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20)第 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申 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对《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在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人员汇报后,经充分讨论, 我们就以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主体为公司全资企业,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 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其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 要。我们认为该项预案是合理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签名: 沈佳云 姚荣涛 张伏波 朱震宇 2020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