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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九十五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1-12-31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五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北京


                  1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十五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目       录



公司第九十五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 6

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2
  公司第九十五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10 层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赵立民董事长
主要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

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介绍会议见证
律师、列席会议的人员。
    二、议案审议

    (一)会议主持人安排相关人员宣读议案
    1.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2. 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与会股东发言
    三、投票表决
    (一)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

                                3
    (二)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三)宣布现场表决情况

    (四)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五)宣布现场投票统计的结果
    四、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等签署法律文件,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
会结束。

    七、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进行统计,并
向公司提供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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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投票细则

    1.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现场会议表决票数将与网

络表决票数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2.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

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未填、多填、字迹

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

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

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

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5.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6.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请详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的临 2021-045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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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五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关于拟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根据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申报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债

务类融资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发行类别及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发行种类为债务类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

金融资产交易所等机构申请的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

券、资产支持类证券或票据产品、债权融资计划等,或者上述品种的

组合;

    2、发行主体及规模: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发行由本公司或下属公

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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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方式:可一次或多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可公开或非公

开发行;

    4、发行利率:于发行时通过合理合规的方式确定;

    5、期限与品种: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

的组合,其中非永续类债券产品期限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永续

债券类产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募集资金将用于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偿还公司及下属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投资建设或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

    7、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债务类融资产品申报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处理与申报发行债务类

融资产品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

定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债务类融资产品的

发行条款,包括发行品种(组合方案)、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

规模、发行利率、发行条款、评级安排、增信安排、还本付息期限、

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7
    2、就债务类融资产品发行事项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

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所

有手续,签署相关所有必要的文件、完成其他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办理债务类融资产品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

门的意见对债务类融资产品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 24 个月。若董事会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申报发行,且公司

已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

可在该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并在债务类

融资产品存续期内办理相关事宜。

    (三)如上述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授权总经理

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

围内全权处理与上述申报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有关的一切事宜。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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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十五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郑奕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委员职务;刘社梅先生因工作变

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职务。两位董事将继续履职直至选出新任董事之日。

    公司董事会对郑奕女士、刘社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

司推荐,拟改选任力先生、魏一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

    经审阅任力先生、魏一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

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的职位。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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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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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力先生简历

    任力,男,汉族,1967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1996 年 7 月

毕业于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任力先生曾任长江

水利委员会规划局助理工程师,南开大学会计系讲师,2000 年 12

月加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历任天津办事处、计

划财务部、综合计划部、江苏省分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助理、

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集团

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



魏一先生简历

    魏一,男,汉族,1976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 年 7 月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助理工程师。魏一先生先后在

研究所及实业投资公司从事人事、综合管理、投资管理等工作。曾

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电子所人力资源部主管,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兼信息技

术部副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质量管理小组组

长、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投资业务二部总经理等职。

现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兼机关党委书记兼河

南金博大执行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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