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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摘要2002-03-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吕伟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崔钢董事代行职权,公司董事黄木松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李宏董事代行职权。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事长签名:刘虎廷 
  二○○二年三月九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英文缩写:LEP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证券事务代表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董事会秘书:李江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吴娙忠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 号 
  联系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01 
  传真:0833-2445900 
  电子信箱:Lslep@ls-public.sc.cninfo.net 
  (四)、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注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 号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 号 
  邮政编码:614000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sep.com.cn 
  电子信箱:Lslep@ls-public.sc.cninfo.net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七)、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公司首次注册日期为1988 年5 月17 日,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为2000 年11 月17 日 
  注册登记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001800015 
  税务登记号码:51110020695120-7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成都市城守东大街南光大厦2015 室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合并报表) 
  (一)、本年度利润完成情况及构成 
项目                     单位:元 
1、利润总额                35,023,162.98 
2、净利润                 28,025,731.38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2,919,395.79 
4、主营业务利润              72,668,882.52 
5、其他业务利润               1,863,816.22 
6、营业利润                12,695,508.58 
7、投资收益                 1,634,841.99 
8、补贴收入                19,720,089.97 
9、营业外收支净额               972,722.94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529,854.90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51,434,871.00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股权转让收益                4,326,789.00 
营业外收入                 4,146,310.05 
非经常性补贴收入               538,525.42 
营业外支出                 3,905,288.88 
小计                    5,106,335.59 
(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01年 

1、主营业务收入       251,851,884.84 
2、净利润           28,025,731.38 
3、总资产         1,119,153,800.72 
4、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464,719,050.55 
5、每股收益(摊薄)          0.11 
6、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1 
7、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0.09 
8、每股净资产             1.89 
9、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0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0.29 
11、净资产收益率            5.94 

项目                 2000年 
               调整前       调整后 
1、主营业务收入      284,691,306.05  300,804,560.36 
2、净利润          37,130,911.30  40,204,616.98 
3、总资产        1,103,302 ,434.71 1,084,083,598.19 
4、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477,126,704.22  443,946,893.23 
5、每股收益(摊薄)         0.15       0.16 
6、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5       0.16 
7、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0.13       0.14 
8、每股净资产            1.91       1.78 
9、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69       1.63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0.29       0.29 
11、净资产收益率           7.78       9.06 

项目                   1999年 
                调整前       调整后 
1、主营业务收入       265,786,854.35  265,786,854.35 
2、净利润          29,117,360.51   27,857,473.17 
3、总资产         1,038,159,069.73 1,014,527,642.67 
4、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448,089,795.88  429,701,073.77 
5、每股收益(摊薄)          0.19       0.18 
6、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9       0.18 
7、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              0.20       0.19 
8、每股净资产             2.87       2.76 
9、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6       2.64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0.25       0.25 
11、净资产收益率           6.57       6.48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的规定,公司2001 年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为: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5.39    15.85     0.29      0.29 
营业利润    2.69     2.77     0.05      0.05 
净利润     5.94     6.11     0.11      0.11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  4.85     5.00     0.09      0.09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期初数  249,336,499  102,612,796.50  71,443,054.16   6,472,360.73 
本期增加          226,520.91  17,715,305.01   3,601,273.40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49,336,499  102,839,317.41  89,158,359.17  10,073,634.13 

项目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0,554,543.57  443,946,893.23 
本期增加    2,830,331.40  28,252,252.29 
本期减少 
期末数    23,384,874.97  464,719,050.55 
  变动原因:(1)、资本公积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债务重组收益进入所致。 
  (2)、盈余公积增加系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所致。 
  (3)、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是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所致。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 增发 其他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 
(一)发起人股份 
其中:      73153822                    73153822 
国家持有股份    2993191                    2993191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二)非发起人股 44427915                    44427915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20574928                   120574928 
尚未流通股合计 
二、已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                   128761571 
已流通股合计   128761571                   128761571 
股份总数     249336499                   249336499 
  (二)、报告期末止公司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公司1988 年8 月8 日至1991 年12 月31 日发行A 股股票515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1300 万股,于1993 年4 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 年8 月16 日向社会公众股东1: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放弃配股);1994 年4 月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2送红股(国有股及法人股按同比例送现金红利);1996 年10 月4 日向公司全体股东按10:1送红股;1997 年8 月29 日以7671.4 万股为基数按10:2.727 的比例实施配股(法人股全部放弃配股),同年10 月6 日分别按10:1.2516 比例和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1998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13028.952万股,其中流通股为6190.4604万股。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 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字[1998]150 号文件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1998 年12 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 年1 月7 日,除权日1999 年1 月8 日,配股交款日1999年1 月8 日-1 月22 日。公司以1997 年末总股本13028.9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 股,每股配售价6.50 元,共计配售2554.5792 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配1162.4018 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60%,即697.44 万股,需4533.77 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1997 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2444.67 万元认购其中的376.1031 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2966 万元净资产中的2089.10万元认购321.338 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877 万元,由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1857.1381 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2554.5792 万股,实际配售2554.5792 万股,应募集资金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4.5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16060.18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4533.75 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583.5312 万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刊载于1999 年2 月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00 年10 月26 日,公司实施了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6股的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24933.6499 万股,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公司的股份变动公告于2000 年11 月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载。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为24933.6499 万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17470 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单位:万股) 
名称          股份增减(+、-) 持股数  股份性质 
(1)、乐山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7315.3822  国家股 
(2)、四川信都建设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       -630     2036.66   法人股 
(3)、川投峨眉铁合金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1594.0459  法人股 
(4)、万国证券              249.4325  法人股 
(5)、东方投资              145    法人股 
(6)、上海点津              100    法人股 
(7)、九宇发展              100    法人股 
(8)、隆得歧               95    法人股 
(9)、云国福               90    流通股 
(10)、黄凤英               86.3671  流通股 

