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19-10-18
申华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19)第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人员汇报后,经充分讨论,我
们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关于增补李晓航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丛林为公司第
十一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李晓航暂代公司总裁的议案》,我们认为第
一大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李晓航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推荐丛林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公司拟聘请李晓航为代理总裁人选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高管具备《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
应具备的能力。因此同意将前两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沈佳云————————— 姚荣涛 —————————
张伏波————————— 朱震宇 —————————
二 O 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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