致。
    ②长期负债:年末为116,786,554.65元较年初116,091,636.34增加694,918.31元,增加0.60%。主要原因是新并表的市煤气总公司长期负债并入所致。
    ③股东权益:年末为447,787,558.52元较年初258,332,506.39元,增加189,455,052.13元,增加73.34%。主要原因是:本年元月配股增加160,601,801.37元,实现净利润增加29,117,360.51元和按财政部规定从资本公积中转出资产评估增值264,109.75元所致。
    ④主营业务利润:本年度实现76,604,920.13元,较上年度56,855,987.59元,增加19,748,932.54元,增加速度4.74%。主要是母公司电力销售的主营业务利润增加13,433,983.67元和新并表的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873331.19元。
    ⑤净利润:本年度实现29,117,360.51元比上年度28,599,179.13元,增加518,181.38元,增加1.81%,主要是一方面主营业务利润增加,另一方面因本年无股权转让收益,投资收益减少7,945,988.34元。母公司随规模扩大,管理费用增加3320,141.83元,新并表的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市煤气总公司费用并入减少利润所致。
    (2)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投资情况
    截止1999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投资余额为78,878,318.10元,较年初79,273,584.74元,减少395,266.64元,减少0.50%。主要是因为今年新增对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投资600万元,对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债权投资9,545,367.71元,同时,由于今年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纳入今年报表减少长期投资1600万元所致。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共计16604.76万元,扣除发行费和国有股实物资产配股后,实际可用的募集资金11600万元。本次配股资金已基本投入《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和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项目。截止1999年12月31日,共计使用4298.70万元。
    具体投资项目及实施情况如下:
    ①企业购并计划投入3000万元,实际用于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1500万元,已支付其中的1350万元。该公司现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一九九九年实现净利润407.01万元,公司于1999年6月14日以1:1.40元的价格,共计140万元,受让峨边山坪林工商所持有的四川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100万股,增加股权部份,实现净利润29.51万元。
    ②公司供用电营业综合楼计划投入1000万元,实际已投入284.21万元,该工程已完成基础工程,进展顺利。
    ③公司电网网络改造计划投入1200万元,已投入802.31万元。网络及其配套工程改造后公司电网综合损耗下降一个百分点,为公司增加供电效益258万元,并提高了供电质量。
    ④公司控股电厂大堡前池改造计划投入1300万元,实际使用21.44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探和初设的前期费用。
    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800万元,实际使用800万元。
    ⑥公司花溪电厂、象月电厂技改计划投入1300万元,实际已投入154.17万元。
    ⑦公司原计划投入3000万元,作为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现已完成了电站前期勘探和初设工作。由于四川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修建该电站不能取得经济效益,故经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的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暂停该项目的开发,并在适当时机将此项目及设计、技术成果整体转让。现计划投入545万元,实际支付146.57万元。
    ⑧投资峨眉山温泉度假区供水公司1200万元。经1999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经2000年2月18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计划投入到金鹅电站的3000万元中的1200万元,投入到该供水公司,至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600万元。变更情况及股东大会决议已在2000年2月19日的《中证报》和《上证报》批露。
    以上募集资金共计使用4298.70万元,剩余7301.30万元暂作货币资金储备。
    (2)非募集资金的重大项目,项目进度情况
    ①由于乐山市城区改造和城市建设加快,需新增和改造城区的供气、供水管网。根据煤气总公司和自来水总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煤气总公司投资400万元,对自来水总公司投资600万元,作为两个公司的管网建设。
    ②为增加公司供电营业区,加速回收乐山电业局所欠本公司花溪电厂的电费,决定用乐山供电局多年累欠本公司花溪电厂的电费819.5520万元,分别受让乐山电业局下属乐山嘉能电力实业总公司和四川电力实业总公司所持有的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和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的股权和相应的债权。
    4、随着电力市场的供需情况发生了很大转变,为加快西部大开发,扩大市场销售,四川省物价局和乐山市物价局相继下发了《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力消费的通知》,中心内容是下调电价,鼓励电力消费。电价下调将对公司2000年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下降。另外,公司花溪、象月两个电厂所发电量上国家电网,由于国家电网也存在供大于求的问题,上述两个电厂的上网电量有可能被再次削减,也成为影响公司利润的因素之一。
    5、新年度发展计划
    2000年公司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质量为手段,以追求最大利润化为目标”,贯彻“加强管理、回收资金,稳定和完善电网,稳步扩张”的工作方针,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根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加快公司供电网络的延伸、改造力度,大力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和生产经营管理,在稳步发展公司主业的同时,不断加大资本运作的力度,拓展营业范围,力争涉足高科技项目及有稳定收入来源的项目,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的提高,给投资者以良好的回报。2000年计划完成发电量30000万KWH,供电量90000万KWH,实现供水量1600万立方米,供气量1200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27500万元,实现利润4600万元。具体措施是:
    ①加大公司基建和技改力度,为公司开拓市场提供条件,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完成公司西坝--乐山--夹江110KV输变电工程,夹江、峨眉供电区域网络的完善。花溪电厂、象月电厂整体技改等项目和大堡电厂前池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公司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扩展营业区域。
    ②做好电力电量平衡工作和优质服务工作。目前公司一方面面临电力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另一方面,国家西部大开发,促进电力市场消费也给公司发展带来一定的机遇。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电网网络结构,力争扩大用电收入。同时公司将继续对上网电站和用户严格考核、精心调度、热情服务。稳定老用户,发展新用户,做好电力电量平衡,解决丰枯、峰谷矛盾,做好全网安全运行工作,提高全网的经济运行水平。
    ③加强对控股公司的管理,提高控股公司的盈利能力。特别是对市自来水总公司和市煤气总公司,公司将进一步按照股份制有关要求,促进两个公司观念转变,严格管理、深入挖潜,充分利用两个公司独占乐山市城区市场的优势,增加盈利能力。
    ④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控制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将各项经营指标层层落实。通过强化公司和各控股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开源节流,争取最大利润。
    ⑤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回收电费。1999年回收电费较1998年上升1.3个百分点,新年度继续实行电费回收厂长(经理)考核制,对重点欠费大户,老拖欠户采取经营、法律手段,保证今年电费回收率较上一年有一定的增长。
    ⑥“以电为主、多种经营”是公司稳定发展的保证。新的年度公司将通过积极寻求新的投资项目,特别是高科技项目,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
    6、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A、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公司年度内共召开董事会会议五次和临时会议一次。年度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十一次会议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由于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改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已于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
    (2)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十二次会议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①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八年年度报告;②审议通过了总经理业务报告;③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八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九年财务预算报告;④审议通过了一九九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⑤审议通过了推举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⑥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峨眉山温泉项目的议案;⑦审议通过了召开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