名称           占总股本比例(%) 质押或冻结情况 
(1)、乐山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29.34      无质押和冻结 
(2)、四川信都建设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       8.17       冻结 
(3)、川投峨眉铁合金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6.39       冻结 
(4)、万国证券       1.00 
(5)、东方投资       0.58 
(6)、上海点津       0.40 
(7)、九宇发展       0.40 
(8)、隆得歧        0.38 
(9)、云国福        0.36 
(10)、黄凤英       0.35 
  注:(1)、前十名股东中,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流通股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法人股1594.0459 万股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0 年12 月20 日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 
  (3)、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减持本公司法人股630 万股,期末持有2036.66 万股,其中1900 万股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 年6 月7 日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一年。公司于2001 年6 月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予以公告。 
  3、公司第一大股东情况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明全,成立日期1996 年3 月18 日,主要业务为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69342 万元,股权结构为国有独资。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1 年10 月10 日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国家股7315.3822 万股中的5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协议转让并托管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协议转让未获得通过前,由交大创新受托该部分国家股权。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本宽,成立日期2001 年8 月23 日,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咨询;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注册资本为13000 万元,由西南交通大学和广洲中乙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西南交通大学,占60%的股份。公司于2001 年10 月13 日,将相关信息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董事长   刘虎廷  男  48  1999.05.06-2002.05.06  82536   82536 
董事    张小波  男  46  1999.05.06-2002.05.06   500    500 
董事    谢和敬  男  46  1999.05.06-2002.05.06 
董事    夏润和  男  52  1999.05.06-2002.05.06 
董事    谢心敏  男  57  1999.05.06-2002.05.06 
董事    金树安  男  51  1999.05.06-2002.05.06 
董事    龚冬海  男  57  1999.05.06-2002.05.06 
董事    吕伟东  男  33  2001.11.30-2002.05.06 
董事    欧阳国祥 男  39  2001.11.30-2002.05.06 
董事    崔钢   男  29  2001.11.30-2002.05.06 
董事    黄木松  男  39  2001.11.30-2002.05.06 
董事    李宏   男  38  2001.11.30-2002.05.06 
董事    滕德强  男  38  2001.11.30-2002.05.06 
监事会主席 向志军  男  49  1999.05.06-2002.05.06 
监事    何党军  男  38  1999.05.06-2002.05.06 
监事    张国松  男  35  2001.11.30-2002.05.06 
监事    周清龙  男  32  2001.11.30-2002.05.06 
监事    廖若周  男  27  2001.11.30-2002.05.06 
总经理   魏晓天  男  38  2000.04.12-2002.05.06  1621   1621 
副总经理  唐光全  男  49  1999.05.06-2002.05.06 
副总经理  董志坚  男  59  1999.05.06-2002.05.06 
总会计师  吴娙忠  女  53  2000.05.16-2002.05.06 
董秘    李江   男  46  1999.05.06-2002.05.06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或股东关联方)的任职情况 
姓名        股东单位         职务       任职期间 
张小波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总经理     1997年-2002年 
谢和敬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0年-2003年 
夏润和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0年-2003年 
谢心敏  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1年-2004年 
龚冬海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监      1998年-至今 
黄木松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欧阳国祥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李宏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张国松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年度报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高管人员的报酬是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163.64 万元,报告期末内,公司部分董事因重组调整,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只有一名,其报酬总额为28.56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管人员报酬总额为67.22 万元。其中报酬在25--30 万元的1 人,20--25 万元的6 人,5- 10 万元的1 人。 
  不在公司而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有张小波、谢和敬、夏润和、谢心敏、金树安、龚冬海、欧阳国祥、黄木松、李宏、张国松、廖若周。不在公司也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有吕伟东、崔钢、滕德强、周清龙。 
  3、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易诚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原董事章壮图先生、魏晓天先生、唐光全先生、董志坚先生、吴娙忠女士、吴锐先生因国家股股权发生协议转让和托管等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原监事李德才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员工情况 
  母公司2001 年在职员工数量为1763 人;专业构成:生产人员710 人,销售人员203人,技术人员542 人,财务人员57 人,行政人员251 人;教育程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7 人,大学本科学历165 人,大专学历273 人,中专学历687 人,初等学历631 人;公司需承担离退休职工人数139 人。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特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治理文件。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2002年1 月7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的权利,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建立了公司的网站,让股东能够更加方便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在股东大会期间,对每个提案都安排了合理的讨论时间,让股东行使好自己的表决权,并有律师现场见证;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的“五分开”情况说明: 
  ①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上是分开,同时,公司及下属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②在人员方面,公司制定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有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管理的情况。 
  ③在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 
  ④在机构方面,公司机构设置独立、完整、科学,具有良好的运作机制与运行效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公司章程执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有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的组织机构。 
  ⑤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开设了独立了银行账户,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算。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正在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独立董事制度和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聘监事,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在每个经营年末,对任职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估考核,并与激励相结合,实行基本工资加年度经营业绩奖励制度。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6、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以及增持、减持、质押、冻结公司股份,并能及时披露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文件相对照,存在以下差异: 
  1、公司目前暂未设立独立董事,将在2002 年上半年内设立。 
  2、公司董事会暂未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今后逐步设立。 
  (二)、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评制,由基薪和业绩收入组成。基薪根据公司现行工资制度及调资方案确定当年基薪,按月发放,每月按基薪的20%扣风险抵押金。业绩收入根据当年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目标情况确定:当年全额完成董事会经营目标,则总经理按25- 30 万元执行,以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为考核依据当年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指标,则业绩收入按一定比例上浮,未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则业绩收入按一定比例下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收入随总经理系数上浮和下浮。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二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情况简介如下: 
  (一)、二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01 年3 月16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及其他事项。2001年4 月26 日,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0 年度财务决算和2001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4、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7、处理公司职工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8、2000 年农网建设与改造计划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载于2001 年4 月27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二00 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01 年8 月25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召开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其他事项。2001年9 月26 日,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2001 年度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01 年度实施配股的议案; 
  3、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及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原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行长、公司董事易诚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推选现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副行长吴锐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载于2001 年9 月28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二00 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01 年10 月30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其他事项。2001年11 月30 日,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7315.3822 万股中的5300 万股于2001 年10 月10 日协议转让和托管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原董事章壮图先生、魏晓天先生、唐光全先生、董志坚先生、吴娙忠女士、吴锐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吕伟东先生、欧阳国祥先生、崔钢先生、黄木松先生、李宏先生、滕德强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 
  3、关于调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原监事李德才先生因工作原因,同意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新增选张国松先生、周清龙先生、廖若周先生为公司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载于2001 年12 月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七、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地方中小水(火)电力开发、生产经营和电力调度。2001 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3.12 亿KW.H(含公司控股的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量1.04 亿KW.H),完成年度计划的104%,完成供电量7.99 亿KW.H,完成年度计划的98.62%;完成供水量1881 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4.5%;完成供气量1344 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3.38%;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2 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9.50%,实现主营业务利润7266.89 万元,年度利润总额3502.32 万元,净利润2802.5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力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781.82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8.54%,主营业务利润5908.80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77.68%,营业成本13873.02 万元,毛利率29.87%(其中在眉山市电力经营收入1661.68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59%,其余的是乐山市的经营收入);公司自来水行业供应乐山市中心城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47.93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34%,主营业务利润597.07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7.85%;公司天然气行业供应乐山市中心城区和五通桥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55.43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4.12%,主营业务利润1100.29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14.47%,营业成本2455.14 万元,毛利率30.95%。 
  2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控股公司六个,情况如下: 
  (1)、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自来水供应,注册资本为6841.41万元,总资产为9746.91 万元,净资产为6711.47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85.75%,该公司拥有完整的乐山市市中区供水管网系统和乐山市第一、二、三水厂,日供水能力10 万立方米。2001 年度实现供水量1881 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1847.93 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因售水价政策性核定偏低,获得乐山市政府水价补贴收入730 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601.28 万元。 
  (2)、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天然气供应,注册资本为4491.68 万元,总资产为9476.16 万元,净资产为5369.81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78.49%,该公司拥有完整的乐山市市中区及五通桥区供气管网系统。2001 年度实现供气量1344 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3555.43 万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因售气价政策性核定偏低,获得乐山市政府气价补贴收入600 万元,全年实现净利润785.65 万元。 
  (3)、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水力发电、供电等,注册资本为3097万元,总资产为7164.33 万元,净资产为6636.25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86.60%,该公司200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5.48 万元,净利润113.19 万元。 
  (4)、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水力发电、水电开发,注册资本为2700万元,总资产为14010.31 万元,净资产为2483.74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59.26%,该公司下属两座电站装机容量1.2 万千瓦(天仙桥电站0.5 万千瓦,石麟电站0.7 万千瓦),2001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6.80 万元,净利润-377.33 万元。 
  (5)、乐山市华侨旅行社:主要业务为国内旅游,注册资本为30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83%,200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3.87 万元,净利润0.56 万元。 
  (6)、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和乐山沫江煤矿共同发起,成立于2001 年10 月26 日,主要业务为煤矸石综合利用、火力发供电,注册资本为2540万元,总资产为2697.27 万元,净资产为2580.27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51.1%,2001 年10 月成立后实现营业收入247.10 万元,净利润40.27 万元。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共计为6997.84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61.12%。 
  (2)、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共计为4713.32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18.71%。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经营中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1)、业务利润面临大幅下降的问题。由于本地区是电力富裕地区,电力市场呈现供大于求状态,再加上四川省为改善投资环境,出台了降价增供促销政策,决定下调电力企业销售价格;还有公司供电区域与国家电网供区普遍存在交叉现象,同业间竞争激烈,主要方式为降价促销,使销售电价进一步下降;再有由于同业竞争,公司电网上原有的峨眉铝业公司等大中用户终止了与公司的供用电关系,造成与2000 年同比减少供电利润。 
  (2)、同业间竞争激烈。各方为争夺用户和供区普遍采用降价、电力企业架线安装到户、允许拖欠电费等各种手段,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困难,主要表现为效益下降,电费回收难度增大。 
  (3)、公司电网上电站设备利用率大幅降低,从2000 年的年利用小时5046 小时降至3467小时,降幅高达32%,各上网电站效益普遍低下。 
  主要解决方案 
  (1)、积极迎接竞争。2001 年公司售电量7.11 亿KW.H,比2000 年下降16%,但是,公司保持了供区的完整稳定,供区并未发生萎缩,而且在夹江、峨眉两大片区还取得了高速增长,平均增幅在35%以上,是本地区平均增幅的2 倍以上。同时,公司在政府的协调下,目前正与市场同行业各方一道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电力市场。 
  (2)、公司通过加强与上网电站沟通,并适当给予经济补偿等措施,在2001 年强化了与上网电站的关系,维持了电源的稳定。 
  (3)、在以维持供区稳定的前提下,积极进行用户结构调整,尽可能地提高全公司的销售单价和毛利率,使公司2001 年平均售价仅比2000 年下降了0.0192 元/KW.H,与此同时,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说服上网电站,出台了下调公司上网购电价格,使购电成本得到下降。 
  通过上述努力,保持了电网和供区的完整和稳定,有效地遏制了主营业务利润下降的幅度。 
  5、2001 年度经营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说明 
  公司2001 年度经营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均未低于计划10%或超过计划20%。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情况 
  截止2001 年末,公司长期投资余额为10751.01024 万元,较年初的10635.736106 万元增加115.274134 万元,增幅为1.0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增加投资:(1)增持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300 万股,增加长期投资462 万元;(2)增加对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275 万元;(3)增加投入乐山蓉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87 万元;(4)受让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64.5 万股股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609.66 万元;(5)本期按权益法核算乐山华侨旅行社收益0.465656 万元。上述5 项共计增加长期投资1434.125656 万元。本年度减少投资:(1)转让本公司持有的银河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216 万股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00 万元;(2)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乐山市金粟电厂300 万股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24.07 万元;(3)本年度收回对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115 万元;(4)本公司增资大堡电站后,投资总额与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成本的差额减少79.437289 万元;(5)乐山市燃气有限公司将其对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的投资152 万元转作借款,减少投资152 万元;(6)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投资137.792905 万元;(7)本年按权益法核算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净损失10.551328 万元。上述7 项共计使“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318.851522万元。增加因素和减少因素品叠后,年末较年初实际增长长期投资额115.274134 万元。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1999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共计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和国有股实物资产配股后,实际可用的募集资金为11600 万元。配股资金已基本投入到《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和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结果(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 项目总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 
的方式     目         投资              资金额 
A股配股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  1300.00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   46.16 
     实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A股配股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  1200.00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  1200.00 
     建设夹江- 乐山- 西坝      设夹江-乐山-西坝110KV 
     110KV 输电线路和西坝      输电线路和西坝110KV 
     110KV 变电站, 形成       变电站,形成110KV 环 
     110KV环形网络          形网络 
A股配股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  3000.00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  2970.00 
     眉山市电力公司、大堡      山市电力公司、大堡电厂 
     电厂股权、乐山市燃气      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任公司股权 
A股配股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  3000.00 金鹅电站前期勘探和初   2771.19 
     责任公司            设、投资峨眉山温泉度假 
                     区供水公司、购买乐山市 
                     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大堡-峨眉城东110kv 送 
                     变电工程 
A股配股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  1300.00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  1282.00 
     进行改造            行改造、 
                     大堡-峨眉城东110k 送 
                     变电工程 
A股配股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A股配股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2)、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共计使用10347.72 万元,尚余1252.28 万元,暂作货币资金储备。 
  (3)、项目变更原因、程序、披露及资金的投入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主要涉及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3000 万元,由于目前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修建金鹅电站不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经1999 年5 月6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停该项目的整体开发,只对该项目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投入资金545 万元,该项目剩余资金2455万元;同时,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改造项目拟投资1300 万元,由于该项目优化了设计,实际投资800 万元,该项目节约资金500 万元,上述剩余资金共计2955 万元,变更投资了以下项目: 
  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金鹅电站建设的剩余资金中的1200万元用于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相关公告于1999 年12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00年2 月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金鹅电站建设的剩余资金中的635.616 万元,作为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826 万股股权的缺口资金(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826 万股股权共计1995.616 万元,其中1360 万元的资金来源于企业购并中),(相关公告于2000 年8 月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00 年9 月1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节约的500 万元和金鹅电站剩余资金中的619 万元,共计1119 万元,用于大堡-峨眉城东110kv 输变电工程建设(相关公告于2001 年3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01 年4 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4)、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①、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技改项目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两厂的生产和设备情况,分期投入,目前已投入资金646.16 万元。通过技改,象月电厂增加装机容量1960KW,花溪电厂增加装机容量4000KW,同时解决了两厂的安全隐患,延长了机组的使用寿命。 
  ②、对大堡电厂前池改造项目正在进行中,目前已投入资金782 万元,完成90%工程量。 
  ③、网络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使公司的网络形成了环形网络,大幅度地提高了供电的质量和可靠性,使公司的夹江分公司和峨眉山分公司供电量增幅达35%以上。 
  ④、企业购并项目已完成,其中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支付1470 万元,获得收益678.01万元;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826 万股股权支付1995.616 万元,获得收益177.95万元;收购大堡电厂股权支付140 万元,获得收益25.75 万元。 
  ⑤、组建开发金鹅电厂,由于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公司1999 年5 月6 日股东大会同意暂停该项目的开发,并在适当时机将此项目及设计整体转让,目前计划支付545 万元用于该电站的前期勘探设计等费用,实际支付316.57 万元。 
  ⑥、供用电营业综合楼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整体工程设备已安装完毕,装修进入后期阶段。 
  ⑦、投资峨眉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9 年10 月15 日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供水公司投资协议,至今已两年多时间,前期由于温泉公司投入的一口井塌方,不能使用未成立公司,目前因温泉公司原因现仍就供水管输工程投资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设立供水公司未果。本公司拟就供水公司的设立继续协商,若公司不能设立,本公司将通过法律诉讼收回投资资金,保全公司权益。 
  ⑧、大堡-峨眉城东110kv 送变电工程,拟投资1119 万元,项目正在进行中,目前已投入资金797.37 万元,完成80%的工程量。 
  ⑨、补充流动资金800 万元,已投入。 
  2、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供用电营业综合大楼:该项目已进入内外装修后期阶段,报告期内投入资金1225.52 万元。 
  (2)、农网改造项目: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农村电网改造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展农村电力消费市场,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二次审议会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农网改造的议案。2001 年公司完成农网改造项目投资3508.88 万元。通过农网改造,达到了进一步拓展农村市场,扩大供电营业区域的目的。 
  (3)、投资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为缓解公司电网的丰枯矛盾,提高电网运行质量和解决公司与沫江煤矿的债权债务关系,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540万元,本公司以现金收购了乐山市沫江煤矿958.32 万元资产,收购后本公司用该资产及现金339.07 万元,合计出资1297.3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1%。该公司2001 年10 月26日成立后本公司获得投资收益20.58 万元。 
  (4)、投资收购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1 年12 月以自筹资金609.66 万元收购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64.5 万股股权,占该公司50%的股权比例。 
  (5)、金海棠大酒店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公司控股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金海棠大酒店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内投入558.49 万元,累计投入694.93 万元,现已完成70%的工程量。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总资产  1,119,153,800.72 1,084,083,598.19  35,070,202.53 
长期负债  159,722,100.12  136,611,026.96  23,111,073.16 
股东权益  464,719,050.55  443,946,893.23  20,772,157.32 
主营业 
务利润    72,668,882.52   91,926,127.49  -19,257,244.97 
净利润    28,025,731.38   40,204,616.98  -12,178,885.60 

