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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11-13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 2020-03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三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具
 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西部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部发展)、成都申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威科技)
 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对方的基本情况

     1.西部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远东

     注册资本:170000 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五区 6 号楼 6 层 608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

 服务;企业产品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承办展览展示会;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信息咨询(中介除外)。

     2.成都申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波

                                       1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公兴街道双兴大道
    经营范围: 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半导体集成电路及
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机
械设备。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公司与西部发展、申威科技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西部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成都申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原则

    三方本着资源共享与资源互补相结合,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兼顾,优势

互补、相互促进、互利共赢的原则,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进行多层次、多

渠道、多模式的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力和资源优势,以多种方式推进投资、

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扩大三方的市场占有份额,为三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合作内容

    为实现长期战略合作目标,三方拟在以下方面加强合作:

    1.乐山市高新区、犍为县新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设计咨询、金融投资、

基地建设、产业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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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申威科技自主可控技术体系在电力等行业适配落地,示范基地建设等方

面。

    3.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购电咨询、代理交易服务。

    4.数字经济产业园冷、热能源集中供应等综合能源服务。

    5.其他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的合作领域。

    (三)合作机制

    1.三方建立不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和促

进合作的深入实施。

    2.三方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项目推进情况,反馈项目建设中的有

关问题。

    3.三方成立项目组,为申威科技自主可控技术体系在电力等行业快速适配

落地抢占先机。

    (四)其他

    1.本协议作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或需对本协议有关事项进行磋

商并加以明确的,由三方另行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2.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与合作伙伴有关的商业秘密,三方负有
保密责任,未经许可,均不得向第四方披露。
    3.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电力增长及售电代理、冷热能源
集中供应等综合能源业务的拓展,有利于公司落实“以网为纲、融合发展,打
造平台型综合能源服务商”四网融合新战略。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20 年度
经营业绩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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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协议三方的意向性约定,具体的合
作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及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公司将根据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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