    (3)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一次会议于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①选举刘虎廷先生为董事长,章壮图先生为副董事长;②聘任刘虎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③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唐光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志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徐正仪女士为公司副总会计师;吴烃忠女士为公司财务部经理;④聘任李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已于一九九九年五月七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
    (4)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次会议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①审议通过公司1999年中期报告;②审议通过了一九九九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③审议通过转让固定资产议案。(已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
    (5)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三次会议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①关于变更部份1999年募集资金投向的方案:A、关于暂停组建金鹅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暂缓建设金鹅电站的议案;B、关于投资峨眉山温泉度假区供水有限公司的议案②关于购买关帝水电有限公司、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股份和承包经营的议案;③关于对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和乐山市煤气总公司投资的议案;④关于召开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二000年一月一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
    年度内董事会临时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一次临时会议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七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同意为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三年期10000万元地方企业债券提供一般保证责任的担保。该公司企业债券将于九九年九月发行。该公司企业债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计划委员会成银复{1999]328号文件批准发行,用于建设该公司装机6.6万KW的杨村电站,该电站已于1998年10月开工,计划2001年3月竣工投产。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方家山电站(装机1.6万KW)全部资产以及其它资产11000万元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并已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已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载) 
    注: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四次会议于二000年一月二十六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和计提减值准备金额的议案。
    B、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1)1999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有关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如实执行并完成了股东大会决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投资议案。
    (2)完成了一九九八年度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号文件批准,公司于1998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年1月7日,除权日1999年1月8日,配股交款日1999年1月8日—1月22日。公司以1997年末总股本13028.95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每股配售价6.50元,共计配售2554.5792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应配1162.4018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60%,即  697.44万股,需4533.77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1997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2444.67万元认购其中的376.1031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2966万元净资产中的2089.10万元认购321.338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877万元,由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城市供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1857.1381万股,由承销团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2554.5792万股,实际配售2554.5792万股;应募集资金16604.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6060.18万元(其中实物资产4533.75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583.5312万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刊载于1999年2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583.5312万股。截止199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583.5312万股。
    7、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职 务      姓名性别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   年末
                                      持股数 持股数 
董事长、
总经理   刘虎廷 男 46 1999.05-2002.05 39681 51585 
副董事长 章壮图 男 49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副总经理 董志坚 男 57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副总经理 唐光全 男 47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徐正仪 女 54 1999.05-2002.05 38960 50648 
董事     魏晓天 男 36 1999.05-2002.05   779  1013 
董事     张小波 男 44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谢和敬 男 44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潘旭明 男 37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龚冬海 男 55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谢心敏 男 55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金树安 男 49 1999.05-2002.05     0     0 
董事     易  诚 男 42 1999.05-2002.05     0     0 
监事
会主席   向志军 男 47 1999.05-2002.05     0     0 
监事     何党军 男 36 1999.05-2002.05     0     0 
监事     李德才 男 54 1999.05-2002.05     0     0 
董秘     李  江 男 44 1999.05-2002.05     0     0 
    注:以上董事年末持股数增加原因系年度内公司实施配股所致。
    报告期内,有七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年度报酬在3-5万元区间的有6人,5-8万元区间的1人。
    报告期内对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
    经1999年5月6日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由刘虎廷先生、章壮图先生、张小波先生、唐光全先生、董志坚先生、徐正仪女士、谢心敏先生、金树安先生、谢和敬先生、潘旭明先生、龚冬海先生、魏晓天先生、易诚先生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刘虎廷先生任董事长,章壮图先生任副董事长。由向志军先生、何党军先生、李德才先生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向志军先生任监事会主席。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王培君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8、一九九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九九九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9,117,360.51元,扣除母公司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五次会议决议提取的法定公积金10%,计2,407,658.99元,提取的法定公益金10%,计2,407,658.99元,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35%,计8,426,806.47元;扣除控股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母公司应占的份额1,450,064.1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结余6,436,056.54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0,861,228.49元。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五次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扩张需要,决定本次不分配股利,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监事会报告