项目     增减比例    变化原因 
总资产     3.24%  公司实现盈利所致 
长期负债   16.92%  农网专项贷款到位 
股东权益    4.68%  公司实现盈利所致 
主营业 
务利润    -20.95%  销售收入降低所致 
净利润    -30.29%  主营业务利润降低所致 
  (四)、生产经营环境、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1、中国加入WTO 后,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及其附件,国内外投资者将普遍享受国民待遇。但是,公司三大主业均为公用事业,且属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关系城乡群众生活,特别是电力已涉及到国家安全,进行此类商品生产和提供这些服务,都必须首先拥有输配网络和供应区域,并且须取得各种许可,在短期内,特别是电力体制等相关体制改革未最后落实之前,新的竞争者的出现是比较困难的,新的投资者进入较为容易的是发电厂、水厂等,这样相对来说有利于公司下调网络采购价格;另外,加入WTO后,相关设备的采购成本应有所下降,有利于公司提高装备水准。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 号)规定:“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 年至2010 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01 年四川省地税局以“川地税函[2001]428 号”文同意母公司2001 年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的税,该政策一年一批。因此,公司预计2002 年将不受所得税停止“交33%返18%”政策使税率提高的影响。 
  3、中国加入WTO 后以及中央西部大开发政策的逐步落实,将极大地改善西部投资环境,西部的劳动力及天然资源成本优势将吸引更多的资本前来开发,并且其中加工业和高耗能工业将占一定比例,从而将带动本地区用电水平的上升。同时,也将推动本地区城市的发展,公司的燃气及自来水业务也将随之增长。 
  4、农网还贷政策对公司影响:根据乐市价工[2002]18 号文“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村电网改造还贷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1 年1 月1 日起开始征收农网还贷基金,从电价中提取0.02 元/KW.H 上交省财政,用于偿还农网改造贷款本息,由于目前公司已无提价空间,电价基金的提取上交将造成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减少。 
  5、供水业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从2001 年第四季度起,自来水公司不再收取用水开户费,并且不再收取居民水表底度水费,此两项将减少自来水公司收入。 
  (五)、二00 二年度工作计划 
  2002 年,公司以“稳定市场、联网运行、优化结构、多角经营、持续发展”为工作方针,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进一步加强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司供电网络的延伸,加大公司农网改造的力度,提高供电市场的份额,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大力推进公司内部改革和生产经营管理,特别是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加大资本运作的力度,拓展营业范围,加大高科技项目和环保型产业的投入,确保公司收入和利润,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002 年,公司计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00 万元(若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将在±15%-20%幅度内增减),计划完成发电量3.3 亿KW.H,供电量8.5 亿KW.H,供水量1800 万立方米,供气量1300 万立方米。具体措施是: 
  1、稳定市场,联网运行。二OO 二年,公司将在政府的协调下,积极与同行业企业及用户等市场参与各方共同致力于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坚决抵制恶性竞争,努力恢复区域内电价水平,营造一个健康并且有利于市场参与各方发展的电力市场,促进本地区电力市场健康增长,公司也将随之增长和发展。 
  2、进行结构调整,主要有用户结构、电源结构、人才结构等方面的调整。 
  (1)用户结构调整,在保持供区的完整和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安全第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售电均价的原则,审慎地进行用户结构调整。在基本用户方面减少低电价,低支付能力的用户,多发展高电价、高支付能力的负荷。同时,大力发展各类丰期季节性负荷。 
  (2)调整完善公司电源结构,加快公司电网发展用户和提高上网电站设备利用率。2002年,公司除了已计划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力争尽快竣工投产,解决调峰能力约0.8 万KW,以及沫江二期1.2 万KW火电机组加快施工进程,确保在2002 年11 月底前竣工并网运行。还需积极寻求枯期出力较好或至少具有日调节能力的电源点,并且最好是调节成本较低的水电。 
  (3)调整完善电网结构。公司近两年利用农网改造政策争取资金完善了电网结构,先后完成西-乐-夹110KV 变电站二期,夹江新兴35KV 输变电、夹江中兴35KV 输变电、峨眉城西至双福输变电、峨眉城西至小罗目35KV 线路、峨眉城东至冠峨输变电等电网工程,完成了大量10KV 及配套供电台区建设工程,大为至大堡110KV 变电站正在紧张施工,在2002 年内竣工投产。2002 年公司除了完成上述未完工程外,主要投资将在供区内10KV线路及配套供电台区改造工程和用户户表工程。 
  (4)、人才结构调整。公司一方面人员过多,另一方面公司急需的高素质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较为匮乏,人员结构不尽合理,2002 年公司将严格控制各种用工的增长,力争做到全公司负增长,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力资源利用,一是加强职工培训力度,除一般短期业务培训外,试行长期带薪培训制度;二是适当调整公司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逐步实现人尽其才,岗尽其职,分配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树立为公司创利益,员工就能发展和得到利益的观念,形成有效的竞争激烈机制。 
  3、多角经营,持续发展。目前,公司总资产中的82%以上为电力资产,79%左右的收入来源于电力业务。因此电力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仍然是公司的最主要业务。然而,由于电力已从1999 年起进入微利行业,公司若要维持较长持续增长,必须朝多角经营方向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充分挖掘控股公司盈利潜质。①、控股的大堡、大岷公司,2002 年在生产上应力争安全、稳定和低成本,同时应完成2009 年前享受西部发电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优惠政策申报工作,大堡电厂应尽快完成前池改造工程,沫江火电除了力争安全低成本地多发多供,此外,重点应加快二期工程的建设进程;②、自来水公司2002 年主要工作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逐步关闭区内自备水源,二是争取逐步提水价,还有关注周边地区供水市场情况,适时以资产为纽带扩张营业范围;③、燃气公司2002 年主要工作有:完成区内煤改气工程;争取提升气价;加大对CNG 投资力度;完成金海棠二期工程;适时以资产为纽带扩张营业区。 
  (2)对公司现有的少数股权对外投资和其它应收款,2002 年公司将继续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资本运作,提高收益率。 
  (3)积极稳妥开展新业务。主要有:①、做好与其它投资者合资开发乐山市肖坝片区地产项目;②、依靠股东引进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良好的项目;③、依托乐山市区域丰富的旅游资源,密切关注旅游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分享乐山旅游高速增长带来的利益。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五次,临时会议六次,会议的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二次会议于2001 年3 月13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①总经理工作报告;②200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③2000 年度财务决算和2001 年财务预算报告;④2000 年度分配议案和2001 年度分配政策;⑤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⑥追加投资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⑦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⑧公司2001 年农网建设与改造的议案;⑨公司经营机构设置方案的议案;⑩公司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 万元借款进行担保的议案;⑾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3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三次会议于2001 年6 月3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①关于公司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提供3000 万元借款担保的议案;②《关于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补充规定》的议案;③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7 月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四次会议于2001 年7 月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①二00 一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②二00 一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③关于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7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4)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五次会议于2001 年8 月23 日在昆明新南疆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①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②关于公司2001 年度实施配股的议案;③关于提请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④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⑤关于聘请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配股主承销商的议案;⑥《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⑦关于收购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⑧关于投资组建乐山沫江坑口煤矸石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⑨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⑩关于召开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8 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5)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六次会议于2001 年10 月26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①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③关于召开公司200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10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6)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四次临时会议于2001 年1 月16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①关于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前池技改工程投资的议案;②关于固定资产损失、存货盘点及核销部份坏帐损失的议案;③关于计提董事会经费的议案。 
  (7)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五次临时会议于2001 年3 月2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减持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年3 月2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8)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六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1 年3 月27 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曾板沱水电站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3 月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9)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七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1 年6 月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等担保3000 万元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6 月2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0)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八次临时会议于2001 年9 月26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的议案。 
  (11)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九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2001 年12 月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权转让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2 年1 月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01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如实执行股东大会议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 
  (七)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8,025,731.38 元,扣除母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802,573.14 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计2,802,573.14 元。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按净利润的3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计9,809,005.98 元;扣除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母公司所占的份额等计2,301,152.75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310,426.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554,543.57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0,864,969.94 元。2001 年的分配预案为:以2001 年年末总股本249,336,49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0 元(含税),总计应派发现金红利7,480,094.97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3,384,874.97 元留作以后年度分配。此预案须经公司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预计公司下一年利润分配政策 
  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加企业发展后劲,公司计划二00 二年度用于建设电源、网络改造、寻求新的投资项目等的资金需求量相当大。为此,公司预计二00 二年度暂不分配。 
  3、预计公司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次数和比例 
  公司预计二00 二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届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方案。 
  八、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勤勉履职,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年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议和参加了各次股东大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每月的财务报表,并召开了四次监事会议: 
  1、2001 年3 月13 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五次会议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召开,三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1)、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议情况的报告;(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3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2001 年7 月24 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六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三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相关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正文和摘要;(2)、公司2001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3)、关于计提在建工程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7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2001 年8 月22 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三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相关两个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关于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补充规定;(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公司关于2001 年度配股条件的议案;(4)、公司关于2001 年度实施配股的议案;(5)、关于提请公司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议案;(6)、公司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01 年8 月25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4、2001 年10 月26 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八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三名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公司审计室负责人和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拟增选两名监事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公司监事李德才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的辞呈,通过了新增选张国松、周清龙、廖若周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相关公告于2001 年10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运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均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董事会或参加了股东大会,独立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公司加强了企业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2、公司2001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议报告无保留意见。 
  3、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在实际投入项目中与股东大会变更投入的决议项目一致,其变更程序合法,无违规行为。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情况,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公司关联交易公开、合法,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九、重要事项 
  1、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于2001 年4 月19 日就乐山市沙湾区峨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所欠电费本金94.50 万元及违约金,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该法院协调,本公司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该公司同意支付本公司110 万元了结本案。根据和解协议,截止2001年12 月底,峨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完全部欠款,本案终结。 
  (2)、中国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于1996 年就本公司花溪电厂在并入本公司前,为洪雅铁合金厂担保贷款本金591 万元, 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达成协议,本公司于2001 年1 月底支付该行1075 万元(其中含利息484万元)了结本案。2001 年6 月27 日,本公司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偿付本公司代其清偿的1075 万元或有债务。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乐民初字2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偿还本公司1075万元债务。2001 年12 月底,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已按判决付清全部款项,本案终结。 
  (3)、1998 年8 月4 日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贷款620 万元,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已于1998 年9 月3 日到期,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未归还完本息。2001 年2 月23 日,本公司代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清偿债务206.4 万元。2001 年6 月26 日,本公司与博森咨询策划有限公司(原蓝天联合发展公司)达成清欠债务协议,该公司自愿将其位于四川省眉山市市中区B 区的17 亩土地开发权,每亩作价13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冲抵该公司所欠债务206.4 万元。本公司已于2001年办理完土地转让有关权属证明,本案终结。 
  (4)、公司于2000 年8 月10 日就四川省太升铸造有限公司所欠电费170.45 万元及其违约金,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 年8 月21 日四川省太升铸造有限公司宣布破产,本公司因此申请撤诉,并向该法院申报债权。公司已于2001 年底收回全部欠款,本案终结。 
  (5)、本公司于2001 年9 月4 日就四川新兴钢铁股份合作公司拖欠电费本金71.18万元及滞纳金40.49 万元,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四川新兴钢铁股份合作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因此向中院提出撤诉,2001 年11 月27 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准予公司撤诉。 
  (6)、公司于1999 年6 月29 日就乐山市五通桥电化厂所欠电费及滞纳金322 万元,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乐经初字第41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乐山市五通桥电化厂支付本公司电费184.30 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本公司和该厂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截止2001 年12 月底,该厂只差本公司4.5 万元电费便了结清本案。 
  (7)、公司于1999 年7 月12 日就乐山巨星化工厂所欠公司电费403 万元向四川省眉山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该法院协调,本公司与该厂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该厂从1999 年7 月陆续支付所欠电费,截止2001 年12 月底,该厂尚欠公司20.09 万元。 
  (8)、本公司于1993 年11 月20 日为乐山市碱厂向中国建行乐山市分行借款850 万元提供担保,乐山市碱厂以1116.75 万元资产向本公司资产抵押,该笔借款已于1998 年12 月20 日到期,乐山碱厂未归还本息。本公司于2000 年底前分批向享有债权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支付完500 万元。2000 年10 月29 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乐山市碱厂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49.8866 万股进行转让,转让收入91.76 万元全部支付给本公司,冲减乐山碱厂欠本公司的债务。2001 年2 月,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乐民破字第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乐山碱厂破产,本公司享有优先债权。乐山碱厂破产清算组于2001 年8 月21 日对本公司作出承诺,将根据资金到位情况,逐步清偿所欠本公司债务,并于2001 年8 月21 日先期支付50 万元债务。 
  (9)、本公司于2000 年12 月7日就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电费774.62万元及其滞纳金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乐经初字第86 号判决,公司胜诉,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2001 年8 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1)乐执字第10-3 号民事裁定,将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位于成都市新光华街20 号二楼(1-6 号)房屋产权以评估价30.5 万元转让给本公司冲抵部份债务。目前正在办理有关权属证明。 
  (10)、本公司于1995 年8 月13 日为乐山市马边河开发总公司(后更名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借款1300 万元提供担保,该笔贷款分十年偿还清,每年应支付本金130 万元及相应利息。2000 年10 月30 日,享有债权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就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欠应于2000 年10 月31 日前偿付的本金460 万元及相应利息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案的管辖权持异议。2001 年5月8日,三方达成协议书,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川立管字第50 号裁定,该案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公司董事会于2001 年3 月13 日召开第四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乐山市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0 万股权的议案。本公司于2001 年3 月15 日与成都蜀洋工贸公司签订《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0 万股权回购协议》,该公司以每股1.54元的价格将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0 万股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合计价款462 万元。本次收购后,本公司持有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696.4599 万股。 
  (2)、公司董事会于2001 年3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五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减持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该公司90 万股权中75万股以每股1.00 元价格转让。转让价款将用于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对公司财务没有影响。 
  (3)、公司董事会于2001 年6 月19 日召开第四届七次临时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公司持有的成都银河创新科技股份公司股权216 万股的议案。本公司以每股3.30 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上海九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泸州中天实业有限公司,合计价格712.8万元,共获得投资收益312.8 万元,占公司2001 年全年净利润的9.49%。 
  (4)、公司董事会于2001 年6 月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公司所持乐山市五通桥金粟电厂股权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该公司650 万股权中300 万股转让给乐山市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2 元,合计价款600 万元,转让收益175.93 万元,占公司2001 年度利润总额的5.0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乐山市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1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本公司400 万元股权转让款。 
  (5)、公司董事会于2001 年8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根据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乐山金竹岗电站全部资产评估后所确定的每股净资产1.08 元为定价依据,受让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的股权529.5 万股和乐山兴亚机器厂转让的股权35 万股,合计564.5 万股,收购股权总金额为609.66 万元。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和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各执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50%。该电站于2001 年3 月份转并入我公司峨眉山公司电网发电运行。 
  (6)、公司董事会于2001 年8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乐山沫江坑口煤矸石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本公司以现金收购了乐山市沫江煤矿958.32 万元资产,收购后本公司用该资产及现金339.07 万元,合计出资1297.39 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1%。沫江坑口煤矸石火电有限责任公司自10 月26日正式注册成立后,本公司共获得投资收益20.58 万元。该公司成立之后,对缓解了本公司电网丰枯矛盾,提高电网运行质量,并解决了我公司与沫江煤矿债权债务关系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采购电力 
  ①、报告期内,采购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电力电量9340.4784 万KWH,涉及金额为1966.044395 万元。 
  ②、报告期内,采购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电量20.4600 万KWH,涉及金额为5.7288 万元。 
  (2)、销售电力: 
  报告期内,销售给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电量3181.6420 万KWH,涉及金额为816.318462 万元。 
  公司电力采购与电力销售价格均由国家物价部门定价。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共采购电力12680.03 万元,其中关联交易占15.55%。 
  (3)、本公司于2001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权转让的议案。本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本公司将3 年以上应收部份电费314.467246 万元和其他部份应收款56.046470 万元,分别按计提坏帐准备后的帐面价值292.454539 万元和44.837176 万元转让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的款项合计337.291715 万元,本公司已于2001 年12 月30 日收到该笔款项。本次债权转让价格与公司应收款帐面价值一致,不产生收益,对公司当期收益没有影响,对公司应收款的帐龄结构有一定的改善作用。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①、报告期内,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付本公司电费款余额930.889904 万元,占公司应收帐款的7.00%; 
  ②、报告期内,乐山市金粟电厂应付本公司红利款20 万元,占公司其它应收款的0.55%。 
  ③、报告期内,本公司应付乐山市大沫水电有限公司电费余额540.9266 万元,占公司应付帐款的8.57%。 
  (5)、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存款为4268.582088 万元;借款为3171.5 万元。 
  (6)、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应收款项及收到情况: 
  ①、本公司上市前,乐山市政府将其所有的花溪电厂(属洪雅县管理)作为国家股入股公司,公司代乐山市财政局付洪雅财政款800 万元,利息380.075 万元,合计1180.075万元。 
  ②、花溪电厂(1992 年前属市国有企业)在并入公司前,为洪雅铁合金厂贷款担保591 万元。在拆资入股公司国家股时,没有向公司移交该笔或有债务。公司于2000 年12 月至2001 年1 月代乐山市国家股持有人偿付本息1075 万元。2001 年12 月11 日,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乐民初字第2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现国家股持有人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偿还该或有债务1075 万元。 
  ③、1988 年初乐山市政府为建设仁寿汪洋火电厂,由市财政局担保本公司向中行借款,委托公司转贷600 万元给该厂,应收仁寿汪洋火电厂借款本息710.230536 万元;另市财政承诺对该笔借款贴息4.2%,本公司因此应收市财政借款贴息134.364464 万元。以上合计应收844.925 万元。 
  ④、1999 年4 月1 日,公司在乐山市政府协调下借给乐山市建委200 万元,借款协议中,乐山市财政局作为第三方承诺若市建委不能按期还款,市财政将在应返给市建委的市级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代扣。 
  ⑤、2000 年12 月29 日,乐山市财政局借款200 万元,于2001 年12 月29 日到期。 
  综上述,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总额为3500 万元。其中①、③、④、⑤项由乐山市国有资产委员会办公室代付,②项由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支付。2001年12 月31 日,欠款方已将所有欠款汇出,公司于2002 年1 月4 日查实已收到以上款项。 
  (7)、本公司于2001 年12 月29 日接到乐山市人民政府的乐府函[2001]173 号、174号批复文件,分别给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价格补贴730万元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燃气价格补贴600 万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其应享有的与本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度的全部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且2001 年至2004 年两公司的部份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持有上述两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85.75%和78.49%,本次价格补贴扣税后,本公司共获得两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515.57771 万元和616.632064 万元,共计1132.209774 万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两公司2001 年度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使本公司2001 年度的净利润增加254.715979 万元。 
  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担保事项 
  对外担保余额为24,191.50 万元,其中金额超过500 万元(含500 万元)的: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提供反担保情况 
乐山大沫水电  1300万元  农行乐山市  1998.01.13 2号发电机组及主副 
有限责任公司        支行     -2004.08.09 厂房价值2039 万元 
乐山大岷水电  2871.5万元 乐山市商业  1999.11.30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     -2000.11.30    
                 现展期至2002.09.03 
乐山大岷水电   50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0.12.20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支行  -2003.12.20 
乐山大岷水电  300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1.06.26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支行  -2002.06.26 
四川大渡河电  10000万元  债券       1999.09 以方家山电站全部资产 
力股份公司                 -2002.09 及其它资产价值11000 
                           万元抵押(一般担保) 
四川金顶(集团) 2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2000.12.25 对等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        峨嵋山市支行 -2003.12.24 
四川金顶(集团) 30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2000.11.30 
股份有限公司        峨嵋山市支行 -2003.11.29 对等担保      
峨眉山曾板沱   600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1.03.25 该电站用上本公司电 
电站            峨嵋山市支行 -2002.09.25 网的结算电费作抵押 
  (3)、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没有委托理财计划. 
  5、报告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未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刊登任何承诺事项。 
  6、报告期内本公司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公司近两年内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如下: 
        2001年      2000年       备注 
财务审计费  350000元     250000元   公司不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70000元           公司不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公司支付给君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以外的其他费用为募股资金专项审计5 万元,其他审计2 万元,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的意见。公司年末无应付未付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7、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遗责的情况。 
  8、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 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川财税(2000)38 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收33%再返还18%的政策(实征15%),该政策执行到2001 年12 月31 日止。同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1)428 号]批复同意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2001年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控股子公司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001 号]文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时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9、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条款对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公布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并未对投资者介入水、电、燃气行业进行准入限制,国内外投资者将普遍享受国民待遇。但是,公司三大主业均为公用事业,且属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关系城乡群众生活,特别是电力已涉及到国家安全,进行此类商品生产和提供这些服务,都必须首先拥有输配网络和供应区域,并且须取得各种许可,在短期内,特别是电力体制改革尚未落实之前,新的竞争者的出现是比较困难;另外,加入WTO 后,相关设备的采购成本应有所下降,有利于公司提高装备水准。 
  10、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1 年10 月10 日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签署《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国家股7315.3822 万股中的5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协议转让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按本公司2001 年中期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值1.58 元/股,共计8374 万元。股权转让协议签定之日起至转让股权交割之日止,将此部份股权委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行使股东权利。在股权托管期间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2015.38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8%),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受让方在未取得出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5 年内不得转让受让的股权。 
  十、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君和审字(2002)第1007 号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二00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二00 一年度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以及二00 一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二00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二00 一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二00 一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及合并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军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仁平 
  报告日期:二00 二年二月八日 
  (会计报表附注六注16、注28、注29 和附注十的报告日期为二00 二年三月六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1 年1 月1 日至2001 年12 月31 日 
  一、本公司简介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是1988 年3 月8 日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12 号]批准,由峨嵋铁合金厂等9 家单位发起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24,933.64 万元,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虎廷先生,主要经营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的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与载波通讯设备等。 
  本公司1988 年8 月8 日至1991 年12 月31 日共发行A 股股票5,154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1,300 万股。1993 年4 月26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 号]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93 年8 月16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1 比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东放弃配股),每股配售价3.8 元,共配1,300 万股,并于同年8 月31 日上市交易;1994 年4 月22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10 比2 送红股520 万股(国家股及法人股东同比例送红利),并于同年4 月25 日上市交易;1996年10 月4 日本公司按10 比1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697.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红股312 万股于同年10 月7 日上市交易,至此,本公司总股本为7,671.4 万股,其中上市流通股3,432 万股。1997 年8 月29 日本公司以7,671.4 万股为基数按10:2.727 的比例,以每股3.80 元,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全部放弃配股),共配1,521.8520 万股,其中国家股以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实物净资产2,226.24 万元认购配股585.8520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936 万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至9,193.2520 万?0 月6 日分别按10:1.2516 比例和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1,150.7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2,684.99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送红股546.738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1,275.7223 万股,于同年10 月7 日上市流通,送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3,028.952万元。 
  1999 年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 号]批准,本公司以1997 年末总股本130,289,5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配3 股,每股配售价6.50 元,应当配售3,908,685 股,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对本公司债权2,444.67 万元和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2,966 万元中的2,089 万元认购697.4411 万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可配1,857.1381万股,以货币资金认购;其他法人可配889.1457 万股,全部放弃认购,实际配售25,545,792股。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股(1999)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55,835,312 元,其中国家持有股份45,721,137 元,占29.34%,境内法人持有股份29,638,190 元,占19.02%,已经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为80,475,985 元,占51.64%。本公司于1999 年12 月30 日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本公司2000 年9 月11 日召开的200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2000 年10 月26 日实施了以1999 年12 月31 日的股本总额155,835,312.00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用资本公积转增6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249,336,499.00元,股权结构不变。 
  2000 年12 月15 日,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本公司15,940,459 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001 年10 月10 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国有股股东)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乐山国资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交大创新”)签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乐山国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5300 万股出让给交大创新,出让后,交大创新持有本公司53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1.2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该协议,乐山国资公司又于2001 年10 月10 日与交大创新签订《股权托管协议》,自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至转让之股权交割之日止,乐山国资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5300 万股委托给交大创新管理,由交大创新行使委托管理股权的部份股东权利。 
  本公司2001 年度主要经营电力发电、供电,自来水和煤气的供应与安装。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以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变现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因债务人(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按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应收账款按7%计提,其他应收款按20%计提,个别应收款项出现明显回收困难的,根据该款项的具体情况估计计提;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由其董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其中,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20%计提,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5%计提,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6%计提,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的6%计提。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金。 
  7、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为维修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权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酒店按计划成本核算。 
  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当实际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时,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报告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成本与市价,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利息收入调整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溢价或折价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账,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上或虽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或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 
  (3)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按不超过10 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4)在报告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标准是单位价值1,5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留原值3%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9.70%-2.43% 
专用设备     20-35         4.85%-2.77% 
运输设备       6           16.17% 
通用设备       8           12.13% 
其他        5-10         19.4%-9.70% 
  在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报告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者在技术及性能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已经发生了减值,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含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以及汇兑损益),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13、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土地使用权以确认的评估价值或购买成本入账核算,按土地使用权证所列使用期限或购买时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报告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摊销。 
  15、收入确认原则 
  以电力、自来水和煤气供出并收取水、电、气款或取得收取水、电、气款的凭据,供出的水、电和气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16、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17、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确定原则与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的有关规定确定合并范围,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数额,相互间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在合并时抵销。 
  18、会计政策变更 
  2001 年7 月2 日,本公司第4 届董事会第13 次会议决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财会字(2000)17 号]的有关规定,改变如下会计政策: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原会计政策为不计提减值准备,现会计政策为:在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原会计政策为不计提减值准备,现会计政策为:报告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者在技术及性能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已经发生了减值,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会计政策为不计提减值准备,现会计政策为:报告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14,593,519.07 元, 其中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8,438,079.45 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6,155,439.62 元;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减了2000 年度的净利润2,606,294.32 元;调减了2000 年年初留存收益11,987,224.75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5,386,929.69 元,盈余公积调减了6,600,295.06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数栏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5,386,929.69 元。有关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2001 年中期财务报告附注二.18。 
  19、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 
  (1)本公司花溪电厂在并入本公司前为洪雅铁合金厂在中国农业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后因洪雅铁合金厂无力偿还,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花溪电厂赔偿担保贷款的本金及利息。2000 年12 月29 日,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达成一致并签订《和解协议》,本公司支付中国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10,750,000.00 元了结此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双方的协议并下达了民事调解书[(1996)乐经初字第33 号]。花溪电厂根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1996)乐经初字第33 号]在2000 年末支付了5,680,000.00 元赔款,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将2000 年度已支付的赔款记入当期营业外支出(详见本公司1999 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十二、200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五.37 和附注十一)。本公司向农业银行洪雅县支行赔款后,于2001 年6 月27 日,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偿付本公司代其清偿的10,750,000.00 元担保赔款(详见本公司2001 年中期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十二.3)。2001 年12 月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向本公司花溪电厂支付了上述款项10,750,000.00 元,本公司据此对2000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冲减了2000 年度营业外支出5,680,000.00 元,调整后,上年度净利润和净资产增加5,680,000.00 元,其中盈余公积3,124,000.00 元,未分配利润2,556,000.00 元。因2000 年度的该项支出为非经常性支出,故调整后对经常性损益无影响。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 年3 月。此前,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所属的电站已于1995 年9 月开始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是银行借款和本公司提供的,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在2001 年度进行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时,发现在其成立之前及之后的几个月,对本公司后来转作投资款的资金计提的利息6,099,260.00 元未及时冲转,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2001 年度与本公司协商冲减了该部份利息,冲减后,本公司相应地应调整1995 年度至1998 年度对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的利息收入。本公司据此调整2001 年度比较会计报表期初数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后减少本公司净资产6,099,260.00 元,其中盈余公积3,354,593.00 元,未分配利润2,744,667.00 元。 
  三、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种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本公司税率按17%计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供电分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税率按13%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经乐山市沙湾区国家税务局同意,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本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子公司所处地,依照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金额的1%-7%分别缴纳。 
  3、所得税:根据财政部[财税(2000)99 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川财税(2000)38 号]的规定,本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先征收33%再返还18%的政策(实征15%),该政策执行到2001 年12 月31 日止。同时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1)428 号]批复同意本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2001 年度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2001)102 号]的批复,按本公司的所得税政策执行,即先征收33%再返还18%的政策,该政策执行到2001 年12 月31 日止。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33%计缴。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经乐山市沙湾区地方税务局[乐沙地税函(2002)10号]同意,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001 号]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时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一)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如下: 
企业名称              法定    注册资本     投资额 
                  代表人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①  刘虎廷  30,970,000.00  26,820,000.0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②       唐光全  27,000,000.00  16,000,000.00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③     刘虎廷  68,414,100.00  58,663,049.21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④      刘虎廷  44,916,800.00  35,253,919.36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⑤  魏晓天  25,400,000.00  12,973,900.00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⑥       李寿平  20,000,000.00  9,800,000.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⑦   叶刚   11,290,000.00  6,096,600.0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300,000.00   250,000.00 

