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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申华控股:申华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 2021—27 号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第一百零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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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 1 人,亦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人。           1 人,亦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2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2 名和公司职工代表 3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 2 名和公司职工代表 1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2021 年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公司
       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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