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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总经理工作细则2021-03-27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为健全和规范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办公)会议的议事和决策程序,保障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

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一)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有

关部门、所属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经理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召集总经理

(办公)会议:

    1.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提议时;

    3. 董事长提议时;

    4. 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议时。

    (三)总经理(办公)会议召开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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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提出会议议题;

    2. 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订会议通

知,经总经理签发后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3. 会议筹备:综合管理部门督促各相关部门提供完整的会议材

料,在会前发送全体出席人员;

    4.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

责时,总经理应指定 1 名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代其召集、主持会

议;

    5. 会议对有关议题存在分歧的,经会议主持人提议,可责成有

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在下次会议再议;

    6. 会议议事时,应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出席会议人员充分发表

意见,总经理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出同意或者否决的会议意见,总经

理享有否决权。

    (四)总经理可根据工作需要,指定 1 名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业务

决策会议,研究确定公司相关业务方案并提出决策建议。总经理审定

后,根据权限组织实施或提交公司董事长审定。

    (五)综合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的记录,

拟订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



                   第二章 总经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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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公司总经理的职责为:

    (一) 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公司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按照董事

长对总经理授权行使公司资金、资产运用权以及合同签订权;

    (三) 依据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及实施

细则,对各项工作进行控制管理;

    (四)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 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六) 制定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

负责人;

    (八) 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管理人

员,并进行考核、奖励和处罚,也可授权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对

其分管的部门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励和处罚;

    (九)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签署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的文件;

    (十)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工资、福利和奖惩办法;

    (十一)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要求,组织编制公司业务报告;

    (十二) 按时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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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以及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十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四) 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五) 公司《章程》、董事会和董事长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依据分工,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 报告制度



    总经理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公司年度计划实施

情况和近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应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公

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项目

和进展情况等。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 5 日内按照董事会的要

求报告工作。



                       第四章 法律责任



    总经理在任职期内,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董事会应追究其责任。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公司《章程》、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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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

    (二)擅自变更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超授权经营,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

    总经理违反本细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其他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案、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综合管理部

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会议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

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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