企业名称             投资   主要业务 
                 比例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① 86.60% 水力发电、供电等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②      59.26% 水电开发等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③    85.75% 自来水供应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④     78.49% 天然气供应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⑤ 51.10% 煤矸石综合利用,火力 
                     发、供电等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⑥        49% 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经营网络等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⑦    50% 电力开发等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83.00% 国内旅游 
  ①该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省川南林业局、四川省东风木材厂等7 家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4 年12 月5 日成立,注册资本3,097.00 万元, 至2001 年末该公司实收资本为3,097.00 万元,成立时本公司出资600.00 万元,2000 年末之前本公司受让四川大渡河电力公司、四川省川南林业局、四川省峨边县山坪林工商联合企业所持有的股权1,300.00 万元后,本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共计1,9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83.89%。该公司2000 年7 月26 日召开的1999 年度股东大会暨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通过决议,以增加注册资本约8,320,000.00 元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根据该决议,本公司在2000 年度已投入货币资金1,070,000.00 元,并将为该公司代垫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设计费等费用221,498.80 元转入了对该公司的投资。根据该公司2001 年3 月23 日召开的2000 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在该公司拟增加的8,320,000.00元中,本公司将增加投资7,820,000.00 元,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本公司增加的出资已全部到位,2001 年12 月3 日,峨边宏阳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新增资本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峨会师验(2001)054 号]验资报告,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也已办理完毕。 
  ②该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 年3 月27 日成立,注册资本2,70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1,6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9.26%。该公司于1999年3 月正式投入运行,从1999 年度开始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③1999 年1 月本公司实施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该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24,446,700.00 元(本公司1997 年度配股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原乐山市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认购配股后的余额)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连同1997 年9 月实施1997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原乐山市自来水公司净资产中22,262,376.00元认购配股,共46,709,076.00 元。1999 年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投入6,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至1999 年末,本公司对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合计52,709,076.00 元。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2000 年3 月3 日第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乐电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本公司以持有的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截止1999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58,663,049.21 元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未进入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部份管网经评估后的9,751,110.00 元,共同组建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8,414,100.00 元,其余59.21 元列作资本公积。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8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价值为9,751,110.0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工(2000)17 号]确认了[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8 号]评估报告,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5 月18 日[乐正会验字(2000)第050 号]验证实收资本已实收足额。 
  ④1999 年1 月本公司实施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2,966 万元中的2,089 万元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本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为20,886,971.50 元, 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8,768,227.69 元。1999 年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入4,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投入后本公司对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合计为24,886,971.50 元,成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其1999 年度的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2000 年3 月3 日第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乐电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本公司以持有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26,993,919.36 元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该公司净资产的8,264,800.00 元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部份支线管网经评估后的9,658,114.00 元,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9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价值为9,658,114.0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评(2000)18 号]确认了[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9 号]评估结果,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0 年5 月18 日出具[乐正会验字(2000)第051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实收资本已实收足额。根据本公司2000 年8 月4 日与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和本公司2000 年9 月11 日召开的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股资金收购了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所拥有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8,260,000.00 元股权,收购价格为经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东评司评报字(2000)第4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并经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评(2000)39 号]确认的该项股权的价值为19,956,160.00元,收购后,本公司拥有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35,253,900.00 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78.49%,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拥有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9,662,900.00 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1.51%。 
  ⑤本公司于2001 年8 月20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签订《关于共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协议》,2001 年8 月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投资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用从乐山市沫江煤矿收购的资产958.32元和现金339.07 元共计1,297.39 万元出资,乐山市沫江煤矿以实物资产1,242.61 万元出资,共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下称“沫江火电”),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2001 年10 月23 日出具乐恒会验[2001]065 号验资报告对双方的出资进行验证,沫江火电于2001 年10 月26 日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登记的注册资本为2,540 万元,本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10%,乐山沫江煤矿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8.90%,沫江火电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草坝村。 
  ⑥经本公司2000 年6 月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2000年6 月18 日与成都天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共同出资组建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出资9,8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49%,成都天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有形资产和技术等作价10,200,000.00 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1%,该公司于2000年5 月19 日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1051800128。 
  ⑦2001 年8 月6 日,本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乐山兴亚机器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609.66 万元收购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竹岗电站”)46.9%的股权和乐山兴亚机器厂拥有的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1%的股权,本公司2001 年8 月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收购议案,收购后,本公司拥有金竹岗电站50%的股权,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拥有金竹岗电站50%的股权,金竹岗电站成立于1996 年11 月26日,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铜河村,法定代表人为叶刚,注册资本为1,129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开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器材)销售。 
  在上述8 个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中,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纳入本公司2001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有: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和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本公司各项指标的10%,其2001 年12 月31 日会计报表未合并。 
  根据本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乐山兴亚机器厂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本公司实际支付收购款的情况,本公司收购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权在2001 年12 月才完成,购并日应为2001 年12 月31 日。考虑到目前本公司没有取得控制权,而且金竹岗电站的资产总额、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等指标加上以前本没有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乐山市华侨旅行社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都没有超过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规定的10%的比例,故暂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本公司与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未构成控制和共同控制的关系,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二)本公司的各分公司、分厂如下: 
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比例  主要业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溪电厂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公司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公司         100%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100%  供电 
  以上5 个所属专业分公司由本公司统一汇总编制母公司的会计报表。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1,457,285.21    546,438.58 
银行存款    157,298,245.77  101,312,950.85 
其他货币资金*     1,219.25   5,462,489.80 
合计      158,756,750.23  107,321,879.23 
  *其他货币资金年初数为在途货币资金,年末数为信用卡资金余额。 
  银行存款中有1,895,346.52 元为职工购买房改房时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这些款项本公司经乐山市房管局及各分厂分公司所在地房管局批准后用于职工住房维修。 
  本公司2001 年末在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有1,000,000.00 元存款详见附注九-3。 
  注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2001 年末余额为3,457,928.80 元,共13 户,均为本公司用电户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出票单位或背书人            出票日    到期日 
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01.08.16   2002.02.15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1.11.19   2002.05.18 
常州市常松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     2001.11.22   2002.05.22 
四川汉源锰矿*             2001.07.30   2001.12.29 
贵州高远工贸有限公司         2001.10.11   2002.01.11 
四川川投长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1.10.09   2002.01.08 
德州市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   2001.08.16   2002.02.16 
汉中三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1.09.05   2002.03.05 
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公司 2001.09.14   2002.03.14 
四川汉源锰矿             2001.09.25   2002.02.24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001.10.19   2002.04.19 
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公司        2001.10.25   2002.04.25 
四川省汉源锰矿            2001.10.26   2002.04.25 

