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科: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科 编号:临 2019—27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利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全体 9 名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寓帅先生、张红伟先生、卢建权先生回避了表决)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提
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就董事会
审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预计 2019 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符合公司当
前生产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是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
自愿作出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所采取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大于 3000 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5%,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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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乳源阳之光铝业发
展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上年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交易类 关联交易人 上年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金
别 (元) 额(元)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材 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33,800,000 1,513,306.29 过高预计行业经济
料、商品 形势。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 99,600,000 39,742,226.03 过高预计行业经济
司和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 形势。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 451,988,000 136,397,471.28 因工程建设周期较
司、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 长。
有限公司
购 买 动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591,350,000 503,914,478.34 过高预计行业经济
力(电、 形势
蒸汽)
销 售 产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 15,000,000 [注]
品、商品 公司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 71,210,000 34,303,140.87 过高预计行业经
司和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 济形势。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因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于 2018 年已成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因而不适用。
(三)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人 本次预计金额(元) 占同类业务的比例
购买材料 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7,100,000.00 100%
商品、接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南 64,501,600.00
受服务
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0,770,000.00 100%
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购买动力 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 613,425,000.00 80%
(电、蒸
汽)
销 售 产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香港南 56,390,863.65
品、商品 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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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服务 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其他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与豪
夫迈罗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公司”)签订了《许可协议》,就磷酸奥司
他韦专利的非独家许可约定:罗氏公司权深圳东阳光实业在中国生产、制造及销
售磷酸奥司他韦产品。深圳东阳光实业与东阳光药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及相
关补充协议,约定将签署《许可协议》项下的权益无偿授予东阳光药,同时就向
罗氏公司专利许可费支付方式约定可(1)由东阳光药直接向罗氏公司支付,或
(2)由东阳光药向深圳东阳光实业支付费用后,由深圳东阳光实业向罗氏支付
等额费用,深圳东阳光不得向东阳光药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因深圳东阳光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如 2019 年度内发生以上述(2)方式支
付专利许可费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协议,以磷酸奥司他韦的净销售额按
照 4.5%/3.5%或约定费率进行支付,因此关联交易金额以实际按产品净销售额计
算所支付的许可费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东阳光实业是 1997 年 1 月 27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9,6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东
方花园 E 区 E25 栋。主营业务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
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为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因此,深圳东阳光为本公司关联方。
2、香港南北兄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北兄弟”)
香港南北兄弟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必胜
电子有限公司的外方股东,因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关联方。
3、宜昌长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
长江机械是 2004 年 4 月 15 日在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都
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业务范围为“设计、制造(维修)、销售高性能船舶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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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压力容器(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
件的,不得经营)、电子专业设备、测试仪器;机械(不含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
项)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实
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此长江机械为
本公司关联方。
4、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山城水都建筑”)
韶关山城水都建筑是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韶关市武江区武将科技工
业园韶关市光华机电五金商贸城 C2 幢 284、285 号商铺,主营业务范围为“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
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因韶关山城水都建筑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
光实业的受托管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5、宜昌东阳光火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力发电公司”)
火力发电公司是 2006 年 12 月 15 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13,275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枝城镇楼子河村。
主营业务范围为:“火力发电,生产、销售蒸汽(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
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其实际控制人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与本公司为同
一实际控制人。因此火力发电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6、宜都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城水都建筑工程“)
山城水都建筑工程是 2004 年 5 月 13 日在宜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4200 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宜都市东阳光工业园。主营
业务范围为“承接土木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的设计与施工”。因山城水都建筑工程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受托管
理企业,因此其为公司关联方。
7、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之光铝业“)
阳之光铝业是 1998 年 6 月 26 日在广东省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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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76015 万人民币,注册地为广东省乳源县民族经济开
发区。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机械设备、机械产品。从事医药、化学、信息、
设备机械、智能机械、电子材料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经营范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阳之光铝业为公司股东,因
此根据从严原则,将其定义为公司关联方。
8、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
宜昌东阳光药业是 2004 年 1 月 12 日在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72000 万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昌宜都市滨江路 62
号。主营业务范围为研制、生产、销售医用辅料、医用包材、医用器械、添加剂、
原料药、仿制药、首仿药、生物药、新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宜昌东阳光药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际控制
的企业,因此将其定义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交易内容为:关联方自备电厂供电供汽交易;关联发为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为关联方提供包装印刷及产品等服务;关联方
工程公司提供厂房建筑维修和道路建设施工服务等。
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供电电价基于宜昌市物价局 2011 年 1 月 19 日下发的《市物价局关于宜昌东阳光
火力发电有限公司直供区内供电价格的复函》,公司向关联方宜昌东阳光火力发
电有限公司所采购电力的年度结算单价为每年 1 月湖北省燃煤发电企业上网标
杆电价 80%,且年度中结算单价不再做调整;其余定价原则包括市场价、协议价
和成本加成价三种定价原则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本着必须、合理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司与关联
方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业务往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
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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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就上述关联交易业已签署了书面合同。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应关联方签署的书面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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