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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药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 3.36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1,178.73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2.43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450.25 万股限制性股
票。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5.23 亿元减少至 25.07 亿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 年
3 月 16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
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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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7 号哈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9 年 3 月 16 日至 2019 年 4 月 29 日
    每日 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周小楠
    4、电话:0451-51870077
    5、传真:0451-51870277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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