出票单位或背书人             金额      备注 
大连凯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45,928.80  银行承兑汇票 
常州市常松内燃机配件有限公司       3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汉源锰矿*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贵州高远工贸有限公司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川投长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德州市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农机分公司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汉中三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公司   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汉源锰矿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平顶山天鹰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 
四川省汉源锰矿             400,000.00 
合计                 3,475,928.80 
  *已于2002 年1 月9 日兑付。 
  注3、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8,591,007.26  45.20  4,518,674.37 
1-2 年   60,727,797.25  40.02  4,848,027.08 
2-3 年   5,335,765.92  3.52  2,262,110.54 
3 年以上  17,097,823.63  11.26  7,320,551.36 
合计   151,752,394.06 100   18,949,363.35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30,362,124.06  63.42  9,124,996.77 
1-2 年    50,567,006.85  24.60  3,539,962.91 
2-3 年    10,585,545.22  5.15   740,988.17 
3 年以上   14,034,847.40  6.83   987,872.75 
合计    205,549,523.53 100.00  14,393,820.60 
  由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有的用电户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用电费,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清理陈欠电费后,对下列单位的应收账款计提了超过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峨眉山冶炼厂    2,340,436.72    80%   1,872,349.38 
洪雅铁合金厂    2,281,998.20    65%   1,483,298.83 
峨眉山第二冶炼厂  1,365,654.20    80%   1,092,523.36 
夹江浆板厂      956,246.62    50%    478,123.31 
江苏机械合金厂    949,948.53    70%    664,963.97 
其他零星共14 户   4,115,723.44  40%-100%   3,725,244.62 
合计        12,010,007.71         9,316,503.47 
  经本公司2001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将本公司账面余额为3,144,672.46 元的3 年以上应收电费与账面余额为560,464.70 元的其他应收款分别按账面价值2,924,545.39元和448,371.76 元转让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的款项本公司已于2001 年12 月30 日收到,该项转让未形成本公司当期的直接收益和损失。 
  应收账款2001 年末余额中,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单位的所欠款项为: 
单位名称                 2001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308,899.04  6.13% 

单位名称                  2000年12月31日 
                     余额     占比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301,731.82  26.90%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45,561,159.76  2001年以前  电费 
乐山电业局              11,318,451.50  滚动余额   电费 
四川川投峨眉山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9,308,899.04  2001年    电费 
五通烧碱厂              8,051,994.99  滚动余额   电费 
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6,233,482.20  滚动余额   电费 
合计                 80,473,987.49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53% 
  注4、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账龄             年末数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487,898.87  98.26  --   2,982,811.39  98.05   -- 
1-2 年    31,903.40  0.48  --     90,800.00   1.00   -- 
2-3 年    79,800.00  1.21  --     26,563.60   0.85   -- 
3 年以上   3,299.25  0.05  --     3,094.70   0.10   -- 
合计   6,602,901.52 100.00  --   3,103,269.69  100.00   -- 
  预付账款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499,631.83 元,主要是预付的购买材料款、购电费等增加所致。 
  账龄超过1 年的预付账款主要是尚未结算的尾款,本公司将考虑与相关单位协商尽快结算处理。 
  预付账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峨眉山电力工贸公司       2,551,310.49      1年 
四川犍为电力(集团)股份公司  2,426,536.20      1年 
中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处    681,439.16      1年 
成都拓普长征软件有限公司     300,000.00      1年 
乐山竹根建筑公司         260,000.00      1年 
合计              6,219,285.85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94.19%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原因 
峨眉山电力工贸公司        以内预付大为至大堡110kv 线路 
                 的物资采购款 
四川犍为电力(集团)股份公司   以内预付的电费 
中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输气处    以内预付气费 
成都拓普长征软件有限公司     以内预付综合楼办公自动化款 
乐山竹根建筑公司         以内预付工程款 
合计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注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账龄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1,434,603.79  25.28  1,757,954.75 
1-2 年   8,088,987.49  17.88  1,543,065.57 
2-3 年   6,845,313.13  15.13   886,072.30 
3 年以上  18,865,486.09  41.71  4,696,070.68 
合计    45,234,390.50 100   8,883,163.30 

账龄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0,100,942.31  20.38  2,361,716.32 
1-2 年   18,998,161.72  19.26  2,958,325.68 
2-3 年   30,609,005.25  31.03  6,120,515.13 
3 年以上  28,919,591.52  29.33  5,378,539.42 
合计    98,627,700.80 100.00 16,819,096.55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项,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的欠款计提了超过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峨眉山市焊管厂  2,112,800.00    80%     1,690,240.00 
峨眉山市型钢厂   500,000.00    80%      400,000.00 
夹江纸箱厂     321,583.00    60%      192,949.80 
合计       2,934,383.00          2,283,189.80 
  根据本公司2001 年8 月20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签订的《共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协议》及2001 年9 月27 日双方签订的该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公司以现金收购了乐山市沫江煤矿经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以“东评司评字(2001)第89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的资产2,200.12 万元中的9,583,199.93 元资产,收购后本公司用该资产及现金3,390,700.07 元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组建了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在组建的公司占51.10%的股权。本公司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的资产后,乐山市沫江煤矿支付了其对本公司的欠款9,574,256.95 元。 
  通过重组收回的应收款项560,464.70 元详见附注五.3 和附注七。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乐山碱厂           4,316,232.34   99年至2000年 
乐山高频焊管厂        2,866,902.52   1994年 
峨眉山顺水河电站*       2,700,000.00   1993年至1994年 
乐山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2,250,000.00   2001年 
峨眉山市焊管厂        2,112,800.00   1996年 
合计             14,245,934.86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36%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原因 
乐山碱厂           担保付款、详见附注十二 
乐山高频焊管厂        担保付款、详见附注十二 
峨眉山顺水河电站*      暂借款 
乐山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暂借款 
峨眉山市焊管厂        暂借款 
合计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该款与四川省地方电力公司有关,目前正在考虑与本公司夹江电力分公司对其的欠款互相抵偿。 
  注6、应收补贴款 
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所得税补贴收入  ―        694,940.68 
  应收补贴款年初数是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97)77 号]、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乐市地税函(1997)88 号]规定,应由乐山财政局返还本公司的所得税款,本年已全部收回。 
  注7、存货 
  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6,432,144.28   133,907.39  6,946,035.17  102,660.74 
低值易耗品     41,043.45     124.90   91,391.41      -- 
库存商品     143,742.02       --   129,975.74      -- 
材料成本差异   -25,148.97       --   -26,926.65      -- 
物料用品     530,747.52       --   452,433.17      -- 
在途物资      3,200.00       --       --      -- 
合计      7,125,728.30   134,032.29  7,592,908.84  102,660.74 
  存货年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存货类别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根据报告日附近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确定的。 
  注8、待摊费用 
项目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保险费          111,010.80  381,177.40  388,772.96 103,415.24 
报刊杂志费        46,042.56  34,783.60  53,128.44  27,697.72 
大修费          25,569.36  178,611.75  189,660.55  14,520.56 
微机发票         11,733.33  32,000.00  25,066.68  18,666.65 
变压器维修费 15,663.94     --  15,663.94      --  15,663.94 
其他            1,575.00   5,565.00   6,195.00   945.00 
合计           195,931.05  647,801.69  662,823.63 180,909.11 
  待摊费用年末余额是本年内支付的费用在其受益期内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 
  注9、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96,811,993.35  7,981,011.96  14,341,256.56 13,188,515.22 
长期债权投资  9,545,367.71  1,232,979.04       --       -- 
合计     106,357,361.06  9,213,991.00  14,341,256.56 13,188,515.22 

