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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阳光: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19-57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制药公司”)
     担保人名称: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
          为不超过人民币 117,500 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
          宜昌制药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制药公司”)拟
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 50,000 万
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药”)
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7,500 万元;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由
东阳光药为该笔贷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
元。
   (二)决策程序
   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被担保人宜昌制药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上海证券交


                                     1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再鸿先生、谢娟女士、徐友龙先生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
意见:
   本次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下属子公司生产
建设需求,有助于相关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由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且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
   注册地点: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62 号
   法定代表人:罗忠华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国内外原料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
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担保人的关系:为担保人东阳光药的全资子公司,东阳光药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持有东阳光药 50.4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02,205,198.97 元,负债
72,893,465.22 元,净资产 29,311,733.75 元,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688,266.25 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18,163,458.92 元,负债 90,954,647.83 元,
净资产 27,208,811.09 元,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2,102,922.66 元。目前
宜昌制药公司处于建设阶段,尚未开展经营。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
   担保人: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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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7,500 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无
   (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支行
   担保人: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无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银行贷款资
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同意东阳光药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将通过完善担
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
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 419,198.0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65%。公司不存在
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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