    一九九九年,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责任,对公司一九九九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审核、监督和检查。
    1、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除列席公司各次董事会外,共召开会议三次:
    1999年3月26日,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五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三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相关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公司1998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制定出了《199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推举了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1999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已刊登监事会决议公告)。
    1999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连选连任的三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一致选举出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1999年5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已刊登监事会决议公告)。
    1999年12月1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三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相关四个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学习了十五届四中全会和《证券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了全国第三期监事高级研讨班相关精神,听取了公司1999年公司内部审计和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情况的汇报,强调了加强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位监事切实履行好各自担负的相关监督重心的责任,增强公司监事会的整体监督效能。
    2、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运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均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董事会并可发表意见;公司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内部审计、民主监管、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1999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3)公司年初配股募集的资金在实际投入项目中与股东大会决议承诺投入的项目基本一致,其中董事会决议“缓建金鹅电站”而变更为投资峨眉温泉供水公司项目,其变更程序合法,无违规行为。
    (4)公司在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的行为,没有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1998年就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电费的3372。67元,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段提起诉讼,1998年10月该法院受理后,裁定本公司胜诉,根据执行和解协议,该公司已开始支付部分所欠电费。
    (2)本公司于1998年5月6日就峨眉山市第一铁合金厂拖欠本公司电费153.32万元,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1998)乐法执字第405号文裁定,将该厂有关土地、房屋、变电设备共价值153.32万元裁决给本公司,相关权属证明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本公司于1999年6月29日就乐山市五通桥电化厂所欠电费及滞纳金322万元,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乐经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公司胜诉,该厂已经开始支付部份所欠电费。
    (4)本公司于1999年7月12日就乐山巨星化工厂所欠公司电费403万元向眉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协调,1999年7月23日本公司与该厂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该厂从七月底开始向本公司支付电费,截至2000年3月底该厂共向本公司支付所欠电费204.56万元。
    (5)中国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于1996就本公司花溪电厂在并入本公司前,为洪雅铁合金厂担保贷款本金591万余元,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花溪电厂一九九二年以前当时属乐山市国有资产,在国家股折资入股本公司时没有向本公司移交本笔或有债务,当时乐山市会计师事务所乐会师[1993]034号《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未提及本笔或有债务,且涉及国家股权问题,故公司认为本笔或有债务不应由公司承担,本案目前还在审理中。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除一名原董事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董事外,其他董事、经理、董事会秘书未发生变化。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收购洪雅县关帝水电有限公司和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情况。关帝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帝电站,装机1260千瓦)、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嘴电站,装机5000千瓦)在洪雅县境内,一九九四年建成并网发电,已正常运行五年。多年平均利用小时:关帝电站为6000小时、中和嘴电站为5000小时。①收购代价: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内审字〔1999〕第1003号和1004号审计报告和四川东方评估事务所东评所评报字〔1999〕第77号和78号评估报告结果。经公司四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决定用187.594万元受让乐山电业局下属的乐山嘉能电力实业总公司对关帝电站的债权187.594万元,用45.758万元收购乐山电业局下属的乐山嘉能电力实业总公司持有的关帝电站46.30%的股权(即37.04万股)。收购后,公司占关帝水电有限公司46.30%的股权,现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决定用586.20万元分别受让乐山电业局下属乐山嘉能电力实业总公司和四川电力实业总公司对中和嘴电站的债权560.4875万元和45万元以及乐山嘉能电力实业总公司和四川电力实业总公司分别持有的中和嘴电站27.10%和2.21%的股权(即54.20万股和4.42万股)。收购后,公司占中和嘴电站46.81%股权(即93.62万股),现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收购资金来源为乐山供电局多年累欠乐电花溪电厂电费(乐电花溪电厂上乐山供电局电网),共计819.552万元。
    (本次收购有关事项详见2000年1月1日之《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券报》)
    (2)出售有关资产:
    本公司一九九四年因四川洪雅县槽渔滩电站上公司电网而架设从洪雅县槽渔滩电站至丹棱县110KV输电线路一条,共长40.858KM。因该电站一九九六年不再上公司电网而闲置,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同时槽渔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收回我公司所欠电费,经双方协商,槽彭线(槽—丹段)作价转让给槽渔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该线路帐面原值990.32万元,帐面净值965.16万元,经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值为903.16万元,经双方协商作价880.00万元,用以冲抵本公司所欠槽渔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电费,帐面净值大于协商作价的差额85.16万元。作为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本次出售资产经公司第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告刊载于1999年8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5、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项 目   交易数量(99年) 
    备 注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电力 2992.8万元 
    该公司欠公司电费9093.32万元
四川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采购电力 5062.42万元
    6、公司一九九九年末担保抵押情况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提供反担保情况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950万元 工商银行成都市分行 
    1998.2.24至2001.2.23 1号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1200万元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300万元 农行乐山市支行 