项目          年末数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97,964,734.69 10,530,195.38 
长期债权投资   9,545,367.71  2,430,636.55 
合计      107,510,102.40 12,960,831.93 
  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数包括:(1)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1年3 月15 日本公司与成都蜀洋工贸公司签订《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0 万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本公司以4,620,000.00 元的代价回购成都蜀洋工贸公司持有的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0 元股权,收购后增加长期股权投资4,620,000.00 元,(2)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本期增加对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2,750,000.00 元。(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期增加投入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870,000.00 元,(4)经本公司2001 年8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五次通过的决议,本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乐山市兴亚机器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609.66 万元受让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29.5 万元股权和乐山市兴亚机器厂持有的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5 万元股权,该项转让于2001 年12 月完成,完成后,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6,096,600.00 元。(5)本期按权益法核算乐山华侨旅行社收益4,656.56元。上述5 项共计增加长期投资14,341,256.56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数包括:(1)2001 年6 月本公司分别与上海九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泸州中天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法人股转让协议书》,以每股3 元的价格转让了本公司持有的银河动力配件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2,160,000.00 股股权(账面价值为4,000,000.00 元),转让后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000,000.00 元。(2)经公司于2001 年6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乐山市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乐山市金粟电厂300 万元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240,700.00 元。(3)本年度收回对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1,150,000.00 元;(4)大堡电站本年度增资时,本公司未按其净资产增资,各方又未同比例增加出资,导致本公司增资后投资总额与按本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成本的差额减少794,372.89 元;(5)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对乐山市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投资1,520,000.00 元转作借款减少投资1,520,000.00 元;(6)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投资1,377,929.05 元。(7)本年按权益法核算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净损失105,513.28 元。上述7 项共计使“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3,188,515.22 元。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占被投资单位注 
                            册资本的比例 
四川嘉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4.2万股     2.23% 
合计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四川嘉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42,000.00 
合计             242,000.00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93.10-    8,584,599.15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93.08-   20,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88.05-    2,509,300.00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91.11-     350,000.00 
成都华冠实业股份公司      93.06-    2,000,000.00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95.08-    1,015,631.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7.02-   14,900,000.0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97.05-     225,424.59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1    99.11-   12,000,000.00 
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0.11-    2,500,000.00 
洪雅香花电站                  30,000.00 
洪雅七里沟联办电厂               150,000.00 
洪雅铁合金厂                  956,000.00 
洪雅柳江联办电厂                100,000.00 
夹江水泥厂           93.6-     100,000.00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54,648.24 
校表站                     30,000.00 
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               600,000.00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00.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4-    2,000,000.00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2    2000.6-    6,897,789.29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          1,645,000.00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450,000.00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0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149,380.96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871,317.46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780,500.0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0,526,544.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6,096,600.00 
合计                    97,722,734.69 

被投资公司名称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  减值准备* 
                 资本比例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17.2%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19.30%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2.23%      200,000.00 
成都华冠实业股份公司        4.35%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1.61%     1,015,631.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14.9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83.00%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1 
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5% 
洪雅香花电站            6.00% 
洪雅七里沟联办电厂         8.94% 
洪雅铁合金厂           13.00%      956,000.00 
洪雅柳江联办电厂         20.00% 
夹江水泥厂             0.85%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19.31%     1,849,183.42 
校表站 
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        19.67%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      160,000.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2%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2        49%      700,000.00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      20%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46.81%         0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46.30%      149,380.96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10,530,195.38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因已停业,本期期末未提供会计报表,本公司根据其目前的状况估计计提了减值准备700,000.00 元。其他单位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详见1999 年度与2000 年度财务报告的附注五.9。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文件精神,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 年1 月实施了债转股,并对旅游景点资产进行了剥离,剥离后的旅游景点资产采取分立经营方式,成立独立法人,根据该资产剥离方案和有关协议,本公司持有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554.7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0.92%,持有尚未正式设立的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633.7 万元股权,占其总资本的11.75%,截止2001 年12月31 日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尚未完成,有关股权的具体金额及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待工商登记完成后最后确定。考虑到上述情况,本公司暂将两公司股权列在一起,待有关公司正式成立后,再分开核算和列示本公司在各公司中的股权,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已于2001 年度对该公司的投资计提了5,500,000.00 元的减值准备。 
  **有关情况详见1999 年度财务报告的附注五.9。 
  ***为合并价差(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1 该项投资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报表日的情况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一。 
  @2 该项投资已于会计报表日后出售,详见附注十一。 
  (4)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 
被投资公司名称         初始投资额  追加或被投资单位权 分得的 
                       回投资 益增减变动调 现金红 
                       (收回 整额(调减为 利 
                       “-”) “-”)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4,656.56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      9,800,000.00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254,894.24      -105,513.28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6,096,600.00 

被投资公司名称         权益法核   年末余额 
               算累计调 
               整金额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4,575.41   225,424.59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    -2,902,210.71  6,897,789.29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105,513.28   149,380.96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6,096,600.00 
  (5)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借款单位            本金   年利 到期日    期初 
                     率%        应收利息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7,669,427.71          698,170.00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875,940.00          195,847.38 
合计            9,545,367.71          894,017.38 

借款单位           本期利息   期末       减值 
                      应收利息     准备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119,187.40  1,119,187.40  2,117,307.97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14,812.66   184,355.45   301,740.81 
合计            1,334,000.06  1,303,542.85  2,419,048.78 
  详见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的附注五.9。 
  (6)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791,514.76   1,762,503.40 -794,372.89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115,000.00    892,000.00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3,008,921.25   2,557,583.07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835,410.56    710,098.97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96,160.00  11,696,160.0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1,176,968.00 
合计            19,447,006.57  17,618,345.44 

被投资单位        本期摊销额   摊销  摊余金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96813.05 10    871,317.46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11,500.00 10    780,500.00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300,892.12 10   2,256,690.95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83,541.06 10    626,557.91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9,616.00 10  10,526,544.0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     1,176,968.00 
合计            1,762,362.23    16,238,578.32 
  上述股权(债权)投资差额都是因收购股权时溢价收购形成的。大堡电站本年度增资时,本公司未按其每股净资产增资,各方又未同比例增加出资,导致本公司增资后投资总额与按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成本的差额减少所致。 
  *详见1999 年度年报。 
  **为合并价差。 
  注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原值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房屋建筑物     259,007,292.13    35,593,849.81 
专用设备      306,802,332.50    67,642,906.35 
通用设备      26,675,832.72     8,424,283.94 
运输设备      22,231,592.23     5,792,198.30 
其他         5,255,180.62      768,467.13 
合计        619,972,230.20    118,221,705.53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68,573,686.85    11,042,247.88 
专用设备      81,938,184.86    29,049,361.92 
通用设备       9,678,212.23     2,865,418.46 
运输设备       8,309,771.85     3,490,195.30 
其他         2,056,168.50      776,518.01 
合计        170,556,024.29    47,223,741.57 
净值        449,416,205.9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2,989,008.70      26,153.74 
专用设备       3,094,569.55      189,035.12 
通用设备        669,813.68      63,875.78 
运输设备       1,330,540.22      118,389.20 
其他          361,179.75      49,678.73 
合计         8,445,111.90      447,132.57 
净额        440,971,094.01 

原值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建筑物     1,913,744.41   292,687,397.53 
专用设备      4,856,733.10   369,588,505.75 
通用设备      1,179,362.78    33,920,753.88 
运输设备      3,880,951.29    24,142,839.24 
其他         582,466.68    5,441,181.07 
合计       12,413,258.26   725,780,677.47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356,605.96    79,259,328.77 
专用设备      2,820,541.24   108,167,005.54 
通用设备       945,604.10    11,598,026.59 
运输设备      1,790,591.45    10,009,375.70 
其他         338,015.90    2,494,670.61 
合计        6,251,358.65   211,528,407.21 
净值                 514,252,270.2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55,758.37    2,959,404.07 
专用设备      1,652,445.32    1,631,159.35 
通用设备       140,934.51     592,754.95 
运输设备       306,000.00    1,142,929.42 
其他         113,160.00     297,698.48 
合计        2,268,298.20    6,623,946.27 
净额                 507,628,323.99 
  本年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118,221,705.53 元,包括(1)无形资产转入11,577,253.04元(详见附注五.12)。(2)本年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为52,819,219.39 元。(3)本年度客户以资产抵电费增加固定资产原值4,872,927.39 元,(4)本年度购买固定资产增加11,215,369.87 元,(5)本年盘盈固定资产63,098.21 元,(6)煤矸石火电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增加固定资产原值37,673,837.63 元。 
  本年减少的固定资产中,清理、出售的固定资产原值为12,372,635.66 元,累计折旧为6,219,778.87 元,净值为6,152,856.79 元,本年度盘亏的固定资产原值为40,622.60 元,累计折旧为31,579.78 元,净值为9,042.82 元。 
  本年初房屋建筑物原值与上年度会计报表年末数相差10,298,285.00 元,是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调整会计差错所致,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二.20 
  注11、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固数 
供用电营业中心大楼**   21,044,511.85  12,255,203.27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323,916.86 
金鹅电站         7,003,822.31    700,000.00 
大堡前池技改        331,398.30   4,817,294.35 
西乐夹110KV送变电工程       0     130,377.00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0 
渔儿湾工程二期      1,364,410.18   5,584,934.54 
柏杨西路土地       2,048,880.00 
新基地修试车间库房      20,000.00            20,000.00 
光辉村建设工程       516,021.20    30,000.00 
峨眉山公司职工集资房   1,421,260.65    558,966.00 
职工集资房附属工程              192,435.10 
吴河技改工程       3,502,713.79   1,075,836.43 
四水厂           767,179.90     6,000.00 
三厂二期土地征地费    4,755,824.30    249,631.00 
新基地           250,000.00    125,884.64 
沙湾火电          625,510.99 
乐山变电站         538,663.61 
沫江二期工程           0      85,840.00 
夹江变土建技改       320,198.13           320,198.13 
彭山变           146,163.01 
西坝35KV接入线工程     721,321.16    804,132.10  1,525,453.26 
办公楼           821,000.00   2,390,815.61 
一厂零星工程合计      393,130.69    121,382.02   514,512.71 
峨嵋山公司35KV 变电站       0     266,000.00 
夹江华头35KV变电站        0      81,000.00 
峨嵋城东110KV        52,000.00   2,946,892.21 
三洞110KV变电站          0     550,090.00 
一水厂技改        1,000,000.00    647,886.40  1,647,886.40 
调度自动化及通讯      953,532.90           953,532.90 
10KV 线路新建与改造   16,791,759.31   8,238,453.54 13,029,174.82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59,563.33    684,593.85 
0.4KV低压线路新建与改造  5,618,336.52   4,041,436.56  3,347,873.48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22,940.84 
配电台区改造       6,965,462.62   3,849,381.14  5,568,263.08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31,357.03 
新场片区农网改造         0      69,199.69 
城西-双福35KV输变工程   1,578,425.12   2,024,409.10  3,577,834.22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42,301.22    488,275.73   530,576.95 
小罗目-城西35KV线路工程  1,358,863.90    -8,261.37  1,350,602.52 
城东-冠峨35KV输变工程   5,316,992.96   1,882,150.03  7,174,142.99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40,122.81    390,454.15   530,576.96 
黄土-新新35KV输变工程   3,849,713.46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47,160.77 
黄土-中兴35KV输变工程   3,994,042.57    376,394.25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2,748.58 
花溪电厂农网改造              6,218,046.12 
小罗-曾西线技改工程             363,100.00 
大为-大堡          86,134.00   4,486,378.74 
巨星线路接入工程               596,787.32   596,787.32 
高庙技改工程                 491,547.78 
文庙街电缆工程               1,887,604.90  1,887,604.90 
净水商场工程                 36,018.05   36,018.05 
黑桥-四水厂管道              1,477,170.85  1,477,170.85 
其他零星工程       2,622,268.94  18,896,444.58  9,792,163.75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4,587.00 
合计           96,779,542.37  88,546,861.95 52,819,219.39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694,698.44   1,563,323.73  1,061,153.91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155,439.62 
其中:公司基地工程    1,733,480.44 
金鹅电站         3,203,800.00 
沙湾火电          625,510.99 
彭山变电站         146,163.01 
其他零星工程        446,485.18 
在建工程净额       90,624,102.75 

