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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1-014 号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信达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作

        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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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
       会议;                                            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
       其他有价证券;                                    及其他有价证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2     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          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
       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五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百五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行使下列职权:                                    责,行使下列职权:
 3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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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1-014 号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作;
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案;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风险总监、人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力总监、技术总监;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      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风险总监、
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人力总监、技术总监;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签署
                                              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九十二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

 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

 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

 准。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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