    1998.1.13至2004.8.9  2号发电机组纺主副厂房2039万元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公司      10000万元 债 券 
    1999.9至2002.9       以方家山电站全部资产及其它资产
                         价值11000万元抵押(一般保证)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5340万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9.11.30至2000.11.30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600万元 建行乐山市分行 
    1999.5至1999.12.25     以城区新开发土地权600万元抵押
乐山市碱厂                    850万元 乐山建行直属支行 
1993.11.20至1998.12.2      1116.75万元资产抵押
    7、其它重大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均为三分开,即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
    8、公司于一九九九年12月29日收购了关帝水电有限公司和中和嘴有限公司的股权后,与其他股东签定了承包经营上述的两个公司的协议,承包期两年,在承包经营后分红将有所保证。经测算承包第一年略亏,第二年通过努力可以带来一定的盈利。
    9、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九三年上市以来,四川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受聘担任公司的审计事务,由于该所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经本公司1999年1月21日第三届十一次董事会决定,改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该决议将提交一九九八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改聘公告载于1999年1月22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八、财务会计报告
    1、审计报告: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附后)3、会计报表附注(附后)
    一、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时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对各外币帐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市场汇价进行调整,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列入开办费;属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记入各项在建工程成本;除上述情况以外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2、坏帐核算方法
    坏帐的确认标准是因债务人(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按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坏帐准备按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应收帐款按7%计提,其他应收款按20%计的提;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由其董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其中,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应收帐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20%计提,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5%计提,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和乐山市煤气总公司按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6%计提,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按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的6%计提。实际发生坏帐损失时冲减坏帐准备金。
    3、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为维修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权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按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本公司对存货改按帐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存货的帐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以可变现净值低于帐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当实际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时,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冲减投资的帐面价值。对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报告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成本与市价,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
    5、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利息收入调整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溢价或折价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帐,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
    (3)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4)在报告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6、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标准是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留原值3%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9.70% -2.43%
专用设备       20-35   4.85% -2.77%
运输设备        8     12.13%
通用设备        8     12.13%
其 他          10      9.70%
    7、收入确认原则
    以电力、自来水和煤气供出并收取水、电、气款或取得收取水、电、气款的凭据,供出的水、电和气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9、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合并范围,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数额,相互间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在合并时抵销。
    10、会计政策变更
    2000年1月26日,本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定,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规定,从1999年1月1日起改变如下会计政策:
    (1)短期投资原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现改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投资类别计算并确定计提跌价准备。
    (2)坏帐准备原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现改按应收帐款期末余额的7%计提和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20%计提;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由其董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其中,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应收帐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20%计提,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5%计提,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和乐山市煤气总公司按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6%计提,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按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的6%计提。
    (3)存货原按报告期末成本计价,现改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存货品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期末长期投资原不计提减值准备,现改为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43,055,417.71元,其中因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35,545,817.71元,长期投资计价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7,509,600.00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减了1998年度的净利润2,130,153.91元;调减了1999年年初留存收益43,055,417.71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19,374,937.92元,盈余公积调减了23,680,479.79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数栏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18,416,368.65元。详细情况如下:
类别 
坏帐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跌价准备  减值准备   合计
累计调减1999年末留存收益数   
