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控股独立董事意见(2021)第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讨论的《关于追加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 了事前审阅。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发生,交易方式公平公正,程序 合理合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签 名: 沈佳云 ————————— 张伏波 ————————— 朱震宇 —————————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