工程名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 
供用电营业中心大楼**         33,299,715.12 募股及贷款   90%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323,916.86 
金鹅电站                7,703,822.31   募股     前期 
大堡前池技改              5,148,692.65   募股 
西乐夹110KV送变电工程          130,377.00 募股与农网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改造资金 
渔儿湾工程二期             6,949,344.72 贷款与自筹 
柏杨西路土地              2,048,880.00   自筹 
新基地修试车间库房                   其他 
光辉村建设工程              546,021.20   募股 
峨眉山公司职工集资房   1,980,226.65          自筹    100% 
职工集资房附属工程            192,435.10 
吴河技改工程              4,578,550.22 募集资金    90% 
四水厂                  773,179.90 贷款及自筹   50% 
三厂二期土地征地费    5,005,455.30          自筹 
新基地                  375,884.64   自筹 
沙湾火电                 625,510.99   自筹 
乐山变电站                538,663.61   自筹 
沫江二期工程               85,840.00   自筹 
夹江变土建技改                     自筹 
彭山变                  146,163.01   自筹 
西坝35KV接入线工程                   自筹 
办公楼                 3,211,815.61   自筹 
一厂零星工程合计                    自筹 
峨嵋山公司35KV 变电站          266,000.00   自筹 
夹江华头35KV变电站            81,000.00   自筹 
峨嵋城东110KV             2,998,892.21   自筹 
三洞110KV变电站             550,090.00   自筹 
一水厂技改                       自筹 
调度自动化及通讯 
10KV 线路新建与改造          12,001,038.03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744,157.18 
0.4KV低压线路新建与改造        6,311,899.60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22,940.84   
农网改造 配电台区改造         5,246,580.68 
目,资金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31,357.03 
源为农网 新场片区农网改造             69,199.69 
造资金, 
城西-双福35KV输变工程           25,000.00   中:国债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金20%,贷 
小罗目-城西35KV线路工程                 款80%,国 
城东-冠峨35KV输变工程           25,000.00   债资金从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2000 年8 
黄土-新新35KV输变工程         3,849,713.46   月3 日起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47,160.77   全部转为 
黄土-中兴35KV输变工程         4,370,436.82   财政拨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2,748.58   款, 并停 
花溪电厂农网改造            6,218,046.12   止计息 
小罗-曾西线技改工程           363,100.00 
大为-大堡               4,572,512.74 巨星线路接入工程 
高庙技改工程               491,547.78 
文庙街电缆工程 
净水商场工程 
黑桥-四水厂管道 
其他零星工程       9,248,444.77 2,478,105.00   募股及其他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4,587.00 
合计          16,234,126.72 16,273,058.21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196,868.2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27,250.00 5,928,189.62 
其中:公司基地工程           1,733,480.44 
金鹅电站                3,203,800.00 
沙湾火电                 625,510.99 
彭山变电站                146,163.01 
其他零星工程        227,250.00  219,235.18 
在建工程净额             110,344,868.59 
  *其他减少数包括: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煤气管道安装完工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9,219,793.37 元,转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5,005,455.30 元,职工集资房完工后转为职工房产1,980,226.65 元,转入长期待摊费用23,750.00 元和转入管理费用4,901.40 元。 
  **年初将公司基地工程1,733,480.44 元列入了该项目,公司基地工程已于1998 年因公司网络规划变动而停工,本期已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计提后账面价值为0。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都是因为项目已停工多年,除金鹅电站外,其余项目计提后账面价值均为0,金鹅电站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与前期设计费用基本一致,主要是考虑该项目的前期设计还很大可能性转让,故未全额计提。 
  在建工程2001 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9,493,515.84 元,增长20%,主要是本年度供用电营业中心大楼增加投资和农网改造项目增加投资所致(详见附注十)。 
  注12、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种类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土地使用权   76,236,514.88 59,014,308.29 13,768,555.30 11,414,330.91 
用水权及其他    101,060.00   69,124.00   24,760.00       -- 
无形资产合计  76,337,574.88 59,083,432.29 13,793,315.3 11,414,330.91 
长期待摊费用 
办公楼装修费    433,058.00   433,058.00      --       -- 
其他        78,703.85   78,703.85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  511,761.85   511,761.85 

种类         本年摊销      年末数    剩余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1,191,858.02  60,176,674.66   18.5年-50年 
用水权及其他      13,508.00    80,376.00   1年-46.5年 
无形资产合计    1,205,366.02  60,257,050.66 
长期待摊费用 
办公楼装修费         --    433,058.00       5年 
其他                  78,703.85       3年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            511,761.85 
  *本年转出包括:①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2000 年年初暂估转入了土地使用权11,167,225.31 元,该项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水电站大坝淹没土地与厂房占用的土地,尚未办理出让手续,金额为支付的土地拆迁、安置和青苗补偿费等,本期办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和转固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其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一并转入了固定资产;②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本年出售土地使用权减少247,105.60 元。 
  注13、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2,000,000.00   3,350,000.00 
抵押借款*  63,900,000.00  75,140,000.00 以房屋、设备、土地使用权抵押 
担保借款  156,295,000.00  125,760,000.00 
质押借款       0 
合计    222,195,000.00  204,250,000.00 
  *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抵押原值为4,931.66 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90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1,905 万元。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9 月与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作价3,600 万元的房产、土地及动产为该公司2001 年9 月29 日至2003 年10 月9 日在农行乐山市支行营业部最高余额为2,500 万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2001 年末,该公司已借款13,400,000.00 元。 
  其中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乐山市建行直属支行  70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遗留问题,现正在处理 
乐山市发展投资公司 2,00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合计        2,700,000.00 
  注14、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2001 年末余额为63,127,461.00 元, 2000 年末余额为79,124,034.21 元;主要是应付上本公司电网的电站电费。 
  本年末超过3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为755,397.42 元,待清查后支付或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发生变化。 
  应付账款本年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15、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2001 年末余额为165,364.33 元,2000 年末余额为680,550.79 元。本年末超过1 年的预收账款为33,072.00 元,待清理后处理。 
  预收货款本年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16、应付股利 
股东单位                 金额          原因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38,778.25       未领取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2,194,614.66 
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78,213.77 
成都市通川实业开发公司*         20,020.00       未领取 
乐山沫溪河开发有限公司*         13,200.00       未领取 
其他法人股东              333,421.41 
社会公众股东             3,862,953.83 
合计                 7,541,201.92 
  *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应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2002 年3 月6 日,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八次决议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1 年按现有股本249,336,49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红利0.30 元,增加应付股利7,480,094.97 元。 
  注17、应交税金 
项目         执行的法定税率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17%和6%      29,738,521.25   32,926,402.04 
营业税      3%,5%-20%       1,315,801.74    984,840.04 
城建税         1%,7%       292,596.90    756,180.37 
房产税                   14,851.33     22,842.32 
所得税        15%,33%      3,781,525.62   7,184,586.2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4,538.05     49,458.29 
土地使用税                    0      40,560.83 
印花税                     475.00 
合计                  35,168,309.89   41,964,970.54 
  注18、其他未交款 
项目            执行的计缴标准    年末数     年初数 
教育费附加            3%      104,221.00   353,019.45 
交通建设费附加          4%      224,288.55   610,245.65 
预算调节基金                 707,576.74   789,577.84 
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870,404.08   993,405.74 
应交水电部门以电养电利润           194,157.00   298,522.59 
应交财政部门利润               543,799.87   773,799.87 
地方重点建设基金                8,299.13    8,299.13 
副调基金                    29,117.72    19,214.77 
文化建设事业建设附加费             9,865.02    8,260.97 
旅游拓展费                   13,305.36      0 
其他                      1,668.88    3,472.33 
合计                    2,706,703.35  3,857,818.34 
  注19、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2001 年末余额51,693,150.37 元,2000 年末余额71,873,859.64 元;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20,180,709.27 元,主要是支付农网改造工程款后减少了余额所致。 
  其他应付款中,超过3 年的未付款项有13,529,909.36 元,主要是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应支付的电站征地费用以及本公司以前年度形成各种应付未付的往来款等,这些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都未发生变化。 
  经乐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999 年7 月6 日审查批准,本公司按房改政策出售的部份公有职工住房,目前仍未完工,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878 号]第六条的规定,本公司将已收取的该部份职工购房款作为预收的款项调入了其他应付款(详见2000年度财务报告的附注十一),这部份款项2001 年末的余额为3,314,972.12 元。 
  其他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20、预提费用 
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借款利息         1,105,468.14   2,386,687.92 
大修理费                     74.32 
水资源费           8,501.85     7,234.50 
天然气费                   876,941.45 
输气站代管费        220,000.00    160,000.00 
其他                     62,754.18 
合计           1,396,724.17   3,430,938.19 
  预提费用本年末余额是按规定已预提但尚未支付的短期借款利息等费用。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减少2,034,214.02 元,主要原因是年末支付的利息较上年末增加。 
  注2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5,552,137.21     14,845,868.00 
抵押借款    17,000,000.00     24,040,967.12 
保证借款    28,120,000.00     9,490,000.00 
质押借款        0 
合计      50,672,137.21     48,376,835.12 
  用作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抵押的机器设备原值为2,151.57 万元、房屋建筑物原值为545.10 万元。其中: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峨眉山市绥山信用社 1,000,000.00  未办展期手续,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峨眉山市胜利信用社  500,000.00  未办展期手续,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乐山市财政局     572,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乐山市建委     2,004,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 1,12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乐山市建行     3,00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夹江县建行      85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夹江县建行      16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夹江县建行      20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夹江县建行      85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乐山农行柏杨支行   40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合计        10,656,000.00 
  注22、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贷款   4,950,000.00  4,950,000.00 
抵押贷款*  34,070,000.00  28,570,000.00  以房屋、设备、土地使用权抵押 
保证贷款   17,800,000.00  43,412,892.49 
质押借款   66,151,000.00  16,960,000.00 
合计    122,971,000.00  93,892,892.49 
  本公司用作长期借款抵押的机器设备原值为3,272 万元、土地使用权为2,089 万元,用电费收益权作质押的长期借款为66,151,000.00 元。 
  注23、长期应付款 
单位                  年末数         年初数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款项*   5,620,803.58    5,620,803.58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改国家资本金后的利息*   204,658.24     204,658.24 
四川省地电开发公司            800,000.00     800,000.00 
乐山市国资局                95,055.21     95,055.21 
夹江财政局               1,514,943.09    2,033,896.94 
渠道保证金                 33,100.00     33,100.00 
峨眉山市国资局              300,000.00     300,000.00 
四川省地电商贸公司            800,000.00     800,000.00 
柏杨新开发区管道                       100,000.00 
嘉乐路小区指挥部拨款                     100,000.00 
乐山煤安队**              1,984,540.00   11,232,620.50 
合计                  11,353,100.12   21,320,134.47 
  *该款项是本公司收购峨眉山电力公司前,根据四川省水利电力厅川水财资函[1998]基字03 号文,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从1997 年1 月1 日起转作国家资本金的款项,收购后,峨眉山电力公司转作本公司的分公司,该款根据政策已转作拨款不需要支付,只是因为本公司没有得到该事项有关账务处理的文件依据,暂列长期应付款。该款列账已超过三年以上。 
  **应付乐山煤安队的款项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收到的煤气安装费,安装完工后,转入煤气安装收入。 
  除上述两项外,其他3,543,098.30 元欠款时间都超过三年,主要是以前年度在收购兼并夹江和峨眉山电力公司时形成的,本公司将与有关单位清理后进行账务处理。 
  注24、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为25,398,000.00 元,上年末余额为21,398,000.00 元,为乐山市水电局拨入的农网改造国债转贷资金,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号]通知,该款从2000 年8 月3 日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并停止计息。 
  注25、递延税款贷项 
  递延税款贷项1998 年末余额3,203,656.35 元是根据财政部[财会函(1998)25 号]《关于资本公积期初余额确定方法问题的复函》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规定,对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中资产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调整记入了“递延税款”贷方,1999 年至2001 年12 月31 日根据按评估后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与按评估前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的差额应记的所得税摊销了261,468.66 元,摊销后余额为2,942,187.69 元。 
  注26、股本 
项目             年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7        6,147,013.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73,153,822.00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2,993,191.00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社会公众股 
5、优先股或其他       44,427,915.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00 
三、股份总额        249,336,499.00 

项目              年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7         76,147,013.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73,153,822.00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2,993,191.00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社会公众股 
5、优先股或其他        44,427,915.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00 
三、股份总额         249,336,499.00 
  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036.66万股,其中1900 万股于2001 年6 月7 日,被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已将国有股中的5300 万股委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详见附注十二)。 
  法人股股东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594.0459 万股,于2000 年12 月20 日,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冻结。 
  注27、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股本溢价           97,068,337.14 
股权投资准备**              --     5,175.37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60,800.00 
其他资本公积*         5,383,659.36    221,345.54 
合计             102,612,796.5    226,520.91 

项目               年末数 
股本溢价            97,068,337.14 
股权投资准备**           5,175.37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60,800.00 
其他资本公积*          5,605,004.90 
合计             102,839,317.41 
  *其他资本公积本年增加数为债务重组收益,年初数已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的有关解释重新作了分类,并调整了住房周转金转入的金额(详见附注十三),具体调整情况为: 
原项目      年初已公告数    住房周转金调入    调入后余额 
资产评估增值    5,825,546.47            5,825,546.47 
住房周转金转入    24,684.48   -2,016,589.03   -1,991,904.55 
其他        1,550,017.44            1,550,017.44 
合计        7,400,248.39   -2,016,589.03   5,383,659.36 

原项目       转入其他资本公积 
资产评估增值 
住房周转金转入      5,383,659.36 
其他 
合计 
  **股权投资准备为控股子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本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增加的权益。 
  注28、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7,023,169.99  4,305,025.63         21,328,195.62 
公益金     6,472,360.73  3,601,273.40         10,073,634.13 
任意盈余公积 47,947,523.44  9,809,005.98         57,756,529.42 
合计     71,443,054.16 17,715,305.01         89,158,359.17 
  *因会计政策变更(详见附注二.19)和处理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详见附注十三),盈余公积年初数已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年初已     会计政策变更  住房周转金借   调整后 
        公告数     调整数     余转入      年初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9,105,744.29  1,528,330.18   512,318.12  17,065,095.99 
公益金    19,582,196.71  1,528,330.20 11,539,579.78  6,514,286.73 
任意盈余公积 54,995,109.54  5,107,731.67  1,793,113.43  48,094,264.44 
合计     93,683,050.54  8,164,392.05 13,845,011.33  71,673,647.16 
  *因会计误差调整(详见附注二.20),盈余公积期初数在会计政策变更和处理住房周转金借方余额调整基础上的调整情况为: 
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及住房周转  会计差错调整1  会计差错调整2 
         金借余调整后年初余额   (减“-”)    (减“-”) 
法定盈余公积    17,065,095.99    568,000.00     -609,926.00 
公益金       6,514,286.73    568,000.00     -609,926.00 
任意盈余公积    48,094,264.44   1,988,000.00    -2,134,741.00 
合计        71,673,647.16   3,124,000.00    -3,354,593.00 

