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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科: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 2019-17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及
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扩大长期资金融资空间,有效降低融资成
本及提高融资效率,经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方案
   1、注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 30 亿元;
   2、发行期限:不超过(含)270 天;
   3、募集资金用途:置换存量债务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由公司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
   7、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36 个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
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
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
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超短融的发行尚需获得银行
间市场交易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
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