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3-29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 年度)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规 则 》( 证 监 会 公 告
[2022]1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2022 年度)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相关材料、决策程序等进行核查,我们对相
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保持适度现金分红比例,将更多留存收益用于公司后续发
展,能够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认真审阅,并与公司经营层沟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
应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
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往来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
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
司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内部决策程序合规,
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3 年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公司子公
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3
年度,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根
据目前开发项目的经营情况和未来项目开发计划,公司各子公司
有能力偿还各自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
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上述判断,
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的对外担保额度授权事项。
四、关于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暨关
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公司本次与关联人房屋租赁、购销产品、代理咨询服务等授
权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发展具有
积极意义;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经审议,我
们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公司本关联交易
授权事项。
五、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
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授权议案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
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在此议案表决时,
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经充分论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同
意本关联交易授权事项。
六、关于公司与南商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
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南商银行的相关资金业务,具有
高效、简便等优势,与南商银行开展信贷、结算、理财等资金相
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
抗风险能力。此项关联交易授权议案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
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审议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此议案表决时,关
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关联
交易授权事项。
七、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合作项目、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提供财务资
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
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
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
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的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闲
置盈余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由公
司进行控制并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财务资助
的风险可控。本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
要求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