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16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9-009 号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发布实施《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 年 10 月 26 日施行)。根据监管要求,并
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内容予以修改。
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成
员人数条款进行调整,即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 9 名董事变更为 11 名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为 4 人。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1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9-009 号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决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2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
3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 3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一百一十条 …… 第一百一十条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4 人的影响。 人的影响。
上市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
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
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
益。
5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2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9-009 号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策公司重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应当
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见。 由董事会集体决策,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
6 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董事
会决策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党委的意
见。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
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 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
时,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时,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
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传真等通讯 见的前提下,可以用电话会议、传真等通讯
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 董事会会议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
时进行的方式召开。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 时进行的方式召开。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
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 以视频显示在场的董事、在电话会议中发表
7 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电 意见的董事、规定期限内实际收到传真或电
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 子邮件等有效表决票,或者董事事后提交的
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 曾参加会议的书面确认函等计算出席会议
的董事人数。 的董事人数。
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
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
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
当予以采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
况。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 第一百三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
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 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
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 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
8 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董
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
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设 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专
立专门委员会。 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审计、提 考核、内控五个专门委员会并由董事会制定
名、薪酬与考核、内控五个专门委员会。专 相应的工作规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9
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
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
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业人士。
3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9-009 号
第一百四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第一百四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
职责是: 职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施;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及其实施;
10 沟通;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沟通;
(五)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
制制度;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四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第一百四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
职责是: 职责是:
(一)研究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11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 (二)广泛搜寻、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
员的人选;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
审查并提出建议。 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一百四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一百四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主要职责是: 的主要职责是:
12 (一)研究董事与总经理人员考核的标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
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一百五十四条 …… 第一百五十四条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13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风险总监、人力总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风险总监、人力总
监、技术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监、技术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应当
履行法定程序,并及时披露。
序
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二十四条 暂缓表决 第二十四条 暂缓表决
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 董事会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
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因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
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 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
14 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 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
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 当予以釆纳,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情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 况。
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
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
4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19-009 号
除以上修改外,其它条款不变。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