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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九十三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07-06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三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北京


                  1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十三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目       录



公司第九十三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2
  公司第九十三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15 日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10 层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赵立民董事长
主要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介绍会议见证
律师、列席会议的人员。
    二、议案审议

    (一)会议主持人安排相关人员宣读议案
    1. 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与会股东发言

    三、投票表决
    (一)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
    (二)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3
   (三)宣布现场表决情况
   (四)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五)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的结果
   四、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等签署法律文件,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
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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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投票细则

    1.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得出后

将与网络表决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2.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

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未填、多填、字迹

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

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

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

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5.本次股东大会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6.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请详见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的临 2021-026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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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三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会议文件
 关于改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日,张宁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

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内控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申请

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宁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

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张宁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控

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推荐陈瑜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经审阅上述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

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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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瑜,男,汉族,1966 年 5 月生,1988 年 8 月参加工作,1988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

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

行、宁波中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信达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历任总工程师、支行行长、部门副

总经理、部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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