37633180.74   75602.15              - 8773667.52 46482450.41
其中:累计调减未分配利润数    
16934931.28   34020.97                3948150.38 20917105.64
累计调减盈余公积数           
20698249.46   41581.18                4825517.14 25565344.77
调减1999年度留存收益数        
 2087363.03   75602.15                1264067.52  3427032.70
其中:调减未分配利润数          
  939313.36   34020.97                 568830.38  1542164.72
调减盈余公积数                
 1148049.67   41581.18                 695237.14  1884864.98
累计调减1998年末留存收益数   
35545817.71                           7509600.00 43055417.71
其中:累计调减未分配利润数    
15995617.92                           3379320.00 19374667.92
累计调减盈余公积数           
19550199.79                           4130280.00 23680479.79
调减1998年度留存收益数         
  998953.91                           1131200.00  2130153.91
其中:调减未分配利润数          
  449529.26                            509040.00   958569.26
调减盈余公积数                 
  549424.65                            622160.00  1171584.65
累计调减1997年末留存收益数   
34546863.80                           6378400.00 40925263.80
其中:累计调减未分配利润数    
15546088.66                           2870280.00 18413368.66
累计调减盈余公积数           
19000775.14                           3508120.00 22511895.14
    二、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种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本公司税率按17%计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税率按13%计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本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子公司所处地,依照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金额的1%-7%分别缴纳。
    (3)所得税: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99)75号]批复,本公司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由主管财政机关按18%返还;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按与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金额与按33%计缴所得税额的差额,由主管财政机关返还;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和乐山市煤气总公司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99)75号]批复,同意全额先征后返所得税;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按应税所得额的33%计缴。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三、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概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投资额   投资比例   主要业务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30,930,000.00 19,000,000.00 83.89% 水力发电、供电等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刘虎廷 27,000,000.00 16,000,000.00 59.26% 水电开发等
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胡心全 25,695,000.00 52,709,076.00   100% 自来水供应
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罗晓勇 32,350,000.00 24,886,971.50 73.95% 煤气供应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300,000.00    250,000.00     83% 国内旅游
    *该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省川南林业局、四川省东风木材厂等7家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4年12月5日成立,注册资本3,093.00万元,成立时本公司出资600.00万元。至1999年末该公司实收资本为2,265.00万元,本公司受让四川大渡河电力公司、四川省川南林业局、四川省峨边县山坪林工商联合企业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1,300.00万元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共计1,9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的83.89%。 
    **是本公司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年3月27日成立,注册资本2,7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1,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26%。该公司于1999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其1999年度会计报表纳入1999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1999年1月本公司实施1998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该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24,446,700.00元(本公司1997年度配股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净资产认购配股后的余额)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连同1997年9月实施1997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净资产中22,262,376.00元认购配股,共46,709,076.00元;1999年12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投入6,000,000.00元管网建设费。至1999年末,本公司对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的投资合计52,709,076.00元,至1999年末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尚未办理投资者和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9年1月本公司实施1998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号]同意以其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2,966万元中的2,089万元认购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乐山市煤气总公司的净资产为20,886,971.50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8,768,227.69元。1999年12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市煤气总公司投入4,000,000.00元管网建设费,投入后本公司对乐山市煤气总公司的投资合计为24,886,971.50元,成为乐山市煤气总公司的控股股东,其1999年度的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至1999年末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尚未办理投资者和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5个控股子公司中,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和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由本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乐山市华侨旅行社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本公司各项指标的10%,其1999年年度会计报表未合并。
    2、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包括如下专业分公司(分厂)的会计报表:
名 称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主要业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溪电厂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公司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公司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公司             100% 供电
    以上5个所属专业分公司由本公司统一汇总编制本公司的会计报表。
    四、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乐山市     资产经营 
    母公司        国有        刘运生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市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市华侨旅游社           乐山市     国内旅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胡心全
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罗晓勇
