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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华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18—18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在沈阳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
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孙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2017 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017 年年度报告》和《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3、《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570,794,171.79 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373,674,500.59 元,因
此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公司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 2017 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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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
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根据新格式,公司在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时,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
调整,调整影响 2017 年度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1,919,927.51 元、“营业外收
入”减少 4,475,615.52 元、“营业外支出”减少 2,555,688.01 元;调整影响 2016 年利润表
项目“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829,326.84 元、“营业外收入”减少 1,214,694.45 元、“营业外
支出”减少 385,367.61 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
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5、《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审及内
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7、《2017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17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
据公告》详见临 2018-20 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同时,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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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6 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情
况、收购与出售资产等方面的工作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公司
利益的行为,及时、全面、准确的披露了公司应披露事项,各项交易价格是本着客观、公
允的原则来确定的,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监事会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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