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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1-0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财会〔2018〕35 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二)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

                                                                            1
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
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
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
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
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执行。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

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的《关

                                                                    2
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的规定,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
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
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涉及的具体租赁业务尚在梳理之中,结合公司历史租
赁业务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
    1.根据自来水管网资产的实际运行情况并参照自来水成本监审要求,为
了更加客观反映自来水管网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自 2021 年 4 月起对自来水管道资产及生产性构筑
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方法仍采用平均年限法,预计净残值
率仍为 3%。具体如下:
    变更前资产分类和折旧年限:
           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工艺管道      平均年限法      15             3

           转送管道      平均年限法      15             3

         生产性构筑物    平均年限法      25             3

    变更后资产分类和折旧年限:
           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PE 管        平均年限法      18             3

             钢管        平均年限法      23             3

                                                                   3
            水泥管        平均年限法         25               3

          球墨铸铁管      平均年限法         33               3

         生产性构筑物     平均年限法         55               3

    2.为消除老旧小区安全隐患,公司近年加大对燃气普表用户投资改造力
度,根据用户供气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并参照燃气成本监审要求,为了更加
客观反映用户供气设施的预计使用年限,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实际情况,拟自 2021 年 4 月起对用户供气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预计摊销
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摊销方法仍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净残值率仍为 0。具
体变更内容如下:
           长期待摊费用项目       调整前摊销年限   调整后摊销年限

       用户供气设施更新改造投资         8                16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

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 2021 年长期待摊费用及折旧费将减少约 1240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利润总额将因此增加约 1240 万元。

    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

计师审计的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要求而做出的,本次公
司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自来水管网资产、用户供气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并参
照自来水、燃气成本监审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
                                                                    4
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要求而做出的,本
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自来水管网资产、用户供气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
并参照自来水、燃气成本监审的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为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要求而做出的,本次公
司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自来水管网资产、用户供气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并参
照自来水、燃气成本监审要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
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对期初数进行调整的方法符合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要求。
    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5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四)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乐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中天运[2021]审字第
90057 号附 1 号)。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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