    (2)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实收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90000000.00                               690000000.00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2650000.00                                 22650000.00
乐山市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7000000.00                                 27000000.00
乐市华侨旅游社              
  300000.00                                   300000.00
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22262376.00  30446700.00                    52709076.00
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14229838.65  19425360.54                    33655199.19
    (3)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8746726.00 29.74  6974411.00                45721137.00 29.34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18000000.00 79.47  1000000.00                19000000.00 83.89
乐山市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6000000.00 59.26                            16000000.00 59.26
乐市华侨旅游社                
250000.00    83                                250000.00    83
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26689032.67  100  31974016.54                58663049.21   100
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             26374962.08                26374962.08 73.95
    2、关联交易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四川川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市城市合作银行                 联营企业  
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洪雅七里沟联办电厂                 联营企业
洪雅柳江联办电厂                   联营企业
    (1)采购电力
    本公司向关联方购电有关明细如下: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采购货物名称       1999年     1998年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电力       47664335.36 26262457.35
    (2)销售电力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有关明细如下:
企业名称                     本年度       上年度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9927919.49 31389528.56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帐款:
四川川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90933248.30       80928477.22
其他应收款:
乐山市金粟电厂               200000.00         262320.50
应付帐款: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1021796.71       15121796.71
乐山市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20375877.70        2572838.44
    五、或有事项
    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提供反担保情况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950万元 工商银行成都市分行 
    1998.02.24-2001.02.23 1号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价值1209万元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300万元 农业银行乐山市直属支行 
    1998.01.13-2004.08.09 2号发电机组及主付厂房价值2039万元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50万元 乐山商行天成支行 
    1998.11.23-1999.01.23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5340万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11.02-1999.05.02 上本公司电网电费
乐山市碱厂               850万元 乐山市建行直属支行 
    1993.12.20-1998.12.20 1116.75万元资产
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公司 10000万元 企业债券 
    1999.9-2002.9         以方家山电站及其他资产
                          11000万元反担保
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600万元 建行乐山市分行 
    1999.5-1999.12.25     城区新开发土地使用权600万元抵押
    六、承诺事项
    至199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承诺事项。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1、本公司于1999年10月15日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投资协议》,约定本公司分期投入12,000,000.00元,占投资总额的33.9%。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投资协议。1999年12月31日前,本公司已投入6,000,000.00元。2000年1月又投入6,000,000.00元。
    2、本公司无其他重大应调整与披露而未作调整与披露的期后事项。
    八、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1997年末至1998年8月就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电费中的3,372.69万元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段提起诉讼。1998年10月该法院审理后裁定本公司胜诉。1999年5月11日本公司与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裁定的执行达成《和解协议》。1999年11月11日就《和解协议》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1998年5月6日,本公司对峨眉山市第一铁合金厂拖欠电费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调查审理后于1998年6月2日作出一审判决[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1998)乐经初字第31号],判峨眉山市第一铁合金厂偿还本公司电费及利息153.32万元。该法院民事裁定书[(1998)乐发执字第40-5号]裁定将峨眉山市第一铁合金厂所属资产中的土地13.838亩、房屋2,619.74平方米按评估价645,751.00元变卖给本公司,扣除房屋已抵押给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优先受偿的160,847.00元外,余款484,904.00元抵偿本公司电费;将该厂2400KVA的冶炼炉及其电器配套设备及供电线路抵偿本公司余款、利息、诉讼费及执行费,本案已于1998年12月由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完毕,截止1999年12月31日相关权属证明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3、本公司于1999年6月29日就乐山市五通桥电化厂所欠电费及滞销纳金322万元,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乐经初字第4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本公司胜诉,该厂已经开始支付部份所欠电费。
    4、本公司1999年7月12日就乐山巨星化工厂所欠本公司电费403万元向眉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协调,1999年7月23日本公司与该厂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该厂从七月底开始向本公司支付电费,截至2000年3月底该厂共向本公司支付所欠电费204.56万元。
    5、中国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于1996年就本公司花溪电厂在并入本公司前,为洪雅铁合金厂担保贷款本金591万元,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花溪电厂1992年以前当时属乐山市国有资产,在国家股折资入股本公司时,没有向本公司移交本笔或有债务,当时乐山市会计师事务所乐会师[1993]034号《资产评估报告》未提及本笔或有债务,且涉及国家股权问题,故本公司认为本笔或有债务不应由本公司承担,本案目前还在审理之中。
    九、公司其他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登记日期:1988年5月17日,公司最近一次变更登记日期为1999年12月30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
    2、营业执照号码:20695120-7-1
    3、税务登记号码:51110020695120-7
    4、公司未上市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5、会计事务所名称: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成都市城守东大街蓝光大厦2015室