项目         调整后的年初 
           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023,169.99 
公益金        6,472,360.73 
任意盈余公积     47,947,523.44 
合计         71,443,054.16 
  注29、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净利润             25,977,315.75    37,130,911.30 
减: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数*       -2,048,415.63     2,606,294.32 
加:会计误差调整数***                   5,680,000.00 
调整后的净利润           28,025,731.38    40,204,616.98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         0,554,543.57    20,861,228.49 
减: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数*                  5,386,929.69 
减:控股子公司住房周转金借余转入**            2,305,431.56 
减:以前年度会计误差调整***                2,744,667.00 
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20,554,543.57    10,424,200.24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48,580,274.95    50,628,817.22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305,025.63     4,219,546.54 
减: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数*                   325,946.99 
加:会计误差调整***                     568,000.00 
调整后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305,025.63     4,461,599.55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3,601,273.40     4,176,997.70 
减: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数*                   325,946.99 
加:会计误差调整***                     568,000.00 
调整后提取的公益金          3,601,273.40     4,419,050.71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0,673,975.92    41,748,166.96 
减: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9,809,005.98    12,326,060.80 
减: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数*                   912,203.01 
加:会计误差调整***                    1,988,000.00 
调整后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9,809,005.98    13,401,857.79 
应付普通股股利****          7,480,094.97     7,791,765.60 
四、年末未分配利润         23,384,874.97    20,554,543.57 
  *详见附注五.19。 
  **详见本公司2001 年中期会计报表附注十三。 
  ***详见附注五.20。 
  ****2002 年3 月6 日,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八次决议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1 年按现有股本249,336,499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现金红利0.30 元(含税),共计分配7,480,094.97 元。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384,874.97 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注30、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类别                 主营业务收入 
            本年数              上年同期数 
电力发、供业务     197,818,209.83         253,255,446.53 
自来水生产销售业务   18,479,335.08         17,933,788.95 
煤气采购供应业务    35,554,339.93         29,615,324.88 
合计          251,851,884.84         300,804,560.36 

类别                 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数     上年同期数 
电力发、供业务     138,730,243.54    171,059,039.82 
自来水生产销售业务   12,508,606.24     12,269,246.27 
煤气采购供应业务    24,551,417.61     21,298,789.46 
合计          175,790,267.39    204,627,075.55 
  2001 年度销售收入前五名的客户为 
客户名称               金额      备注 
峨眉山胜利水泥厂         13,373,690.85 
乐山电业局            10,521,398.76 
乐山五通桥烧碱厂         8,729,987.18 
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8,163,184.61 
峨眉名山轧钢厂          6,344,925.60 
合计               47,133,187.00 
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18.71% 
  注31、主营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01年度 
       计提基础       计提比例       金额 
营业税    21,077,839.67      3%        632,335.19 
城建税    21,275,181.28     1%-7%       1,247,542.01 
教育费附加  21,275,181.28      3%        641,399.61 
交通费附加  21,275,181.28      4%        852,139.64 
副调基金                        19,318.48 
合计                         3,392,734.93 

项目     2000年度 
       计提基础   计提比例    金额 
营业税   16,113,254.67   3%     483,397.63 
城建税           1%-7%    2,009,062.01 
教育费附加           3%     981,261.92 
交通费附加           4%    1,308,355.95 
副调基金                  20,353.11 
合计                  4,802,430.62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煤气安装收入按3%计缴营业税。 
  注32、管理费用 
  本年度管理费用为41,325,545.19 元,较上年度的31,968,921.14 元增加9,356,624.05元,增长29%,主要是本年工资及坏账准备等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重要项目对照如下: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  增长比例 
工资     13,161,745.54  9,002,185.77  4,159,559.77     46% 
坏账准备   -2,719,907.13 -5,017,641.58  2,297,734.45     46% 
运输费用    4,093,360.75  2,189,311.44  1,904,049.31     87% 
业务招待费   3,323,907.13  2,564,064.47   759,842.66    29.63% 
  注33、财务费用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18,770,831.85         15,240,055.38 
减:利息收入       833,586.95           557,622.91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其他            7,274.81           69,291.44 
合计         17,944,519.71         14,751,723.91 
  财务费用本年数较上年年数增加3,192,795.80 元,主要是因为本年部份农网改造工程暂估转固停止利息资本化导致列入损益借款的利息增加。 
  注34、其他业务利润 
项目                 本年数 
            收入         成本       利润 
材料销售      205,297.68     183,325.23     21,972.45 
修试、校表收入    54,330.20      8,568.24     45,761.96 
租金收入      123,761.08     21,905.70    101,855.38 
加工费收益      51,975.99     25,811.12     26,164.87 
金海棠酒店利润  8,901,031.82    9,300,984.95    -399,953.13 
城市基础设施收入  120,153.85      2,859.66    117,294.19 
自来水配套收益*  1,852,200.00        0     1,852,200.00 
其他        167,286.55     68,766.05     98,520.50 
合计       11,476,037.17    9,612,220.95   1,863,816.22 

项目                     上年数 
                 收入     成本     利润 
材料销售         1,701,367.88  2,035,144.36  -333,776.48 
修试、校表收入       67,689.31    7,793.12   59,896.19 
租金收入           4,500.00    2,487.80    2,012.20 
加工费收益         36,100.00    59,156.73   -23,056.73 
金海棠酒店利润      8,476,350.00  8,757,440.14  -281,090.14 
城市基础设施收入      71,794.89      0     71,794.89 
自来水配套收益*      930,416.23      0    930,416.23 
其他            75,649.33     324.11   75,325.22 
合计          11,363,867.64  10,862,346.26   501,521.38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经乐山市建设委员会同意返还的自来水配套费。 
  注35、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如下表: 
类别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收益①            --       1,334,000.06 
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⑤      436,128.63            --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增减的金额③          -59,086.19            -- 
股权转让收益②         5,090,340.00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④      -2,590,953.95      -1,197,657.5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⑥    -1,377,929.05            -- 
合计              1,498,499.44        136,342.55 

类别                 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收益①        1,334,000.06 
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⑤       436,128.63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 
净增减的金额③           -59,086.19 
股权转让收益②          5,090,34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④       -3,788,611.46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⑥     -1,377,929.05 
合计               1,634,841.99 
  本公司以债权形式投资于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和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所取得的利息(有关情况详见1999 年度年报附注五的注9 和注34),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本年利息收益         上年利息收益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1,119,187.40           860,931.00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214,812.66           211,128.00 
合计           1,334,000.06          1,072,059.00 
  ②股权转让收益明细详见母公司会计报表附注(附注六.5),有关股权转让的详细情况见附注五的注9-(1)。 
  ③年末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收益和损失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子公司净利润      投资比例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5,589.09        83.33%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46.30% 
合计 

被投资单位            期末计收益或损失(—)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4,656.56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63,742.75 
合计                 -59,086.19 

  *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计算本期投资收益(损益调整),调整后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的账面余额为0。 
  ④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为:中和嘴电站1,084,277.13 元、关帝电站155,150.91 元、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0 元, 乐山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1,849,183.42 元。 
  ⑤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103,128.63 元为本期收到的华西证券有限公司2000 年红利。 
  ⑥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111,500.00 元,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96,813.05 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1,169,616.00 元。 
  (2)截止2001 年末,本公司未收到有关本公司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汇回受到重大限制的通知或声明之类的情况。 
  (3)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2001]173 号、174 号文批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其应享有的与本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至2004 年的部份收益归本公司所有,2001 年度两公司全部归本公司所有。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放弃两公司2001 年度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使本公司2001 年度的净利润增加2,547,159.79 元。 
  注36、补贴收入 
  本公司2001 年1 至12 月的补贴收入为19,720,089.97元,详细情况为: 
补贴项目      金额        收入来源    批准文号 
农排价格补贴   5,71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   乐府函(2001)101号 
自来水价格补贴   37,559.32   乐山市财政局   乐府函(2000)79号 
燃气价格补贴    60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   乐府函(2000)79号 
自来水价格补贴  7,30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   乐府函(2001)176号 
燃气价格补贴   6,00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   乐府函(2001)175号 
增值税减半征收*   72,530.65            财税(2001)198号 

合计      19,720,089.97 

补贴项目       批准机关    文件时效 
农排价格补贴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1年-2003年 
自来水价格补贴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年 
燃气价格补贴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年 
自来水价格补贴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1年-2004年 
燃气价格补贴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1年-2004年 
增值税减半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 
合计 
  2001 年6 月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乐山市财政局拨付的自来水价格补贴732,500.00 元,其依据是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2000)79 号文批复的560,000.00 万元及以前年度批复同意的补贴,该款项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在2000 年度及以前年度已入账694,940.68 元,并记了应收补贴款,本年度先冲销了应收补贴款,剩余的的37,559.32 元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记入本年度补贴收入。 
  上述补贴款已在2001 年6 月、7 月和12 月全部收于本公司账户。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号]文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未征收的应纳增值税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转作了补贴收入。 
  注37、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罚款净收益             28,696.80         17,915.63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27,554.53        733,683.44 
电费滞纳金*           4,698,268.18       10,592,071.00 
固定资产盘盈            63,098.21           0 
其他                60,394.10         51,585.87 
合计              4,878,011.82       11,395,255.94 
  *本公司2001 年1 月14 日与川投控股公司和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就本公司已起诉的电费纠纷一案,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川投控股公司向本公司付款60,000,000.00 元(含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的欠款),了结所欠本公司1995 年12 月25 日至2000 年12 月25 日之前的全部电费本金及其他费用,其中2001 年1 月24 日之前一次性付款20,000,000.00 元,截止2001 年6 月30 日,余款40,000,000.00 元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以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已全部付清,本公司截止2000 年12 月25 日应收川投控股公司和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的电费余额为55,301,731.82 元,超过的4,698,268.18元为以前年度少计的电费及罚息,本公司列为营业外收入。上年度的电费滞纳金详见2000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36。 
  注38、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767,217.59      1,431,656.50 
捐赠、赞助支出          783,243.67       659,726.00 
罚款支出             295,539.51       749,755.08 
赔偿支出              5,150.00           -- 
滞纳金             1,200,421.52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47,132.57      2,302,034.38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304,259.94 
固定资产盘亏           137,698.57           -- 
债务重组损失           103,235.85           -- 
其他               165,649.60       291,172.13 
合计              3,905,288.88      5,738,604.03 
  注39、2001 年度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1,568,896.27元,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 
政府补贴收入        19,742,500.00 
职工退回的备用金        408,529.96 
其他零星           1,417,866.31 
合计            21,568,896.27 
  注40、2001 年度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31,597,081.75元,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 
办公费            2,066,607.06 
差旅费            1,879,857.60 
修理费            1,485,246.98 
业务招待费          2,936,727.23 
保险费            5,211,401.81 
运输费            2,015,615.44 
中介费            1,000,365.00 
广告宣传费          1,490,234.00 
暂收暂付的往来款净额     1,254,192.91 
职工备用金借款        4,544,781.53 
董事会会费           734,476.00 
水电气             699,365.95 
滞纳金             421,947.80 
物料消耗            391,115.23 
会务费             229,430.80 
劳动保护、消防费        238,228.25 
其他零星费用支出       4,997,488.16 
合计             31,597,081.75 
  注4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1 年度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51,027,192.93 元,项目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存款利息收入             711,117.76 
收回的以前年度往来款       49,956,205.93 
财产保险赔款             248,869.24 
招投标费用              111,000.00 
合计               51,027,192.93 
  注42、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1 年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1,536,110.71 元,项目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支付的各种暂借款            11,536,110.71 
  注4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1 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8,758,672.56 元,项目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向其他单位的借款          8,406,125.00 
职工缴纳的集资建房款         352,547.56 
合计                8,758,672.56 
  注4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1 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9,654,800.00 元,项目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归还的其他单位借款       9,259,800.00 
配股的费用            395,000.00 
合计              9,654,800.00 
  六、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账龄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8,007,384.89     45.63    4,486,794.82 
1-2 年     58,602,799.97     39.32    4,845,818.80 
2-3 年      5,326,242.92     3.57    2,261,164.94 
3 年以上    17,088,989.17     11.48    7,318,784.47 
合计      149,025,416.95    100     18,912,563.03 

账龄             年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29,913,141.45   63.36     9,093,919.90 
1-2 年   50,556,826.85   24.66     3,538,977.88 
2-3 年   10,585,545.22   5.16      740,988.17 
3 年以上  13,993,051.73   6.82      979,513.62 
合计    205,048,565.25  100.00    14,353,399.57 
  应收账款中超过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单位同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经本公司2001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将本公司账面余额为3,144,672.46 元的3 年以上应收电费与账面余额为560,464.70 元的其他应收款分别按账面价值2,924,545.39 元和448,371.76 元转让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的款项本公司已于2001 年12 月30 日收到,该项转让未形成本公司当期的直接收益和损失。 
  应收账款2001 年12 月31 日余额中,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单位的所欠款项为: 
单位名称                  2001年12 月31 日 
                     余额       占比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308,899.04     6.25% 

单位名称                  2000年12 月31 日 
                     余额      占比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5,301,731.82  26.90%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金额与合并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相同。占该项目总额的比例为54%。 
  注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账龄               年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2,631,214.64     49.82     6,928,926.10 
1-2 年    14,781,963.00     22.57     3,085,025.79 
2-3 年    3,395,3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