    十、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公司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亲笔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正本。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4、公司章程。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00年四月十五日

                                 资产负债表
                               1999年12月31日                 
                                                      会股01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资产                 年末数                     年初数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6558705.81  92609071.55  30128931.65  23620960.55
短期投资
减: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短期投资净额
应收票据      350000.00    150000.00    690000.00    290000.00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帐款   232601301.47 232494211.50 174879103.93 174792803.87
其他应收款 117951599.99 135730568.94 123479354.82 117773250.44
减:坏帐准备 38985330.87  43420708.60  36131616.46  35790146.36
应收款项净额
           311567570.59 324804071.84 262226842.29 256775907.95
预付帐款     2791384.20   2610038.56   6139959.73   2482463.30
应收补贴款   8925092.34   7635151.66   5935713.10   4813827.46
存货         5735325.58   3474225.16   4389332.26   3385137.75
减:存货跌价准备            
               88943.70     66340.45
存货净额     5646381.88   3407884.71   4389332.26   3385137.75
待摊费用      365528.24    295382.98    355119.97    324746.71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6176.7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36210839.81 431511601.30 309865899.00 291693043.7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69332950.39 211793906.69  79273584.74 140802590.01
长期债权投资 9545367.71   9545367.71
长期投资合计78878318.10 221339274.40  79273584.74 140802590.01
其中:合并价差3145154.88                3336375.55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6797270.10   6797270.10   3336375.55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8996138.26   8836138.26   7509600.00   7349600.00
长期投资净额69882179.84 212503136.14  71763984.74 133452990.0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567548028.30 251279863.70 357790244.79 253949021.04
减:累计折旧    
           142596012.35  93340992.21 113023800.04  84452433.31
固定资产净值   
           424952015.95 157938871.49 244766444.75 169496587.73
工程物资      328435.00
在建工程    57639964.97  29645768.40  18488475.46  16759143.81
固定资产清理  393184.20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固定资产合计 
           483313600.12 187584639.89 263254920.21 186255731.54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47413565.10  15533725.21  22743688.00  15744016.63
开办费                                   31326.40
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7413565.10 15533725.21   22775014.40  15744016.63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1036820184.87 847133102.54 667659818.35 627145781.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9090000.00  81150000.00  92700000.00  887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帐款   103989920.61 121817016.87  85199891.62 105384812.25
预收帐款      159259.10     59371.97    149016.74     38352.63
代销商品款
应付工资     1614187.51                 898286.03
应付福利费   3966408.71   2269191.77   2113507.04   1672641.34
应付股利      200000.00                 465000.00
应交税金    35717051.93  32727208.59  23908773.79  21037265.41
其他应交款   3534327.29   3423568.18   3880623.15   3853034.73
其他应付款  53177907.57  29327255.78  33895534.79  31969102.55
预提费用     4639205.77   1065361.74    507568.07    496988.2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43159767.45  31311767.45  35568548.94  23894548.9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39248035.94 303150742.35 279286750.17 277046746.1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81223713.73   81223713.73  61171307.07  61171307.07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6182889.67   11772172.73  42626683.59  18264972.73
住房周转金  9379951.25    5185646.71  12293645.68   9189054.28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116786554.65   98181533.17 116091636.34  88625334.08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3116500.13    3116500.13   3203656.35   3203656.35
负债合计  559151090.72  404448775.65 398582042.86 368875736.53
少数股东权益    
           29881535.63                10745269.10
股东权益:
股本      155835312.00  155835312.00 130289520.00 130289520.00
资本公积  198130572.53  198130572.53  63338672.91  63338672.91
盈余公积   72960445.50   67364129.05  58268256.94  54122004.60
其中:公益金12405199.01   12613897.95  12279365.13  10206238.96
未分配利润 20861228.49   21354313.31   6436056.54  10519847.8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447787558.52  442684326.89 258332506.39 258270045.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36820184.87  847133102.54 667659818.35 627145781.90


                                   利润表
                                  1999年度                     
                                                      会股02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265786854.35 234787867.93 185612349.61 167124289.04
减:折扣与折让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265786854.35 234787867.93 185612349.61 167124289.04
减:主营业务成本      
185062532.08 176871748.61 126353359.23 124174692.9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119402.14   3689557.86   2403002.79   2157018.28
二、主营业务利润      
 76604920.13  54226561.46  56855987.59  40792577.79
加:其他业务利润        
  8954315.63     71058.95   3591315.25   2294435.86
减:存货跌价损失          
    88943.70     66340.45
营业费用               
  2873734.89   1887553.25   1451931.40   1350427.10
管理费用              
 27030444.74  22074228.23  23442275.93  18754086.40
财务费用              
 17596286.72   9069399.70  10585633.76   9001203.17
三、营业利润          
 37969825.71  21200098.78  24967461.75  13981296.98
加:投资收益             
   201048.53   8846107.11   8047036.87  14711652.64
补贴收入               
  5137982.54   3061324.20   7720825.88   6719899.86
营业外收入              
   486530.05    391262.97   2031229.28   2030819.79
减:营业外支出          
  2318573.21   1846064.43    654198.82    528129.52
四、利润总额          
 41476813.62  31652728.63  42112354.96  36915539.75
减:所得税             
 10675845.08   7576138.73  12191279.88   8341481.24
减:少数股东损益        
  1683608.03                1321895.95
五、净利润            
 29117360.51  24076589.90  28599179.13  28574058.51

                                 利润分配表
                                  1999年度                     
                                                      会股02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一、净利润            
 29117360.51  24076589.90  28599179.13  28574058.5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436056.54  10519847.86  -4948196.26  -2338478.46
盈余公积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35553417.05 34596437.76 23650982.87   26235580.0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139548.21  2407658.99  3607002.92    2857405.85
减:提取法定公益金         
   3125833.88  2407658.99  3607002.92    2857405.85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9288034.96 29781119.78 16436977.03   20520768.3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8426806.47 8426806.47  10000920.49   10000920.49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20861228.49 21354313.31   6436056.54   10519847.86

                                 现金流量表
                                  1999年度                     
                                                      会股03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合并数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9698808.02 197932881.65
收取的租金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510651.69    24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43647.94   129989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753107.65 199472780.48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所支付的现金       129901348.81 122264801.09
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730026.44  16574017.53
支付的增值税款                        17904524.47  14762320.10
支付的所得税款                         5500000.00   3400000.00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4673844.11   3643850.3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16918.92  21648019.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526662.75 18229300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26444.90  17179772.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00000.00    411299.50
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1132917.50   1117917.50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    
                                        757368.16    657368.1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8106.13   1497106.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8391.79   3683691.2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7333616.84  24102713.61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5240000.00  25070000.00
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6530000.00  24665581.2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9890.20    309890.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9413507.04  74148185.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335115.25 -70464493.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7781215.58 116010129.87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95378000.00 142778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45989.08    983671.9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7105204.66 259771801.7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65492545.00 126532545.00
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29349.45     29349.45
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265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265000.00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7386300.81  10708709.98
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3564.89    228364.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3566760.15 137498969.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538444.51 122272832.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429774.16   68988111.00
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9124500.00    9414500.00
以投资偿还债务
以固定资产进行长期投资
以存货偿还债务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七、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9117360.51   24076589.90
加:少数股东损益                       1683608.03
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241882.77     215126.69
固定资产折旧                         21369548.87    9665813.87
无形资产摊销                           648018.33     348543.4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1258166.61    1084155.6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03313.73     503313.73
财务费用                             17596286.72    9069399.70
投资损失(减:收益)                     -201048.53   -8846107.11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87156.22     -87156.22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393056.38     -89087.4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61720869.91  -60353368.1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6335333.91   41526207.56
其他                                    88943.70      66340.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226444.90   17179772.16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                  106558705.81   92609071.55 减:货币资金的期初余额                30128931.65   23620960.55 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429774.16   68988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